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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签证水平

发表时间:2024-07-23 01:51:47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全面实行,使它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中发挥了微观管理的作用,特别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对推动监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并逐步深入人心,人们由抵制监理到认同监理再到主动邀请监理,形成了全面推进的良好势头。虽然目前监理制度已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着问题。

1 影响工程签证水平的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影响监理工作中工程签证水平的主要因素有:制度、人的素质两个方面。

1.1 管理制度对工程签证水平的影响。法律法规对监理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责权利比较明确,但在工程造价方面模糊,相关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监理签证的认可度不高,或不需要工程监理签证,监理对工程签证的重要性也不重视,认为造价不关监理的事情。

有在办理结算的一些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监理和业主将人工费、材料单价签证非常高,有的到最后施工方结算时,比造价比预算高一倍多的现象。这样就给工程结算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也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负面影响。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具体明确监理在造价控制方面应承担的责权利。

监理实施大多停留在施工阶段监理,没有参与设计阶段、合同签订阶段、保修阶段监理,从工程造价的控制角度讲,应是全过程的控制,全费用的管理。不管是工程造价还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费用,监理要与业主一起管理,这样业主才可能把造价的控制交付给监理。

1.2 人员素质对工程签证水平的影响。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都离不开人,人的素质高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很大的作用。工程具有复杂性、多样性、流动性,碰到的问题千变万化,且工程投资大,工程签证作为合同的补充,并不包括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临时发生性,无规律可循,这些都需要工程管理者特别是监理工作者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道德品质。作为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工程造价的事前预控,给业主当好参谋,及时给工程变更签证,并根据合同、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计算出变更工程造价,以免事后工程结算时扯皮。制度、人的素质,这两个因素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人的素质高工程造价控制好,业主才会给你工程签证权。监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发挥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工程建设管理也就会建立相应的制度。

2 提高工程签证水平的具体方法和思路

针对上述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方面来提高监理工作中工程签证的水平。

2.1 建筑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而无实际的确认权,这与监理合同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相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监理人员拓宽其监理业务,限制其对全过程监理素质能力的培养,也最终影响了监理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

从制度上明确工程签证生效需要签字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中的责权利。

工程监理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具有公正性、独立性、客观性,因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工程造价损失达到一定程度,给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处罚,严重的可吊销资质,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2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管,规范施工合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工程造价中的签证确认权,明确工程签证程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应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事件及处理方法做出科学的决策;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斟酌各方的责权利,以争取在合同履行之前能对合同事件协商一致;在合同执行中,应及时处理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方义务。

2.3 提高监理地位,保证监理对项目的管理力度。目前监理收费相对于其应负的责任而言较低,责权利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关系,市场竞争的残酷,让从业主手里拿监理费的监理人无法实现其独立、公正的地位,这成为了限制监理人员强化其项目管理力度的障碍之一。也就是说监理在社会上地位也较低。同时经常会出现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来往过密甚至串通一气的情况,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大多在于监理费用相对过低,导致部分监理从业人员无法抵制诱惑。

2.4 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国家要求总监、专监均需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需要考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知识,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但实际中监理工程师人员偏少,有些人员是证件挂在监理单位,不在监理单位上班,实际从事监理工作者为素质不高的人。造成此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监理费严重偏低,监理人员待遇不高,留不住人才。国家应从制度上严厉打击恶意压低工程监理费的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从而让工程监理得到全面有序的发展。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行业门槛及完善注册从业后的管理,以增强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管理素质,更好地进行签证管理。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国外对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型的设置较广,多为实践性考题,并且很多考题均涉及到多专业的融合。目前我国的监理考试制度仍缺乏严格的条件限制,只要具有相关教育背景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结果有可能导致很多从未从事监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强记仍可通过考试。我国应该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完善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制度。根据法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期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办理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由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将有关材料(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合格者准予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关键在于继续教育证明,我国的继续教育通常采用授课形式,监理工程师被动地接受相关知识;反观国外,在继续教育上通常采用主动形式,在监理人员提出申请后,由专家组织面试,以评定其是否可以继续注册从业。这种主动的继续教育形式,可以为我国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制度提供一种思路。

2.5 监理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造价工程师。一类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一名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咨询的执业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加专业、精湛,若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经济签证经造价工程师审核,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2.6 规范工程签证流程。工程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按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图纸设计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内容的一种书面手续。工程签证的流程反映了签证管理须有理、有据、有节,应讲究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签证水平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工程进度等。因此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签证水平,应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监理管理制度,规范签证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和发挥工程签证的合理和有效性,促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浅谈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工程签证的控制是各方都比较关心的环节,经签证的签证单是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其控制十分重要。本人认为监理工程师对签证单的审核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证内容的核实。

对这块,要现场复核,要查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要分析核对。对签证后无法复查的工作内容,有必要采用摄像、照相等手段作好记录;二是签证单填写的复核。签证单对签证事项要叙说清楚,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要有详细算式,有必要绘图的要绘图,需以测量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要附测量记录,有会议纪要的要附会议纪要,等等。各项原始依据要签证齐全且不得有涂改。

复核以填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客观为重点;三是签证数量的复核。签证工程量要进行复核计算,计算公式、方法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土方可按断面法、方格网法等进行计算。

如有断面的要据断面计算。现场量测的要据现场量测记录核算。测量复核的要据测量复核记录计算。

按实记录的要据人工/台班等原始记录计算。这块的复核以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过程是否详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为重点;四是相关各方签证的同步。现在很多工程都是业主和监理,甚至设计共同参与签证的。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的同时要与各方达到共识,最好能共同办理签证。避免监理签了报到业主、设计那里,认为不属实、有不同意见。另外共同办理也能更为精确地做好签证单的审核控制工作;五是做好资料存档备查。签了字的单子一定要留一份备查,以防施工方更改。

自已掌握了原始件,就做到了有持无恐,心中有数。

监理如何做好工程签证

监理如何做好工程签证 监理工作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在“三控制”中的投资控制中最难把握、最难处理的是现场签证工作,那么监理如何做好工程签证呢?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一.工程签证发生原因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如业主资金原因、业主的功能要求发生变化,施工条件变化等,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因素。因此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都会发生施工现场签证。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需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2.作为处理索赔事件的依据 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及施工工期。

三.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涉及费用的技术签证 不涉及费用的技术签证一般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有关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对原有施工环节的调整等,由承包商提出或承包商根据业主建议提出,业主或监理方的授权人员签署即可。

(二)现场经济签证 现场经济签证一般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

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三)工期签证 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四.目前现场签证存在问题 凡是从事过工程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都有这样的体会,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

我们接触的工程签证,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不足,签证的范围和标准不能准确把握。

2.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漠。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签证,缺乏投资控制意识。

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现场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组成概念不清,有些签证将现场施工围墙、施工用房,投标中应由施工方考虑的措施费用等内容也给予签证。

4.对设计缺乏有效约束。有的图纸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也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设计环节经济控制要求不够,没有进行多方案论证。由于设计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出工程联系单现象,资料中反映出设计人员仅作签名,并无相关意见,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麻烦。

5.施工方为了自身施工方便或其它原因考虑,任意修改原先已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代表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签证人员对由此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也进行了签认。另外同一工程内容存在重复签证、交叉签证,此类签证尤其在土方挖运、障碍清除、工程拆迁等工程中较为常见。

6.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

有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政策性调整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有些承包商任意调整签证时间,以求尽可能多得超额利润。

7.虚假签证。如某房建项目前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资金原因,建设方决定取消地下室某些区域的建设,业主及监理已向施工方口头打招呼暂缓地下室某部分的施工,待设计变更后再行施工,但事后施工以设计变更的日期拖后为由,说此部分已按原图施工完毕,要求对此部分进行签证。若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势必造成业主利益的损失。

五.监理工程师如何把好现场签证关 把好现场签证关是监理投资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投资控制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熟悉合同。把熟悉合同作为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应特别注意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

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二)、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控制投资是控制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审核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造价专业的知识,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

六.监理工程师如何把好现场签证审核关 监理工程师要把好签证单的审核关,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签证内容的核实。 签。

工程建设中如何加强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程序、步骤及方法。

1.认真分析研究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

施工合同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要细心研究分析合同条款,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及时回避风险,保证合同合理性,合法性,尽量减少合同双方纠纷;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施工企业效益。

2.了解和掌握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合理低价中标的投标模式,迫使施工企业把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从竣工后的结算阶段前移到工程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心是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侧重抓“工程洽商和工程变更”,有的甚至想通过现场签证来迩补低价中标的亏损;所以只有从项目工程开工跟踪到工程竣工,了解和掌握整个工程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以及发生的变化情况,搞清楚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项,才能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如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投标承诺是否相同;施工工艺或者施工流程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合;施工做法是否与招标文件做法相同;施工条件是否与招标文件描述相同;施工项目是否在合同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是否与招标图纸存在矛盾、施工节点是否与投标承诺相同;设计变更对已经施工完成的部位拆除、物资设备购买、材料备料的损失等等。

3.熟练地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也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是发、承包双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确定;造价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搞清楚现场签证的原因、内容、范围,才能根据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合理计取签证变更的费用以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

4.建立完善的现场签证制度,及时办理好签证确认手续要建立完善的现场签证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范围权利,提高责任心及业务水平,规范现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每一个工程量变更的签证内容、原因和依据都要有明确和准确的描述,条理清楚,语意清楚明了。工程变更的范围、部位和内容必须明确并以图示说明,要附上示意图,表明各种尺寸,标高和文字说明等;签证单要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尽量做到分部、分项或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开;现场签证多的要编号,签证单编号要连续,手续要齐全,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况,如设计变更,其所属工程项目,图号、部位、变更后采用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变更后造成工程量增减数量,要附有工程量计算式和预算书,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造价;一张签证单内容较多要编制一份预算,如签证单内容比较简单可以多张签证合并编制一份预算,但必须根据不同签证单内容分别列项;办理基础工程签证时,要注应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和地质条件的原因,造成基础超深后相应的其它子目工程量增加,应逐项列出变更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其计量方法施工合同中有规定的要执行合同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另加说明,如基础超深后除土方工程量增加外,由此引发的相应一系列工程量变化,如石方开挖、淤泥清理、溶洞回填等增加基础砼、模板、毛石基础、回填土、余土外运、地下排水、施工技术措施等等都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做好合同规定范围内允许调整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签证工作;特别是在办理材料、设备签证时要注意其时间、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料代用等细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水、停电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要办理机械停滞、人工停窝工、周转材料的使用量摊销等。因甲方场地原因造成材料二次运输费;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改变所增加的技术措施费用等等的签证;同时要注意实际施工图与招标清单内容是否一致。

现场签证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这里的签证不是指出国签证,而是指工程工作的签证,大家看清楚。施工管理人员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施工管理,特别;

一.施工前期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项目合同一经签订,现场签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已;

1.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和经节内容,;

2.熟悉图纸,在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前,仔细审阅;

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考虑人、物、;

4.仔细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定额整;

5、施工管理人员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如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笔者浅谈一些看法与大家商榷:

一.施工前期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项目合同一经签订,现场签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为了顺利进行签证工作,施工管理人员前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1.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和经节内容,深入工程现场,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貌,调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同时也要对联营队伍施工合同内容及其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组成等情况进行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2.熟悉图纸,在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前,仔细审阅图纸,了解设计图,以便使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疑难之处在设计交底和变更洽商中,尽可能加以解决。

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考虑人、物、技术的优化组合,降低成本,减少无谓的费工耗料现象。

施工方案要做到文字说明清晰明了,图示数字数据准确。根据施工方案能直接进行决算,减少决算中的二次核定和无谓的扯皮。

4.仔细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定额整价和费用计取严格把关,以期为今后现场签证提供合理依据。

5.建立和健全现场签证的工作制度,明确相关施工人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防止漏签和无效签证。确定对联营队伍的签证必须与对建设单位的签证进行对此核算的原则。

二.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管理

1.凡涉及到现场临时步长的签证,施工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熟悉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善打“擦边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时以签证的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

在沟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以理服人,征得他们的同意。

2.在办理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要对现场情况了如指掌,对施工做法、工作内容以及材料使用情况要实测实量,心中有数,防止那种不了解情况的假报和冒报。这种情况相关人员的用意可能是好的,但产生的后果是很差的,一来办不成签证,二来使建设或监理单位觉得此人不可信,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给今后的签证工作带来困难,还对施工管理人员甚至企业的其它管理工作造成被动。

3.签证本身要有效。做了很多工作做来的签证在决算中无效,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材料员要清楚材料的省、地、区预算价格,市场价格以及当地定额主管部门定期颁布的信息价格的概念及内涵,根据合同的规定,及时正确的向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格签证;施工员要熟悉预决算知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外,定额外用工及费用签证,使签证能够及时进入决算,不需与建设单位进行二次确定。

另外签证的签字及盖章等于续要齐全,符合要求。这就为顺利决算奠定了基础。

4.由于签证涉及到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联营队伍的经济利益关系,在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不仅是签证工作本身的一个问题,而且还影响着施工过程中其它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建设单位签证,即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灵活处理。

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互协商,耐心解释,以多种方试进行经济签证。与联营队伍的签证,要以合同条款和预算为依据,咨询预算人员的意见,认真核定工作量,在与建设单位签证进行对比后及时办理。这样即融洽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关系,又增加了联营队伍的信任,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

5.在施工现场对联营队伍的签证,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证进行对比,这是对联营队伍签证的一个原则,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善始善终的坚持这个原则,严把现场签证关,防止乱签证、重复签证。

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

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 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你知道工程签证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吗?你知道工程签证的审计要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的知识。

什么是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的发生是临时性的,没有规律的,理论上应该是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增有减。但通常施工企业都会想方设法进行变更签证,有时甚至故意变更工程做法、提高材料档次,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控制,往往是施工企业加钱的多,减钱的少。因此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是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的重点之一。

一.工程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签证不规范 工程签证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授权代表共同签认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签认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竣工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但笔者在办理某工程结算时发现,多份签证虽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了,但建设单位无人签认,或者仅有相关单位人员签字,未签章。理论上这种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这给结算的审查增添了很大的难度。

2.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 施工单位可能提出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费用及内容,也可能弄虚作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疏于核实或与施工单位串通,造成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

工程签证往往也缺少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这种情况在隐蔽工程中比较常见,如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土石方回填比例、砂石回填厚度、土石方运距、垫层厚度等。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3.工程签证办理不及时 及时性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但当遇到工程签证时,建设单位代表往往不及时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造成双方的认定差异,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造成结算审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会导致进行造价调整时材料价格、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不准确的问题。

4.随意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哪些要签证,哪些不能签证,没有详细的规定,造成工程签证存在随意性。部分业主由于对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业务素质不高,一些不应该的签证就盲目的签了。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如某工程地基开挖过程中,因地质条件较差,施工单位加大放坡系数,导致土方开挖量加大,增加签证费有近50万元。

5.签证内容填写及签署不规范 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只签总价,没有具体工作量的说明;或者签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如某零星工作签证中,描述为“挖土机2个台班,计2000元”。是什么样的挖土机?正铲?反铲?是合计2000元还是2000元/台班? 签证签署不规范具体,没有明确表明意见。最常见的签署签证的方式是签名+“同意”或“情况属实”,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或未对完成情况及数量进行明确。所以这并不是签证,至于能否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其他证据材料才能综合认定。

6.签证办理不全面,忽略减项签证 施工企业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提出签证,对自己不利的就不签证,造成工程签证不完整。某些更改工程做法的施工项目中,只说明增项,而不提相应的减项。

二.现场签证的审计要点及方法 施工现场签证是计算合同外费用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因此现场签证也成为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

1.审查签证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签证的必要性。现实中往往是施工单位为了增加中标机会,常采用多种投标策略,如“低进高出,先亏后盈”、不平衡报价等,在施工过程中寻找一切机会索赔。

2.审查签证的真实性。有些施工单位为达到抬高工程造价的目的,会采取模仿笔迹、变相复印、其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弄虚作假。工程签证往往一式几份,各参建方都有留档,在审计中可以通过几方核对原件、复印件,认定签名盖章、复印件的真实性。

3.审查签证数量的正确性。

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在隐蔽工程被覆盖之前,最好能够深入施工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

审查工程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监理日志内容是否一致,必要时可以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审查签证所涉及到的价格、措施费用等价格的调整,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查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应尽可能多地进行现场实物核对,看其品牌、规格、产地、质量等指标是否与送审资料相符,对价格高,怀疑有问题的项目或材料,应向供应商咨询,初步确定有问题的,要进一步取证落实。

由于工程签证具有临时性、无规律性、内容复杂性等特点,对工程签证的审计也要求审计人员将所学的工程知识尤其是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方面的知识,由“沉淀”转为“活化”,依据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识,全面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浅谈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

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1.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

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2.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3.推进“实名制”管理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

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

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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