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公租房最长租赁期限是多久
租公租房最长租赁期限是5年,在满5年后,仍符合公租房申请规定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期,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公租房申请续租的条件
1、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居住证,并且居住满一定年限;
2、公租房续租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租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公租房续租的流程
1、想要续租,必须要提前半年就要准备续租的材料,这些材料中包含你的’个人身份证,你的家庭成员证件,户口本以及收入证明,缴纳社保或者公积金的一些材料证明。根据不同的情况,准备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可能有些城市还需要你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
2、接下来需要把所有的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由公租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首先需要经过初审,还需要盖章。
3、初审大概需要20天左右就能够得出结果,通过初审之后,公租房管理部门还会将资料再上交给房管局进行复审。
4、材料复审结束之后,如果有不同意,就会退回资料,并且会给出理由。如果通过了就会进行
公示。公示的结果会接受社会监督,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够证明所有的流程没有问题。
5、经过公示期之后,就可以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的合同,就完成了续租的手续。
公租房租赁年限是多久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我国不少大城市都陆续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自然需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同时由于申请的人可能比较到,因此就有可能要进行摇号。当然申请获得了公租房也不是可以一辈子租赁。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
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其实在不同的城市中,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要想申请获得公租房的租赁权,那就要先搞清楚当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才行。
公租房能租多久
关于公租房能租多久的规定,公租房最长可以租5年。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该《办法》中没有提及在租赁5年之后,承租人可以购买所租住的房屋。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 经济适用住房 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出售管理(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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