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项目成本中的工程签证单如何控制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控制的过程。因此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外价格调整依据的确认都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签证单来实现,所谓工程签证单: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它所涉及的是合同价款之外的款项(即合同价款的调整项),是按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法人代表授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也由于工程签证行为的这些特点,它可以在委托代理人平台上通过签认证明的形式,高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在限额范围内各种行为的涉款事件,因而促进了各种不同的有争议施工行为的高效协调和快速解决。
但是在项目管理现场,负责具体签证事宜的人要么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班子,要么是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一般情况下很多发包人都是组建临时项目班子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例如单位的基建工程,其项目班子是由其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其成员来自发包人的各个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员不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不熟悉法定建设程序,甚至缺乏一般的工程建设及造价管理知识;而大部分监理工程师是从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转职而来,比较熟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适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知之甚少。所以以上两类人才的知识结构、知识深度和实际业务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对造价的控制,必然也就增加了建设单位的项目造价成本。而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通过几年众多项目的结算审核和跟中审计发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控制工程签证单的造价成本:
1 本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施工单位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熟悉相关造价知识而提出联系单,以为事实存在,就应该给施工单位签证,其实本应该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例如在一个工程中,有一个联系单是这样的:“本工程基坑南侧因地下水位很高,水流量很大,导致基坑内水出现管涌和流砂现象,长久以往又会出现基坑坍塌。现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基坑南侧增加集水井,具体做法如下:集水井采用采用挖掘机1个台班;井内采用4根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环钢8级)直径为500mm,集水井深度为3米。排水管外60目密目网包一层,集水井外围也采用碎石11.25立方回填为过滤层。4月14日至5月15日采用2台直径为100泥浆泵在外围市政管网不间断抽水,5月16日集水井完成后移至集水井内不间断降水,同时2人次工人一组24小时倒班值班,待地下室外墙土方回填后停止降水。另外补贴波纹管场外运输费300元。”咋一看,事实情况存在,监理单位也签复了“情况属实”的意见,但是,根据施工方的技术标来看,施工方并没有按照当初技术标中的围护措施执行,而是更改了技术措施方案,造成了现在的水位高、水流量大,责任属于施工方,所以本着谁的责任谁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最后此联系单的费用不予签证。
2 对施工单位不利的工程变更甚或取消而引起的减少工程“该减而不减”,造价重复计价。例如杭州某单位的一个厂房建设,属于总价包干合同,其中本应在基础时就应施工的电缆沟,由于特殊工艺需要,暂无施工,最后跟室外弱电工程同时期施工。但是施工单位在报送竣工结算时把电缆沟的施工作为签证单放在了弱电工程造价中,却没有在总价包干合同中扣除电缆沟的造价,因而造成了重复报价。如果此签证单在签署过程中跟原投标结算结合起来,补签一句话“同时应扣除原包干合同中电缆沟的造价”,那么就不会存在重复报项了。此单造价虽然只有五千多元,但积少成多,无形中也就增加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成本。
3 常常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是,施工单位想方设法出联系单工程变更单 。在我审计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装修项目中,土建施工单位已经把装修界面交接好,但是装修单位出施工联系单时提出:土建单位交接地坪高差较大、墙面垂直平整度不够,并且几处要凿墙,仅此一项就报价20多万,作为跟踪审计,我们就现场查勘,用水平仪检查地面的平整度,用水平靠尺测量墙面的平整度,最后得出,地面有2~4MM偏差,满足地面装修的需要,墙面也只有个别部位需要凿除。最后联系单审计一栏中我们建议:经现场勘察检验,地面及墙面平整度小于等于4mm,满足下一道施工工序的要求,不予补充费用,鉴于墙面个别部位需要凿除,根据现场需要凿除的面积数量,补签凿除零星用工15个工日,每工日120元,共计1800元。针对此类型签证单,有可能事实存在,但也有可能不会发生的项目,一定要现场勘验,看是否如施工单位签证联系单所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恰当的批复,以免施工单位钻了空子,增加本不应该存在的造价成本。
4 在装修材料价格签证的时候,有几种情况建设方也应引起重视:
4.1 对于一些实际做法比较复杂的材料,施工方可能会变换另外一种方式报价取的额外的利润,比如酒店用到的用于镶边的不锈钢线条,在报价的时候,他们不是单纯仅仅结合材料市场价格,而是在根据材料本身价格并计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个完成实体以平方米来综合报价,折算下来,比按定额延长米计算价格要高;
4.2 还有一些使用较大单位(比如:吨或m3)计量的材料,由于市场价格较高,乙方在报价的时候利用甲方在不知工程实际用量大小的情况下,将较大单位拆分成较小单位来报价,他们认为这样做,会使价格看起来很低,因为只签证材料的价格,而不报工程量,致使甲方觉得签证价格低,往往不会引起重视的错觉达到签证的目的。比如装修用到的一些装饰性实木线条,如果按照m3来报价的话,市场价格可能达到20000~30000元/ m3,甲方在材料价格签证时就会慎而重之,但是施工方会选取较小截面规格线条以延长米来报价,这样每米价格只有几元左右,甲方就会觉得价格不高而同意其报价,进而其他不同规格按比例进行调整。不过到决算时就会发现,线条长度数量是如此之大,费用是如此之多,因而必定造成预算超支。
4.3 另外需要几道工序完成的多种材料组合的半成品,施工方会用较低价格到市场上直接购买半成品来完成,但在报价时不报半成品价格,而是要将半成品拆分成单个材料来报价,由此通过定额计取的价格比直接购买成品的价格高出几倍之多,比如,杭州某个公寓楼用到的柜体材料,实际用到的是购买的防火板成品,而在报价时候他们都拆分成细木工板和防火板及木皮多种材料来报价,以此造成造价成本的虚高。
5 建设单位应做好联系单的连续编号,连续编号的最大好处,是能最大限度地真实反映工程变更的过程,预防联系单的丢失,特别是能防止某些关键的签证单被有意剔除而不被察觉。审计中经常发现,一个工程有多少签证单连建设单位自己都不清楚,自但是然在竣工结算时也就基本不能保证 “减”到位了。当然还有一点也要做到,就是及时保留底稿一份不少,甲方单位代表在签发变更联系单时,常常不留底稿,不要说打印签证好的底稿,就是电子文档也没有,再加上没有连续编号,时间一长就忘记了到底有多少签证单,这就使施工方有意无意地截留应扣减费用签证单的可能。所以就要事先规定业主、监理、设计还是施工单位出的联系单都必须经过甲方代表的签发才有效,作为甲方代表,每签发一份联系单自己就保留一份,最后也备份一份电子稿件,这样结算时就不用一味地依赖施工单位提供签证联系单了,当然也不用担心应扣减费用的联系单找不着的情况了。
小结:凡此种种签证情况,都牵涉到建设单位项目的成本控制,归根结底,要想做好签证的成本控制,需做好以下几个步骤:
5.1 看支持资料是否齐全,签证的内容是否属实;
5.2 签证程序合不合规范;
5.3 原始记录是否有三方签认,隐蔽工程是否有照片;
5.4 签证是否合理 有必要,与原设计工程或原包干价是否可以相抵消或重复;
5.5 是谁的责任造成的签证?是建设方的造成的,予以签认。是施工方造成的,不予签认。并做好签证单的编号,归档保存。
5.6 接下来就是怎么算,算多少的问题了。
把握了以上步骤,在签证的成本控制上就基本不回造成“冤假错案”,使得甲乙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合理的保证,甲方的项目成本控制也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中价协[2002]第016号】文件
[2] 徐涛 《浅谈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运用签证单的作用》《商品与质量》 2010年第S6期
[3] 潘培芳 《工程变更要做好“加减法”》 《中国建筑安全网》 2007年7月
浅谈如何有效进行现场签证的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在施工阶段有效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价格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 分,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另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这些签证项目一般是以定额结算的方式,最终计人工程造价中。经多年来审核了多个工程的结算,发现现场签证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对此提出有效控制现场签证的若干措施,与大 家共同探讨。1现场签证经常存在的主要问题1.1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2现场计价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把材料按市场价格作签证,列人直接费中,这是不允 许的。1.3设计深度不足,将应按正常设计完成的内容体现为签证形式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造成大量先施工,后出联系单,形成现场签证现象。
1.4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1.5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承包商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现场签证的有效控制综上所述导致现场签证出现漏洞,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可变因素的影响。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方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因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从中体会到合理地确定好现场签证的造价,必须增强现 场签证的控制意识,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根据项目特点,对 负责签证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 熟悉有关规定,能充分掌握所有的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把好签证内容关。对于较重 要的建设项目,应由造价工程师在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环节中全过程参与,以便使工程造价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同 时,在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具体是: 2.1组织措施需要建立签证管理机构,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断 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业主项目管理班子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处理好以下几点:
(1)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加盖公章。
(2) 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
(3)要对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方面给予明确。
(4)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应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
(5)签证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 (6]签证单位应编号送审,审核单位归档,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
2.2技术措施2.2.1限额优化设计环节技术联系单是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经常涉及一定经济数额的现场签证,对造价影响较大。对一些重大的设计修改要进行限额优化,首先应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完善设计,从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节约工程费用。 2.2.2工程延误环节工程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签证。在工程结算中,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格可能不同,所以要详细记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工程量的增加是否对工期产生顺延等基础资料。
2.2.3隐蔽工程环节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做好相关记录。 2.3经济措施2.
3.1按程序处理签证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按程序索赔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
2,3.2合理认定签证材料单价应明确需要办理签证的材料明细,注意材料单价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等因素.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对于需要办签证的材料单价,双方可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2.3.3确定是否取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进行签证。
此时要确定属于直接费项目还是计税不计费项目,前者按规定可以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2.4合同措施合同措施侧重抓好以下几点: 2.4.1注意签证范围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 2.4.2停工损失主要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超过规定时间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窝工、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损失。
对于合同和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如定额没有规定,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补偿。
浅谈如何有效进行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施工图纸设计经图审部门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设计部门对于原施工图纸的设计标准状态进行修改修正、优化完善的活动。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且必须按照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程序重新报审,同时需要有审批记录。
这就需要发、承包双方就新增施工内容、价款等问题达成意见一致,并形成证明文件。现场签证即是发、承包双方为节省报批与审批时间,由发包方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方现场代表就合同价(标底价、工程量清单)之外的额外施工内容及其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无论设计变更还是现场签证,都会令项目施工内容与造价结算产生不小的变动,不仅直接关乎到发、承包双方切身利益,还对工程造价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除了认识两者概念内涵,了解其实务管理要点也十分重要。1.设计变更原因与原则工程建设是一项耗时较长、技艺复杂、风险较高的行业活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来自外部与内部的多种因素影响,为适应实际工程建设要求,工程设计往往需要进行变更。外部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1政策环境变化。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政令影响工程设计变更。
2市场环境变化。如建筑材料短缺,不得已使用其它品质材料代替;再如项目机械设备的实际配置情况与计划不符,都会导致工程设计变更。3技术环境变化。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往往伴随着较高的设计风险,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依据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变更。4自然环境变化。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变化,如地下发现障碍物、历史文物,也将导致设计变更出现。
内部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1业主原因。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内容、降低施工成本变更设计;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工程设计;合理化建议,提高工程质量要求,变更工程设计。2设计原因。原设计存在漏项、错误或不利于实际施工设计内容,需要修改、补充、优化、完善。
当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的原因通常较为复杂,既可能是原设计图纸中存在漏项、错误因而需要修改、补充;也可能是由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出于各自主体利益,以非正当理由迫使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这种设计变更极易引发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此设计变更后及时重新报审并取得审批记录,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也是相关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检查项。原则上设计变更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同时必须按照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程序重新报审,需要有审批记录。
2.现场签证管理问题与要点现场签证,是记录施工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施工额外费用,即合同价之外的相关费用。由于现场签证是由业主、监理、承包三方代表现场进行签字的书面文件,具有工程结算依据的作用。因此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乎着工程造价管理与业主单位的切实利益。但就目前而言,建设实务中的现场签证管理并不规范,现场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不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疏于签证管理,令一些承包方得到可乘之机,危害业主方合法权益。
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随意签证现场业主代表缺乏造价管理控制的意识,疏于现场签证管理工作。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令业主方蒙受损失。如道路基层明明只有15厘米碎石垫层,签证却变成45厘米三渣基层。
现场签证本为零星用工、工程量、成本的变更,但在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下,反而成为承包方大肆敛财的手段。疏于管理签证不规范、不合理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管理,往往随意签字了事。对于签证方式、签证内容、签证手续疏于管理,缺乏实际核查检验等必要流程。
同时业主代表不熟悉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一些施工内容明明已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内,但业主代表依旧批准其现场签证,造成重复计价。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附图、手续资料,加之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相关签证问题事后往往难以追溯核实。监理人员未发挥有效监督管理作用现场签证的三方主体中也包括监理代表。相较于现场业主代表,监理人员对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的把控更加清晰准确,理应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
但在签证管理实务中,一些监理单位对待建材验收、工程量核查等签证管理工作不够认真严谨,导致材质不同的建材鱼目混淆,造价误差数万、数十万元。业主方应重视现场代理人员的择选与管理,对现场代理人员签证管理作出规范性要求。如明确现场签证应详实、准确,签字盖章齐全,时间精准至年、月、日、时、分;注明签证事项、工程量计算公式、计算单价、计算依据、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材料单位用量、材料结算单价等内容;尽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等实物,作为现场签证的辅助证明材料,以此最大限度规范现场签证管理。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常见的两种工程变更情形,两者都对工程造价管理与业主权益有着重要影响。准确认识两者的概念内涵与实务管理要点,有利于规范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实务应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现场施工签证单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由于施工现场签证所具备的政策、经济、技术等特点,它的管理很复杂,必须要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如此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就尤为重要,不仅要提高其专业知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也不可忽视。
同时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规范现场签证在工程进行中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对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浪费有重要作用。(一)严格按规定办理。全部工程量都要求技术人员到场严格测量,经确认无误后签字,如果是补签的签证则需要在当场原始数据上签字才能进行。任何一方都不可缺少。
现场签证一式四份,分别由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乙方保存,在一个星期内完成签字,允许特殊情况延长一个星期。在进行工程预算、决算时,没有经过甲方签证,乙方提供的签证无效,导致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坚持实施乙方拒签的工程,其错误指令导致乙方损失,甲方自己承担。
(二)办理签证要及时。一般由施工方负责收集有关属于签证范围的内容和相关的资料并填写。首先由负责施工的单位委派技术人员确认工程量,若存在不包括在合同内的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落实待办理的施工现场签证内容,上报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先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然后经过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二次审核并签字盖章,最后在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对内容、手续进行审核。
若手续上有出入,要及时督促补办手续。同时工程造价预算人员对此现场签证要及时的编制,以此作为办理结算的相关凭证。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有关事项,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建设单位要明确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凡是审计中办理的后补签证均可不予认可。对于何时签证,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对合适签证也做了一些相应规定,可做为依据。
(三)现场签证内容要客观准确描述。
现场签证的客观准确描述对避免工程结算纠纷有重要作用。施工现场发生的签证主要包括建设单位供料不及时或不合格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项目工程之外的零星用工签证、变更设计造成的签证、土方开挖时的签证等等。发生的施工现场签证一定要依照原始数据地点或标明的几何尺寸、事由、时间进行签证,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不能随意签注。如部分拆除或拆除原建筑物时,在地基开挖后,若发现旧基础、电缆、管道等障碍物时,几何尺寸标清楚,文字叙述部分要清楚,尽量用绘图表示,凡是涉及到增减工程造价费用的施工现场签证,施工单位都应当提供组成价格单、材料用料详情和现场施工方案,依此做出的估算或预算,才能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进行确认。
(四)对现场签证的结算要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审计的作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一般都是具有拥有丰富造价经验和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主要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现场签证进行审查、审批,分析签证产生的责任何原因,对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然后按照合同、招标文件和其他计价文件的规定来确定其计价方法的适当与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本着第三方中介机构立场,要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既不能损害施工方的利益,也不能损害建设方的利益。同时也提供给了建设双方一个对出现问题后能够互相澄清、解释的机会,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建设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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