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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类型和变更类别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23 01:48:36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变更类型和变更类别的区别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新励学网为大家解答。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二类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第三类 施工单作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类别 A、B、C、C1、C2、D、E都是什么意思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类 施工单作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一类变更和二类变更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第二类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第三类 施工单作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类变更设计: 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鉴定意见;虽未变更鉴定意见,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什么是合同变更,什么是工程变更,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工程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3,变更内容不同: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工程变更牵涉到广泛的管理主题,如物料表管理,变更申请(ECR)及变更指令(ECO),售后服务,成本管理等。扩展资料:工程变更种类:

1、立即变更: 当产品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零件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果断措施。这种状况存在于许多种产品,如运输工具中的汽车、飞机,信息产品中的电脑与通讯设备,严重时不仅要处理仓库及现场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时连卖出去的产品都还要设法更换零件。

2,用完变更:大部分的工程变更属于这个种类,意思是说等到旧料用完后再使用新料。3,某批变更:有些行业的工作程序非常严谨,如果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虽然产品的标准料表并没有变化)。4,择日变更:指的是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时间指标。

5,累计生产数量变更: 有些以进口套件( KD,Knock Down ) 方式生产的产品, 为了有效控制 KD 件与 Local 件的相关设变,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生产数量指标。

工程变更的分类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如何区分A类、B类变更。

一般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数字代表一变更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2.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3.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4.监理原因: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5.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6.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具体还有看项目前期的规定文件会对A类变更和B类变更在本项目中的含义给予解释,一般情况下,设计类变更是A类,施工类是B类。还是建议先看前期在合同中对变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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