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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继承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1:23:49 来源:网友投稿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经济适应房继承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经济适用房如何继承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直接办理过户。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赠与过户需提供的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给孩子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的。但只有获得权属的情形下,才可以进行继承。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规定或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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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受5年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经济适用住房继承后需要仍然保持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不变。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属于限制产权,父母过世后子女可以继承,但只能继承父母对房屋的权利,即原来属于限制产权的,子女一样享有限制产权,此情况不需补缴出让金。如果子女在继承的同时想改变权属性质,把经济适用房变成可以自由转让的房屋,则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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