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租房家电自然损坏谁的责任

租房家电自然损坏谁的责任

发表时间:2024-07-23 01:25:28 来源:网友投稿

租房家电自然损坏谁的责任要根据租赁合同来看。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房的注意事项及常识有哪些

1、租房的时候,一定要让房东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这样才能确定清楚房东是否是真正的房屋产权人,从而避免上当受骗。假如房东没有携带房产证的话,那么就应该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等证件以供查看。

2、看房子的时候,应该详细查看清楚房屋内部的电器设施的种类和数量,并且应该确定清楚是否有损坏,并且后期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详细备注清楚,有必要的话,最好是拍照或者是录影作为证据,从而避免后期发生争议。

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租房期限,并且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不同的缴纳方式给租房人带来的资金压力都是不一样的。

4、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还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家电设施等方面的维修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更是应该约定清楚,这样后期发生问题需要维修的时候,就不会发生互相推诿的现象。

5、入住之前,一定要让房东结算清楚之前的水、电、煤气、宽带等方面的费用,避免出现欠费现象,并且需要和房东约定清楚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由谁负责。另外还需要约定清楚中途中止租房合同或者是损坏物品的时候是怎么处理的。

6、为了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入住房屋以后,最好是把入户大门的钥匙更换成新的,并且应该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和地板等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从而为自己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租房电器坏了应该谁负责维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一般由出租人来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就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的维修主体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租房给别人,家电坏了,谁负责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房家电自然损坏是谁的责任

租房家电自然损坏是房东的责任,家电权属归于租客的自行承担责任。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房东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租客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家电损坏由租客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租客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家电的维修责任由租客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