二手房合同如何备案
1、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进行合同备案。
2、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现场备案。
购买二手房签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
1、卖房者并非房屋产权所有人
在二手房在买卖时,经常出现房产所有人和卖房者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可能会借口说是受亲戚、朋友的委托,这个时候就必须出示委托书才行。当然也有骗子伪造户主的身份证明以及产权证书骗取消费者信任,然后在拿到房款就跑掉了。在转款之前一定要确认房主信息和主体资格,确定卖房者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合同交房条款不明确
在合同中一般都会明确决具体的交房时间,但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也会写下一些条款如“卖方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但是哪些是“不可抗力原因”却没有明确约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这样的条款不能留下太多只自由发挥的空间,否则其中的变数太大就会产生纠纷。
3、房屋质量有问题
二手房毕竟是已经使用过的房屋,有一定的年限,在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某些缺陷,但这些缺陷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如果买房没有明确说明,我们在使用之前是无法得知的,所以这方面也可以规定在合同之中。
4、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
约定违约责任是为了防止一方或双方不履行约定或乱履行约定一定会写在合同当中的,但是购房者在二手房买卖中一般是处于被动地位,其中的违约责任可能会让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公平不对等,这对购房者极为不利。
5、房屋面积误差
虽然在购房之前我们就看过房了,但我们一般不会拿着尺子量一下这个房子到底有多宽,而房价又是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计算的,因此房屋面积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房屋面积有一定的误差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不超出合理范围。因此我们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可以视为对方违约。
二手房合同如何备案
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进行合同备案。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现场备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手房买卖合同 备案不再需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因如下: 房东卖的房子,就是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的房; 所以卖给别人的时候就不用备案了,房管局的系统里已经有登记了,只是换个名字而已。 在购买 二手房 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 身份证 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 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 证据 、过户是一定要 房产证 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 违约责任 :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 定金 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买卖合同 无效,要求买方 退房
二手房买卖的具体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呢?如何网上签约与合同备案
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指的是二手房的购买流程,大体上有八个步骤:买方咨询、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一、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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