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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

发表时间:2024-07-23 01:49:29 来源:网友投稿

随着人们生活品位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对于房屋居住环境也有了很大的要求,房屋建筑的质量是衡量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的吸引消费者,达到消费者理想的房屋标准,越来越多的房屋建筑公司开始从工程造价和房屋性能等方面进行转变;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工作作为房屋建筑工程重要的基础环节,不仅要结合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过程进行控制,而且要积极考虑房屋的性能和经济性,通过对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达到降低房屋成本的目的;本文根据近几年的房屋建筑发展趋势,结合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形式进行分析,提出有关经济、质量以及安全为一体的房屋建筑目标,希望能够为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行业做出贡献。

1影响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的因素

房屋建筑工程是系统化、高质量的施工建筑工程,为了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过程都要经过严密的分析和计划,整个过程包括施工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质量检查阶段等多个环节,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彼此环节的相互配合。一方面工程造价是对整个建筑工程整体设计和资金投入的合理分析,与此同时也是对整个房屋性能和质量的前提要求;另一方面,工程造价与房屋建筑后期的销售和盈利息息相关,因此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对于房屋建筑过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需要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1财务因素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特别是对于大型的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工程资金是保证房屋施工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工程资金包括很多种类,例如:建设单位的独立资金、银行贷款资金以及销售回款等,这些资金是维系整个建筑工程有效进行的前提,项目财务资金需要时间和市场来反映,为了能够保障整个施工工期和效率,项目财务资金需要及时的对房屋建筑项目进行供给和维持;因此为了更好的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资金问题是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方面。

1.2人为因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建筑行业在科学技术的帮助下也获得了巨大的改变,特别是房屋建筑的科技含量和设计要求相比于以往的设计风格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方面,消费者对于房屋需求不在满足于居住用途,因此极大的推进设计师和建筑师的专业知识的进步,特别对于建筑师而言,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不仅要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而且还要积极的考虑房屋造价的控制。另一方面工程设计施工图直接的影响房屋工程的建筑质量和建筑用途,由于很多设计师和建筑书的专业知识匮乏,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不仅对房屋的设计风格造成巨大影响,而且造成巨大的材料浪费,造成施工经费缺乏问题。

1.3施工因素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要求,需要对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进行严格的控制和选择,房屋建筑工程本身属于复杂性工程项目,施工体系的完整程度对房屋建筑本身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施工前要对结合具体的施工设计对施工场地和社会环境等做出合理考察和分析。

①要保证施工设计的准确性,在施工前要对施工机械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于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也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禁止过多疲劳作业和违规作业等行为;

②要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同时提高施工效率,施工过程要在符合施工要求和施工准则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③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设计、施工条件、投资金融等做出充分的了解,并且做好事故防护措施,避免导致工程造价漏洞,增加房屋施工成本。

1.4合同因素

建筑工程属于施工类行业,因此合同对于在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合同主要是保证双方根据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生产活动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基本作用是在整个房屋建筑过程中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合同在众多行业的生产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和保护作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房屋建筑施工过程前要对施工中的各项基本条例进行详细的约束,在双方共同的认可下进行的合同签订,合同内容要保持高度的严谨和公正,避免在施工后期出现突发的争议性问题,与此同时合同能够兼顾双方的自由尺度,维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因事故发生问题时也能够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法律裁定,避免民事纠纷事件的发生。工程造价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涉及到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检修阶段,而且在整个统筹管理中也受到财务因素、合同因素等影响,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要积极的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控制,维系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稳定。

2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2.1重施轻设的固有传统模式

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因此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历史非常悠久,而且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和工艺也有很悠久的技术保障;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施工建筑技术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房屋居住需求,特别受到传统的思维和设计特色的限制,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存在很大的问题;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对传统的居住要求和生活质量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为了更好的提高生活质量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现代房屋建筑过程要摒弃重施轻设的思想,积极的顺应时代的发展,融合现代的技术和工艺,推进房屋建筑工程的现代化发展。

2.2建筑工程设计和招标制度中存在弊端

受到传统的建筑工程设计的影响,我国房屋建筑的工程设计缺乏实践性,特别是对于工程设计和招标制度的认识不够完善,所以我国工程设计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弊端和问题,知识单一的停留在工程设计方面没有清晰的认识到工程设计中关于造价问题的控制和管理。一方面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招标管理的过程中缺乏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导致很多恶性竞争,不能够令建筑企业寻求自己适合的施工项目,盲目的对工程招标进行竞争,缺乏实际考察和分析意识,造成很多资金损失和浪费;另一方面,由于招标竞争中的盲目和错误思想,导致我国房屋建筑产业拥挤,很多建筑设计和施工无法积极进行,对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造成了严重影响。

3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造价控制措施

3.1工程设计阶段的合理分配

工程设计是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设计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设计要求对于整个工程造价具有直接影响。根据传统的房屋设计要求,工程设计过程中往往重视施工,忽略造价分析,因此为了更好的控制房屋建筑工程造价,要积极从降低造价成本,避免浪费等方面进行管理:①设计部门在进行工程设计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造价评估,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合理的进行设计,公司要积极设定相关的造价评估体系,避免工程设计造成过度的造价消耗;

②工程设计要积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与此同时要对同一个项目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选择,根据造价要求进行科学甄选;

③坚持设计造价控制设计的原则,在房屋工程造价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

3.2施工阶段的合理控制

房屋建筑工程主要由工程设计、竞标选择、施工阶段组成,工程造价受到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直接影响,在施工阶段为了控制工程造价要积极的从施工过程中合理控制施工细节,避免施工过程原料的不必要消耗;对于所有的房屋建筑施工而言,其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就是物质原料和机械设备的损耗两个方面,特别是房屋建筑工程受到区域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对于建筑原料的使用也不尽相同,为了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施工过程中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对原料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与此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避免陈旧的机械设备造成原料浪费。

4结语

工程造价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具有重要意义,首次,工程造价能够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竣工,加强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成本和资源;其次能够积极结合具体实际项目推动现代建筑工艺的发展,刺激房屋建筑行业的良性竞争,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要积极从工程设计、投标过程以及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才能促进房屋建筑行业的发展。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六条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

(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

(四)工程费用索赔和签证变更计价;

(五)工程造价的鉴定和争议处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

(二)预算定额或者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程;

(五)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则以及计价办法;

(六)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发布;其他计价依据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编制、发布。第八条 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并与经济社会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状况相适应。

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并听取工程建设各方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集和整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工程造价指标、价格变化趋势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工程造价信息。

第十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筑工程造价软件。软件开发单位销售的建筑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经过有关专家评审。第三章 工程造价确定第十一条 建设、施工等单位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决算等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文件。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文件,应当依据工程条件、设计文件、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资料,并考虑工程建设期间的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

第十二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经批准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且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比例或者数额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加强审计监督。第十三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招标时设立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时可以设立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造价签证和造价索赔;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计价依据的制定及对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督管理等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及造价成果文件备案;

(四)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及专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

(一)建设工程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单位估价表、工程价目表;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

(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等市场参考价格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

(四)工程造价要素调整指数及其它造价调整规定;

(五)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第八条 鼓励工程施工企业编制和应用能反映本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内部定额,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第九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补充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调查采集、整理建设工程造价资料,定期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等市场参考价格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造价信息,并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建设工程项目鼓励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且采用单价合同的,清单项目及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的义务;单价与合价的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单价与合价相矛盾,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未发现的,结算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过程中的造价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须将标底或控制价报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政府投资工程的标底、控制价开标前须经财政部门审核。

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文件报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须经财政部门审核。第十四条 依法招标的工程,发包人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的条款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一)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质量标准和工期;

(四)招标人依法自行采购的材料或设备;

(五)工程量计算失误、漏项失误的处理方法;

(六)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七)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

(八)工程款拨付的方式、时间、数额;

(九)结算的程序及时限;

(十)开竣工日期,工期及其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一)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其它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前款事项。依法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确定,发承包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0)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以及为计价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等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受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

(一)工程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

(三)预算定额及地区单价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五)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单价表;

(六)补充定额;

(七)劳动定额;

(八)工期定额;

(九)费用定额;

(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十一)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六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和补充定额项目、定额单价表、工程造价指数和结算规定,定期发布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补充定额项目,为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提供依据。

第七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查整理并定期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等方面的市场参考价格信息,为工程造价活动提供参考。第八条 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所使用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定额计价方式,但一个工程项目只能采用一种计价方式。

第十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的;

(二)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50%以上的;

(三)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拥有控股权的建设工程;

(四)其它依法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提倡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按照建设程序有效控制。

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第十二条 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主要设备选型和有关工程造价依据,在合理预测编制期至竣工期的价格、利率、风险等动态因素基础上进行编制。第十三条 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以及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按照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综合市场材料差价、价格指数和必要风险系数等动态因素进行编制,不得突破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建设中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六条 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计价规范和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结合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第十七条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中,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以进行补充,并报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2.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将系统论和控制论研究成果用于项目管理后,将“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决策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这是主动的、积极的控制方法,因此被称为主动控制。我们的工程造价控制,要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有力奖励措施等。背景: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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