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管理应把握的要点
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及签订施工合同阶段,投标报价中有部分材料设备是以暂估价形式进入报价的。而作为暂估价的选定对象一般是: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不能明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和质量;同等质量、规格及型号但市场价格悬殊,档次不一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主要分为:①指定分包项目暂估价;
②甲方供应项目暂估价;
③甲乙双方配合采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
由于暂估价管理对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细节值得注意。如果忽视暂估价管理,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控制,也给工程竣工结算和审计工作带来重重困难。为此暂估价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下面结合工作实践,谈谈暂估价造价管理中应把握的要点,供大家参考。
1 招投标阶段暂估价造价管理
1.1 对于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考虑风险投标。而暂估价是据实调整结算的,实质上无形中使施工单位的风险转向建设单位,并且暂估价占总价比重越大风险转移越多。建设单位在确定暂估价时应事先考虑好涨价因素,以防突破投资规模,造成投资失控。例如近年来铜、铝有色金属涨价,铜材一年内涨价幅度近三倍,引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如铜管、电缆、电线、阀门、散热器等。
1.2 暂估价采购中建设单位需成立采购小组,抽出时间作市场调查,考察厂家,组织招投标等,这就要求甲方应具备或依托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否则难以完成。以往的工程实际情况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出现诸多矛盾。有的甲方认为暂估价不需要管理或无时间、无精力管理,造成结算时不能提供暂估价实际签认价格,由于甲方管理出现漏洞,因此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一是要求业主加强管理;二是尽量缩小暂估价的范围。对于有些材料设备可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品牌、规格,利用工程招标阶段竟争机制,降低造价。
1.3 在招投标阶段确定为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建设单位往往只给出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单价,不提供工程量,我们认为应同时提供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工程量及单价,暂估价总价为固定数,各投标单位平等竞争;给出工程量的同时应事先考虑损耗因素 ,部分特殊材料损耗需双方协商。例如外墙装饰石材、新型水暖管材及管件等。
1.4 电梯、门窗等分包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将总包配合内容列入并提供参考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包含总包服务费。在分包合同签定时建设单位协调总包单位配合内容,分包合同不再考虑总包服务费,这种方法可以提早明确总包、分包的职责,避免施工发生纠纷影响施工进度,也可防止总包方漫天要价。
1.5 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明确暂估价价款支付方式、结算价款调整办法;对于实施招标采购的暂估价,总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招标的组织形式、流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还要明确跟踪审计对暂估价采购有审计实施方案。在审核总承包合同条款时,应避免因合因条款不规范给以后暂估价管理带来扯皮,杜绝各种关于暂估价条款不全、不真实、不严谨的合同生效,从而有效地减少暂做价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 施工阶段暂估价造价管理
2.1 施工过程中暂估价造价管理分为非招标管理和招标管理。所谓非招标管理工作是指暂估价材料设备采购,不经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而直接通过议标、市场调查等形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只适合采购金额小、标的技术成熟、市场价格均衡、施工工期要求较紧、涉及国定机密或只有少数几家拥有专有技术的情况下采用。它的特点是迅速高效但缺乏竞争、人为影响因素大,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应比照招标采购管理加强监督。
对于实行招标管理的暂价项目,其招标采购的主要程序:①建设单位筹备成立采购招标小组,提出计划;
②确定暂估价项目具体规格、型号、技术标准;
③建设单位专业人员、监理公司专业人员、总包单位专业人员展开市场调查;
④编制适合业主需求的招标文件;
⑤发布招标公告或向有资质的厂商发出投标邀请函;
⑥招标答疑;⑦开标、评标、定标;⑧整理招标投标资料,写出评标报告。
2.2 技术指标要准确,电梯设备邀请招标时,不同品牌厂商参加投标,同样规格,不同厂家有不同报价,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实行多方案报价,评标时根据经费、用途全面考虑,确定中标厂家。如果无法准确把握标底物的技术规格,可采用两个阶段招标办法。例如断桥铝合金窗的材料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可经以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统一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依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2.3 主动控制、共同招标。由于暂估价最终的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所以建设单位应更加注重对暂估价造价管理的主动控制,招标应与总包单位共同组织,甲乙双方密切配合。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重新确认工程量和技术要求,避免因数量误差和技术要求错误带来的返工、误工和经济损失等诸多麻烦。甲乙双方签订暂估价合同时、对于产品保修期、付款方式、进货时间、产品检验,甲方要认真听取乙方的意见,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利益。
2.4 依法招标、加强监督。依法招标就是要求招标采购的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评标方式、采购合同的签订,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既不能随意简化删改,也不能空走形式。另外在招标采购中应严禁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发生,防止总承包单位指使投标单位围标,然后再与暂估价标的物供应商签订“阴阳合同”以谋取非法利益。
2.5 制定体现高效暂估价采购机制。工程项目管理是以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活动,有的项目管理人员认为对暂估价采购规范化管理的程序化监督会影响工程进度,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对项目管理缺乏系统的辩证的认识、轻视造价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要做到高效第一,改变传统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将招标采购计划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施工总进度计划;第二,设专人要有充分时间落实采购任务;第三,非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不得对采购活动无端干预。
3 竣工结算阶段暂估价造价管理
针对由总承包方支付采购价款的暂估价,工程竣工结算时通常根据实际签认价格与暂估价之差,按工程实际数量算出总差额再计取费用后列入竣工结算总价中。竣工结算时调整暂估价价款应注意如下:
一是暂估价差价是否计取除税金外的其它工程费用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二是应勘察现场了解工程实际发生情况,签证记录签字是否齐全。暂估价工程量的确定,如果该项没有发生变更,则按竣工图算出相应工程量乘相应实际价格进行调整;三是对于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或以次充好的暂估价解决方法,应在总合同中明确规定。
4 结束语
暂估价造价管理,是一项极其繁琐的工作,也是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加强暂估价造价管理有利于提高建设投资效益,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和促进建筑市场“阳光工程”。只要我们从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算三个阶段加强暂估价造价的全过程控制,依据相关法规、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周密细致的计划安排,有的放矢的抓好关键环节,就倒收到满意的效果。
如何确定材料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时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适用暂估价的实际价格,如此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2.没有专门的文件规范暂估价的使用。
二.规范暂估价确认的操作程序发包人应在制定招标文件时确定好暂估价的方式、方法、依据及结算处理原则,避免在工程实施过程发生大量签证,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不确定因素。
1.描述清楚暂估价项目,使投标人全面了解,避免出现纠纷;
2.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暂估价标准,按照质量适度、成本最优原则合理确定最高限价,以保证未来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降低价格风险;
3.明确暂估价的确定方式和结算办法。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单价可通过招标、比选或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
一般情况下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计算价差,其价差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其相应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材料数量应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与中标人投标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只读)的消耗含量的乘积计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专业工程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结算价计列,不能计入本工程结算总价,只作为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基础。
暂估价招标管理规定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包括
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数额的一笔资金,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以应付意外情况。此金额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
暂估价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的主动权和决定权在发包人,发包人可以利用有关暂估价的规定,在合同中将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以暂估价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时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适用暂估价的实际价格。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之费用的一项金额。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可以不可以竞争的问题
建设工程暂列金额不属于招投标竞争价。暂估价是否属于招投标竞争价,则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约及合同主要条款才能确定。
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相当于业主的备用金,其所有权属于业主。2. 暂估价1)暂估价项目包括了暂估价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服务3大类。暂估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明细应当由双方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明,招标发包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已经列明暂估价项目明细;直接发包的项目,则应在预算书中列明暂估价项目明细。
2)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故2013版施工将暂估价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另一类是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3)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有两种招标方式,第一种为由承包人组织招标,发包人审批招标方案、中标候选人;第二种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招标选择的方式。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