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变更分为几类
公路工程变更分为几类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新励学网为大家解答。
1、小变更
(1)涵洞(人机孔)位置、交角、进出水口形式、涵洞标高、基础埋置深度及明挖基础基底处理。
(2)排水系统中边沟、截水沟、急流槽等位置、长度、纵坡、断面尺寸的变化。
(3)工程数量的核实确定和增减,路基工程个别不良地质地段的砂砾,碎石垫层处理。 (4)其他每一项工程增减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小变更。
2、一般变更
(1)路基开挖后,土石分界线与原设计不符的变更。
(2)小桥、人行天桥及通道位置、交角、进出水口形式,接线工程,基础埋置深度的变更及其明挖基础基底处理。 (3)挡墙、护坡、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治构造物的长度,基础埋置深度的变化及其基底处理。 (4)单项工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产生的变更。
(5)其他一般性质的变更和小变更所列变更一次变更增减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3、重要变更
(1)路线复测原设计地面高程发生变化。
(2)路线长度500米以内平面、纵面指标的变化。 (3)改变局部路基横断面形式。
(4)变更挡墙、护坡、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治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及平面位置。 (5)变更大、中桥基础深度,中桥桥位、桥型、跨径和局部结构。 (6)变更局部段落路面结构形式、厚度。
(7)路基软土处理的范围,设计方案及数量的调整。
(8)沿线主要设施及特殊工程,如互通,隧道等工程的改变或增减,交通工程重大改变。 (9)一般变更中所列各项变更内容,其一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者。
4、重大变更
重要变更以外的各类变更,其一次变更金额在50万元以上者。
交通部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3.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法律依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第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五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六条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公路工程变更包括施工条件变更和工程质量变更吗?
公路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变更等建设方、设计方及监理方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的变更,施工条件和工程质量是不能变更的。施工条件是需施工方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该考虑稳妥并采取应对的措施,工程质量是规范规定的,不容改变。
工程变更的分类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过程中,有关于区分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的问题
主要以费用来定义区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属于一般变更;较大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下的路线方案调整泊;
2.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分离式立交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4.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重大变更:
1.路基宽度发生变化的;
2.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3.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特大桥、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互通式立交的数量或位置发生变化的;
7.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8.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9.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0.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200万元以上的;1
1.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控制单位工程)。
扩展资料工程变更的原则: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3.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要求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变更方案、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工程变更分哪四类
法律分析: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设计。
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3.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4.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
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5.设计方提出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工程变更类型和变更类别的区别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第一类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类施工单作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