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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发表时间:2024-07-23 01:56:57 来源:网友投稿

如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有什么好的方法?新励学网带来关于如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确定方法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

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其它确定方法

1.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2.协商单价和价格

2.协商单价和价格

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合适的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方法。

变更价款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主要包括: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确定建筑工程变更价款的方法有哪些

确定建筑工程变更价款的方法有哪些?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1)第一种情况: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合同变更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

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按下列原则和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合同价款的条款,按合同已有的变更合同价款及计算条款进行调整;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合同价款的条款,可参照该条款确定;

3、合同中没有上述条款的,由提出变更方给出相应价款,参照行业标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调整。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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