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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能要求房东补偿装修款

发表时间:2024-07-23 01:32:2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承租人能要房东补偿装修款的情况是:承租人是为房东垫付装修款或者为房东的需要而装修的。如果承租人是经房东同意后,为自己的需要而装修的,不能要求房东补偿装修款。并且承租人如果擅自装修的,房东还能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煳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租房的承租人要承担装修的补偿吗

承租人装修房屋一般不能要补偿。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并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租赁合同到期装修补偿

【法律分析】

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我的装修费怎么补偿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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