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南宁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后果
1、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2、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
3、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南宁单身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南宁 经济适用房 管理办法》关于南宁单身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申购南宁经适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南宁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南宁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南宁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在南宁买经济适用房要退出宅基地吗
要退。
经济适用房是城市户口才能够申请的。如果有宅基地,那么说明你不是城市户口,是没有权利申请的。
南宁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法律条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