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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编制问题与措施

发表时间:2024-07-23 01:5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公路工程造价编制问题与措施

1在设计文件当中对造价编制产生影响的常见问题

(1)在设计的过程中,由于每个专项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很少,就会有很多问题出现。比如在对公路的路面工程量表当中,常常会包含有服务区、互通式的立交和收费站、停车区等等这些工程相应的数量,但是服务区、停车区、互通式的立交、收费站都是需要对其单独进行设计的相关工程的数量。

(2)在施工的过程中,相关的公路工程在设计的过程中,把部分的公路路堤采用其他的强度很高的材料来代替。但是在设计的时候并把原本设计的土方填筑材料的数量减去,针对路床在施工的时候所运用的石灰土的处理措施,需要对其另提数量的,也没有把原来填方时候土方的数量去掉。

(3)在进行公路的路槽挖掘过程中,有关数据已经在路基的土石方当中有所记录,但是,在进行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数量进行重复的记录。

(4)针对公路路基的土石方数目表在进行相关的计算的时候,都没有进行相关的调整,也或许把和公路的等级不相符合的地方进行调整,使得运用借用方、弃用方、利用方数目的计算出现大量的错误。在这个过程中,还没有对路基因清除表面的尘土,在填充之前要对其进行夯实、加宽填筑的范围,最终增加对土方数目的调整和相关配置的计算,以至于这些数目在公路工程设计的阶段出现漏计的现象,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这种现象会对平微区域的项目或者是土石方的数目的控制产生很大的影响。针对上述这些在设计的资料当中容易出现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公路工程造价的编制人员常常会因为工作量以及工作时间的紧张,而在进行编制的时候,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的存在,以至于部分公路工程在造价的编制方面出现错、重、漏、差等严重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对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精确度和合理性产生影响。

2在工程造价编制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2.1公路工程材料造价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1)对施工材料的基本问题没有把握清楚,如料场的品质以及位置、产量、运距、运输等方面的条件,以及运输过程中是否通过收费站等这些具体问题的调查不全面,或者是没有进行参考其他公路工程的施工材料的价格。以至于生石灰、砂石料等等地方性的施工材料单项价格与项目在实施的过程当中的真实状况有很大的差距,导致工程的造价编制出现不精确的现象。

(2)我国的高速公路所采用的水泥一般单价都很高。这里所说的地方性的水泥通常是指水泥的稳定类路面基层、砌筑的工程和40号以下的混凝土。但是在进行公路工程造价编制中,在进行隧道的构建物、桥梁等编制的时候,采用的水泥普遍采用秦岭牌子或者是其他牌子的水泥,以至于在施工的过程中,在进行水泥采购时,对水泥的购运运输和项目的实际状况差距非常的大,这就导致了水泥价格升高。

(3)在施工种所采用的各种类的钢材以及燃油料都是市场价格经常变化的材料,这就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难度。由于部分的公路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组对当下公路施工市场改变缺少关键性的预测和分析,导致部分的材料价格升高或者降低,给公路工程的造价编制增加了很大的困难。

2.2摘取工程量以及定额的使用现状

2.2.1公路路基工程在公路路基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当中经常发生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对土石方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选用,在施工的公路的等级或者是施工县城地形的条件不足的情况下,部分的公路工程的造价工作者在进行工程造价编制的过程中,会尽可能将造价编高的想法,所以就会选择那些功率比较小的机械设备,这就使工程造价有了很大的提升;其次由于在采用的土石方定额水平不高,比如说:机械打眼开炸的石方定额,在施工的过程中,在机械设备的配合当中,主要包括:推土机进行运送石方的第一个定额运距,和当下的石方施工的现场基本的实际状况有很大的偏离,针对那些远距离的运输采用弃方所采用的自卸车进行运输的过程中、装载机在装车时,直接复制这个定额,并没有把推土机的推运消耗量记录为0,导致公路工程的造价升高。

最后由于运输的定额水平十分落后,运输的距离大于3km的土石方,进行这种远距离的运送,如果还是复制工程的定额计算运输费用,以至于所编制出来的工程造价十分高,这和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偏离。在进行生物防护以及高边坡的防护工程施工当中经常也会出现问题。由于目前人们对高速公路的景观以及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需要也在急速的提高,所以这几年以来,在进行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过程中,也会添加对生物防护以及边坡治理方面的设计,新型的高边坡生物防护工程也就顺势出现了。因为当前关于这个方面还没有一个定额的标准,所以不同的设计单位以及不同的造价编制人员所编制出来的单价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也会导致相关的工程造价高于其他同类工程的造价,从而偏离造价编制的初衷。

2.2.2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目前,在进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期间,对路面的中面层设计通常都是普遍采用改性的沥青的混凝土进行施工,以往施工的经验可以看出H4000形拌和一炉改性、楼拌沥青混凝土在时间这一部分会比普通的沥青混凝土延长到5-10s,同时也就会对沥青混合料的相关施工进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样就会很大程度上加强了摊铺和搅拌、碾压机械等的应用量。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相关的定额设立,因此在费用方面也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因此就会用改性混凝土来代替普通的混凝土,但是,并没有考虑费用方面的问题,因此在以后的施工当中,对于改性的沥青砼的工程的造价编制还是要做出改进。土基层的稳定、底基层的压实厚度等等一旦超过了相关的规定之后,对于每一层的厚度就需要对其采取分层铺设的方式。当下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编制当中,没有对需要进行分层铺设的界限没有定额的标准,因此在进行公路项目造价编制的时候,就会因为标准的不一样,而出现不同的编制情况。

3结语

根据笔者在日常的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那些暂时还没有定论的问题也做出了自己的想法的阐述,希望能够和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的相关人员加大沟通,增强技术方面的交流,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能够做到资源的共享,最终达到提升公路工程的造价编制质量的目标。但是由于笔者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有限,在文章当中可能会有一部分的错漏的地方,希望大家可以多提一些宝贵的建议。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2)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②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压实厚度超过定额规定一层厚度需分层铺筑时,对人工、拖拉机、平地机、压路机消耗量的调整问题。目前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是定额对需分层铺筑的厚度界限没有规定,所以有的项目编制时对16~20厘米、30~40厘米分别按两层、三层铺筑进行了调整,这样做与路面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单层施工最小厚度15厘米、适宜厚度16~20厘米不符。

一些项目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拌和设备的设置由造价人员在编制中考虑,由于造价人员对项目的地形、路面标段的划分、施工工期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分析,采用的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设置数量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路面工程费用计算不准确。 ④路面基层、底基层配合比的调整问题。部分项目没有根据设计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或调整有误。如我省部分项目路面的基层采用1.5:3.5:

1、5:80水泥、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碎石,部分编制人员在套用二灰碎石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时,直接将水泥用量添加到定额中而没有对石灰材料用量进行折减,这样做无形中增大了费用,使基层费用计算有误。

⑶桥涵工程 ①涵洞台背填筑半刚性材料的费用计算问题。设计对涵洞台背进行处理,填筑石灰土等半钢性材料,概预算编制时对这部分工程直接套用石灰土等定额进行了全部费用计算,不合理。由于涵洞位置的填方数量在路基土石方中一般没有扣除,所以该项费用另计势必会使部分工程费用如土方的材料费、施工费重复计算。

②非标准桩径的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调整问题。概预算定额对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子目划分较粗,只有一些标准桩径,如1.0米、1.2米、1.5米、2.0米等,而现实中往往非标准桩径设计很普遍。为了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本省的概预算在编制钻孔费用时,大多对定额按一定的比例系数进行了折减,有的按桩径比进行调整,有的按桩径截面积比进行调整,做法不一,使工程费用差异较大。

③由于对特殊桥型的现场施工情况缺乏了解,导致施工中一些必需的大型配套设施费用漏计。如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连续刚构、T型刚构桥梁的预算时往往漏计0号块的托架、墩顶拐角门架、合拢段的吊架及现浇边跨尾段吊架或支架、20米以上空心墩施工必须的提升架、施工用的临时电梯等。 ⑷隧道工程 ①Ⅱ类围岩的开挖、衬砌套用定额问题。

设计往往将划分为Ⅱ类的岩石按软石提供数量,造价编制时没有根据定额的规定套用土质类定额,使费用多计。 ②隧道增长系数的计算和使用问题。根据定额的规定,当隧道的长度超过1000米,即施工工作面距洞口超过500米时,每增长500米(不足500米时以500米计),洞内工程项目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定额增加5%。但交通部往往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时提出意见只对洞身开挖定额进行增长系数调整,与定额规定不符。

另外部分项目隧道的增长系数按加权平均计算也不符合定额的规定。 ③概算洞内管沟费用的编制问题。由于隧道概算现浇砼衬砌定额中已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洞内管(水)沟及盖板等工程内容,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时又另套定额计算了洞内中心管沟砼、水泥砂浆抹面等费用,使该部分费用重复计算。 ④特长隧道竖井通风土建费用编制问题。

由于公路概预算定额中缺乏相应内容,所以造价人员在编制该部分工程费用时有的采取询价的方式,将得到的工程单价直接利用;有的直接套用公路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有的对煤炭相应定额进行调整后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费用计算,做法不一。由于国内高速公路修建完成的竖井、斜井很少,所以按照以上各种方法计算究竟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实际不得而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⑤与交通工程费用计算的衔接问题。

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属隧道土建设计内容,但往往设计单位在任务划分时将该部分工程设计划分到交通工程中,所以有的项目就出现了在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中重复计算或同时漏计的现象。 ⑸其他工程与沿线设施、房建工程 ①连接线、辅道、支线的费用计算问题。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辅道、支线及地方搭车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由于这类工程一般采用二级以下技术标准,按陕西省补充编制办法规定应按

二.三类工程单独编制工程费用,再汇入建安费中。但造价人员为了计算方便往往直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编制,使费用多计。 ②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的汇总问题。

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单独按相关部委定额及编制办法编制建安费,在汇入主体工程建安费时有些项目没有按交通部“交通工程编制规定”对汇入的费用进行折减,有些项目折减系数有误。采用其他部委定额编制的专业工程建安费在汇入公路主体工程建安费时应按保持原造价水平不变的原则进行系数折减,但是交通部规定的折减公式中没有考虑对施工技术装备费的折减因素,使得汇入的费用多计了施工技术装备费。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编制问题 ⑴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计算不准确。该项费用计算不准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征地拆迁数量设计不准确,或实施期间变更太多造成数量大幅度增加,使该项费用难于控制;

二是土地的类别划分、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划分不准确,与建设实际出入较大,使费用计算不合理;

三是由于目前受国家三农保护政策的影响,一些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难于确定,使该项费用计算的不确定因素太多,给合理编制费用带来了较大困难。

⑵研究实验费、勘察设计费计算不合理。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这两项费用没有根据合同或协议计算,使列入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费用。 3 对策与措施 3.1针对设计文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首先造价编制人员在着手工作前应加强对设计图表的核对工作,认真分析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查明原因,修正错误,以减少由于设计出现错误而造价编制跟着错的现象;其次在工程造价编制完成后,应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同类工程横向比较,或与其他项目同类工程比较,对指标出现异常的项目重新逐项分析、核对工程量,以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三是造价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逐步建立不断积累和总结不同条件下各种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好习惯,以备日后分析技术经济指标时需要。

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2.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将系统论和控制论研究成果用于项目管理后,将“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决策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这是主动的、积极的控制方法,因此被称为主动控制。我们的工程造价控制,要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有力奖励措施等。背景: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造价依据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第七条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九条 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第三章 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 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三)负责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第十四条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部分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部分的110%。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

设有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编制,并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哪些内容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如下内容:

1.公路工程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1.3条的规定。

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1条的规定。

3.公路工程投标时,要考虑应该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对于招标文中没有明确的,要提请甲方明确。对于甲方不能明确的,在投标书中载明本投标文件不包含的工作内容。这是降低风险的方法。

理由: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2条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路工程投标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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