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计案例分享
某机场航站楼前的停车场工程属机场附属工程,设计 和施工方法简单,占机场总投资比重较小,不易引起审计机关的注意。建设单位通过邀请招标选择了一家民营施工单位承建该工程,招标工程量为混凝土地面10.8万平方米,无变更。经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数量对停车场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时该工程造价已经当地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审计思路:
审计人员了解到,建设、监理单位结算工程量为设计院提供的数据,将招标工程量作为结算工程量,未经过现场实际勘测。审计人员分析,该工程施工和测量方法简单、实际勘测数据很容易获得,为什么要将招标数据作为结算工程量,引起了审计人员深思。
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在现场实际勘察后发现,该停车场实际面积明显不足,仅是招标工程量的一半,如此明显的问题为什么建设、监理、财政评审等单位均未发现?审计机关将此线索交给检查机关后,共同查处了相关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弄虚作假,套取、私分建设资金1600万元的案件线索。
工程造价审计案例二
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建安投资、设备采购以及其他费用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是施工、材料、设备总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负责为其购买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工程实施后建设单位提出原设计的国产设备质量难以保证,不能满足未来运行需要,要求施工单位采购技术参数相同的进口设备,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价差。
审计思路:
审计人员发现两种设备之间确实存在价差,经对原计算式复核后认为数据计算正确。但随后发现调整的设备价差包括了综合单价中的所有子项,即除补偿设备价差外,还将设备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辅材、机械作为计算基数对管理费和利润等进行了补偿,价差补偿的范围是否应该包括这些内容,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思考。
审计过程:
审计发现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在运行方式、技术水平、重量、体积等方面无明显变化,只是在材质的可靠性上略有不同,投标文件中未将人工、辅材、机械作为计算基数计算管理费和利润,而在价差调整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补偿是没有依据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审计人员随后将单价中多计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进行了审减,审减金额共计40余万元。因此价差审计中不仅需关注价差存在的真实性和计算的准确性,还应分析计算基数和辅助费用调整的合理性。
工程造价审计案例三
在某机场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该机场建设管理混乱,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工程造价存在虚高的风险。同时由于该机场项目属“三边”工程和建设过程中业主擅自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等,导致项目投资超概算3.5亿元,是概算投资的184%。
审计思路:
机场土石方工程主要为隐蔽工程,占工程总投资的50 %,该工程投资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整个机场工程投资能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同时由于土石方工程利润较高也成为相关单位舞弊的重要途径。因此对该项工程的造价审计成为审计组的重点工作之一。另外审计人员了解到的该工程设计质量不高以及建设、监理单位的结算主要依据图纸工程数量表数据等情况,决定对图纸工程数量表中的数据进行复核,对原设计图纸和变更重新计算工程量。
审计过程:
在将机场跑道飞行区的土石方工程设计和变更进行计算后发现,该土石方工程量原利用图纸工程数量表结算的土方工程量为158万立方米,实际计算结果为140万立方米,多计工程量18万立方米,多结工程款540万元。
工程造价审计案例四
在某铁路工程造价审计中,其中一项设计 变更中说明,该铁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老百姓偷土,在新建铁路沿线形成了一个大水坑,造成铁路沿线地质、地貌与原设计勘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需重新勘测和设计。经过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的现场勘察后,某铁路设计院将设计变更方案上报铁路主管部门并获得批复。同时审计人员发现,设计变更与工程结算资料主要工程量一致。
审计思路:
由于该变更主要内容为向路基淤泥中抛填片石,片石抛入后大部分埋入淤泥中,属于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已不可能实地测量抛填的片石总量,一般只能以建设、监理单位的现场签证作为结算和审核依据。就在审计人员准备认可该结算工程量时,监理日记中的几页记录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日记中监理人员记载了每天运输片石的车辆数量,审计人员分析,每天运输的车辆数量乘以车辆装载能力就可以估算出实际抛填的工程量,再对施工单位运输和片石采购凭证进行统计并延伸相关单位核实,这样实际抛填片石的数量就可以核实。
审计过程:
通过将车辆数量和车辆装载能力二者相乘后发现,计算出的片石量与变更的结算量存在较大差异,审计人员又找到运输单位关于车辆运输的 原始票据和施工单位的采购凭证,最终核实了实际抛填片石的工程量与变更结算的工程量相差近1倍,此项工程造价审减近千万元。因此不可忽视工程建设管理辅助资料对工程造价审计的作用。
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
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 导语:要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建设方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土木工程造价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还应具备娴熟的工程施工实际工作经验,要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充实的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欢迎大家参考!
一.工程造价审计内容 (一)设计概算的审计 1.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的合规性; 2.检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情况,包括概算文件、概算的项目与初步设计方案的一致性、项目总概算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费用构成的正确性; 3.检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等; 4.检查概算具体内容。
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1.直接费用审计包括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的正确性等方面的审查和评价。 (1)工程量计算审计。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检查其符合性。在设计变更发生新增工程量时,应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的确认情况。 (2)单价套用审计。检查是否套用规定的预算定额、有无高套和重套现象;检查定额换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检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出现后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调整情况,检查市场价的采用情况。
2.其他直接费用审计包括检查预算定额、取费基数、费率计取是否正确。 3.间接费用审计包括检查各项取费基数、取费标准的计取套用的正确性。 4.计划利润和税金计取的合理性的审计。
(三)合同价的审计。 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 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规性; 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五)工程结算的审计 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二.做好工程造价审计的方法 1.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审计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设计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经济的工程设计。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前期已完成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设计案例,将各类工程的经济数据指标,与新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概算进行对比。
以经济扛杆的作用方式,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尽量多计算、多画图,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降低工程造价,设计出最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设计。 2.项目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 主要是建设方对承建方工程造价投标文件的审计。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做好对招标文件的编审工作。编审人员应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
3.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审计 施工阶段,合理地确定部分主材单价也是很关键的。由于新工艺与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市场材料,由于品牌,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价格差异相当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各种工程材料的市场行情,有相当程度的熟悉。建筑材料费通常会占比工程建安造价的50~60%左右,因此合理认定材料价格非常重要。 由于定价太高而推高工程造价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工程审计与工程款支付,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4.工程决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审计 工程决算阶段是工程造价审计最终把关的重要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工程审核人员根据合同、相关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法规为依据,对送审的竣工结算进行汇总核实。工程决算的审核,核准的难点之一是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的签证。
当前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签证,在审核的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比重。隐蔽工程由于施工后已难再见,无法实物核查,而最终的审计人员只有依据相关资料及签证。而有些签证由于当事人所处立场与角度不同,签证的内容往往与合同与定额规定相矛盾。
这时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经验,对这些签证资料,从合同与定额角度,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审定。 5.应用计算机软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当今科技日新月异,高速发展,工作方式的转变应用计算机软件提高工作,是审计工作顺利进行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造价领域各种计算配套软件层出不穷,善于用好相关软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是造价审计人员必备的一项专业技能。审计人员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与完善这种技能,以促进审计造价工作,做的更高效,更准确。
6.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审计人员做好造价审计工作,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审计工作必须以理服人,以事实为准绳,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为依据,因而,审计人员要全方位学习,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充实自已,使审计工作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浅谈如何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
工程造价即工程建设总投资,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而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工程造价审计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一.工程造价审计内容及审计工作重点 工程造价审计的内容包括设计概算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合同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工程结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包括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的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情况。
审计重点是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批准的项目内容,项目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各项费用是否发生,费用之间是否重复计算以及投资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内。 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审计重点是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查证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有虚假和错弊,验证其可靠程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完整无缺和资料的完整、齐备程度。
合同价审计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审计中要注意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开口部分的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结算审计,一般在审计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规性;二是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四是检查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有无过高或过低的现象。
工程结算审计,包括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合理地控制了工程造价。其审计重点是制订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对照施工合同,了解审核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否合理,计算单位工程经济指标并与该地区的评价造价指标相比较,以此决定审计方法。并进行竣工结算与设计概算对比分析,是否超概算及进行原因分析。
工程造价审核实施方案
工程造价即工程建设总,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总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而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工程造价审计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结算与实际完成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一.工程造价审计内容及审计工作重点工程造价审计的内容包括设计概算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工程结算审计。设计概算审计包括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的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情况。
审计重点是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批准的项目内容,项目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各项费用是否发生,费用之间是否重复计算以及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估算内。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审计重点是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查证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有虚假和错弊,验证其可靠程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完整无缺和资料的完整、齐备程度。
价审计即检查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的审计、可调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的审计。审计中要注意检查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开口部分的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结算审计,一般在审计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规性;二是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四是检查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有无过高或过低的现象。
工程结算审计,包括检查与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相符,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合理地控制了工程造价。其审计重点是制订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对照施工,了解审核约定的价款的方式(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以及可调价格中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否合理,计算单位工程经济指标并与该地区的评价造价指标相比较,以此决定审计方法。并进行竣工结算与设计概算对比分析,是否超概算及进行原因分析。
二.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主要有重点审计法、现场检查法。
重点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的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审查材料用量、单价是否正确,工资单价、机械台班是否合理。确定工程量年夜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换工程为重点,确定基本隐藏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添工程项目为重点。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
例如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经验,变更签证和费用索赔是工程造价问题发生的高发区和虚增造价的重点,一方面要分析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索赔形成的原因,确立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严格审查索赔程序,看索赔事件有无发生的有效证据,并且注意各个环节的具体行为是否按规定程序落实,另一方面审查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包括费用内容和项目合理性、计算准确性。现场检查法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直接考察的方法,以贯穿现场工作人员及管理活动,检查工程量、工程进度,所用材料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审计人员在施工开工时就对施工单位结算相关竣工资料提出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审计所需提供资料的清单,强调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资料及时整理,杜绝补签证资料的现象,从而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在施工过程中,深入现场了解各环节情况,进行勘察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测量后作好记录,时刻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工程造价的确定打好基础。有效的工程造价审计对节约国家建设资金、避免损失浪费,揭穿舞弊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造价如何进行审计
个人观点:审计主要工作是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报价以及签证工程量组价进行审核。施工单位的报价是施工单位自己的组价,可能会出现定额套用不准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没有按照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进行调整的审核。
现在的施工合同签订中,会出现各种漏洞和约定不明的部分,这就是造成在结算过程中造成争议的部分,争议部分的协商与解决就要和审计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和确定工程量价款了。如何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保证审计工作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不断推开,投资审计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显得越来越突出,审计机关将建设项目委托给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作为投资审计的一种重要工作开展形式,能有效缓解目前审计机关存在的这一突出矛盾,也能充分发挥造价咨询机构的作用,以实现政府投资审计成效的最大化。在委托审计过程中,如何保证委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成为委托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确定在选聘造价咨询机构和人员时,应引入竞争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信誉高、力量强的造价咨询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在招标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投资审计招标制度,对招标条件、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组织方式、评委确定、工作纪律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这一形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和人员,有利于从机制上形成洼地敛应,也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费用。
二.明确委托审计范围实践中审计机关可以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部分审计事项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如:工程结算审计由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审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等由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造价咨询机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经审计机关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将造价咨询机构审计报告汇总到综合审计报告中,向被审计单位出具有关审计文书。
三.明确付费办法,保证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的独立性为保证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审计费应按招标时确定的取费标准,在项目结束后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付(含施工方应承担的审计费),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一是可以割断造价咨询机构与建设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有效保证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的独立性;二是可以使审计机关处于一个更为主动的地位,不必为审计费的支付去协调各方关系,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四.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查证。
审计机关作为委托主体,在委托政府投资建设审计时,对每一委托审计项目都应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工程造价审计委托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委托审计事项、委托范围、审计时限、双方责任、审计纪律、取费标准、质量要求、处罚标准等内容,明确责任。
五.加强管理,提高委托审计质量
(一)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投资审计业务的指导和工作协调。审计组应向造价咨询机构提出投资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使造价咨询机构审计能顺利与投资审计业务相衔接,并符合审计机关的业务质量求,如:审计报告的撰写、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等内容。
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向造价咨询机构派驻一名联络员,负责交接资料、督察进度、工作协调、监督造价咨询机构及人员等具体事宜,特别是在资料交接时必须填写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二)应要求造价咨询机构编写审计实施方案。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按审计组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并提交审计组审核,对达不到审计要求的,应重新修改、补充、完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也可由委托牵头科室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直接按委托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审计。
(三)造价咨询机构在向审计组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后,审计组应进行认真复核。对有审计漏项或审计事项事实不清楚的,应要求造价咨询机构补审或重新核实;对问题定性不准确的,要重新修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同时审计组和造价咨询机构要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对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质量抽查。在造价咨询机构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审计机关可按委托项目的一定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在具体组织上,可由审计机关直接抽查,也可指定另外社会中介机构抽查,不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其抽查定案权必须在审计机关,以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在抽查内容上,要重点对工程量、材料用量及价差调整、定额套用、取费标准等进行抽查。
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值与抽查审定值相比超出国家规定幅度的,审计机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拒付委托项目审计费,并不再委托今后的投资审计项目。
(五)对委托跟踪审计项目实行跟踪审计日记制度。在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委托跟踪审计中,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控制点多等特点,为保证跟踪审计质量,应实行跟踪审计日记制度,跟踪审计日记内容包括跟踪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日期、跟踪审计内容及方法、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对问题的建议等内容,造价咨询人员应按照跟踪审计日记项目,按照时间顺序完整地记录每天跟踪审计的全过程,由审计组随时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一并归入审计档案,跟踪审计日记也将成为审计机关考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咨询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途径。
(六)建立考核制度。
对经招标选用的造价咨询机构和人员建立考核制度,从工作纪律、审计业务、工作成果、廉政建设等方面逐项检查考核,逐条量化打分,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信誉挂钩,并在以后的委托审计中考虑其信誉因素,以此来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六.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果要科学合理地运用对造价咨询机构查处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审计组应进行取证,对发现的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审计组应认真分析写出专题审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果出现审计质量问题或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等的,其审计结果不予采纳,将不支付委托审计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鉴定的必要性鉴定与否决定权在法院,法官不能放弃鉴定必要性审查,否则造成案件不必要拖延和增加诉讼成本,还有可能出现否定当事人有效约定和结算,影响实体公正。还有可能引发建筑行业的混乱。
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 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2.鉴定的必要性应作为界定是否委托鉴定的依据,而判断鉴定必要性的实质标准是审查案件已有证据能否确定工程价款。
比如合同有无签证,是否结算及结算是否有效等。法官应尽可能利用已有证据自行判断,只要案件已有证据能够确定的,不应委托鉴定,只有已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才有必要委托鉴定。
二.鉴定范围的确定1.决定委托鉴定后,法院应先圈定鉴定范围,确定工程价款争议的项目,排除无争议和已有证据可以判断的项目,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鉴定。
切忌全盘委托,把本来无需鉴定部分也一概委托了事,把合同约定、双方确认撇在一边。这既节约诉讼成本,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2.单价及计算方法的确定。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实施鉴定,目的是为了让鉴定机构利用其专业知识协助法院确定工程价款,但并不是让鉴定机构替法院确认案件事实,鉴定机构只就法院委托的事项应用其专业知识向法院提供鉴定报告。因此法院委托时除应尽可能明确鉴定的范围和目的外,还应立足合同的约定,明确计算工程款的方法和单价。对于当事人已约定的单价或计算方法应当作为鉴定的依据,鉴定单位不能撇开合同另行以定额作计算标准或以其它计算方法结算。
这有违当事人的约定和违背公平原则,不论合同有效或是合同无效经骏工验收合格,均应依照或参照合同确定工程价款。
三.关于双方形成签证的,依法定不必鉴定1.依法签证应当直接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无需鉴定。签证是双方授权代表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就工程量、增加工程价款、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内容所达成的意见一致的一种签认证明。一般是由双方代表,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签证是法人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其主要的法律属性有:第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具有补充协议的性质;第
二.签证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工程施工或结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内容而形成的;第
三.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通过该规定以及签证的法律属性可以看出,签证应当直接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司法实践中双方形成签证的部分,不应当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如前所述签证认在工程最终造价结算中可直接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若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单位对签证单不另作审查,应由裁决机构直接确认。以上裁决方式已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应用。
若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则法院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是违反工程款结算相关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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