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看经济适用房是否满5年。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的,需要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而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相关的部门收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大连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大连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港口城市,在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发展都取得了令全国人民瞩目的成绩。近年来大连又接连被评为“国际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大批的乡镇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到这座海滨花园城市,这让这片土地的房地价值迅速升值。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于上世纪末推出了“ 经济适用房 ”政策,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过于苛刻,准入门槛恒高,让许多可以购买得起的市民无法购买,许多有资格购买的市民却因为家庭条件问题购买不起,所以经济适用房政策自出台以来就饱受诟病,不受待见。但是经济适用房也并非全无是处,在其存在的这些年中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因此申请者也不在少数。目前随着大连经济的迅速发展,当年申请过经济适用房的人手里已经掌握了相当大的资金流,这群人更关心的是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大连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便他们可以及时转售经济适用房,购买更加适合他们的。那么2014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者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 房屋所有权证 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随着大连都市化步伐的加快,大连市的消费水平节节攀高,很多市民担心2014大连经济适用房价格会不会也跟着消费水平的升高而升高到难以接受的程度呢。根据大连市房管局的最新消息,大连市自2012年起就停止了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2013年,大连最后一批经适房泉水B区开始销售摇号了,含精装修,销售基准价格4780元/平方米,平均户型面积为40平方米。均设有起居室独立、等。
大连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手续,谁能详细点告诉我?
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应年满30周岁。
经审核此次符合条件申购泡崖八区康顺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共有21004户,2006年10月22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按照房源数量1:
1、比例进行公开摇号排序,确定3688户入围家庭,另摇出400户家庭作为候补购房家庭。
大连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本次摇号排序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认定入围的申购家庭名单真实有效。
现将公开摇号抽取的3688户入围家庭以及400户候补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入围申购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06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受理窗口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经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将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此次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受理单按照公示指定选房日期的上午8时30分,到泡崖八区售楼处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限定当日办理购房手续(购房相关事宜请咨询泡崖八区售楼处,咨询电话:86497091、86499480)。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举报电话:
中山区分局:39858017,西岗区分局:39612524,沙河口区分局:3961256,甘井子区分局:86602151
大连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06年10月23日
注:
1、公示指定日期未按时前来选房的申购人,购房顺序将排在当日选房名单最后;未领取《审批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2、领取《审批单》后,购房当日未选定住房的,将排在总选房名单之后再选;放弃购房的申购家庭将取消申购资格一年;
3、候补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将根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顺序确定,候补资格本次有效。剩余房源将于2006年12月28日在泡崖八区售楼处现场公布,候补申购家庭可以按顺序购买,查询电话:82490844。
大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包括自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全部住房建筑面积来确定。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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