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区别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分类
违约定金实践中最为常见,即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
立约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即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该给付定金的一方虽然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证约定金是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证据。
解约定金是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成约定金可被认为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立约定金可以被认为是预约的违约定金;证约定金仅仅是证明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解约定金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约定解除权。
订金的法律定义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的法条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二手房的定金与订金分别是指什么?它们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定金与订金不同,定金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是买家为了表示购买诚意支付的。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卖家履行相应买卖义务后,定金会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买方不履行约定的购买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方不履行约定的卖房行为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是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为了表示诚意,向卖家支付的一定资金。卖家收到诚意金后,只会给买家一个收据。如果一套房产被多个买家看中,卖家会按照交纳诚意金的顺序来进行房产交易。买家与卖家达成一致后,诚意金一般会直接抵交房款,没能交易成功的,诚意金会退还给买家。
资料来源:《担保法》
二手房交易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
订金
”
与
“
定金
”
虽一字之差意思却大相径庭。“
订金”是一种预付款
,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购房意向金”。所谓“购房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指购房者为订购看中的由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房屋卖方签收,卖方签收后传为定金的,一定数额的款项,通常为房屋总价的
1%
,或称诚意金或意向金。律师建议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意向金在房东签收前为订金的性质,可以主张收回;在房东签收后为定金的性质,不可随意收回。律师建议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应在意向书上注明:“意向金转交房东前需经本人另行书面同意”;给购房者留有考虑的空间,是否将意向金转为定金。
定金与订金 区别
不一样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是一种支付方式,没有法律效力。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还成为保证金。在《担保法》中的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购房者交定金时,一般交占总房款的20%。
订金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为了表示诚意,向卖家支付的一定资金。通常情况下卖家在收到订金后,会给买家一个收据。如果一套房产被多个买家看中,卖家会按照购房者交订金的顺序,来进行卖房。在双方交易成功后,订金会作为房款,没交易成的,订金退给买家。
所以二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但都可以作为购房者的房款。并且如果一方违约,定金是要双倍返还,而订金是原数返还。
法律法规来源:《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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