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程序及管理办法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设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了解劳务市场信息,考察劳务队伍的综合实力、在施和已完工程的成品质量、在其他项目的表现等,建立劳务信息库(主要是队伍的施工业绩、社会信誉、联系方法、人员构成情况、在施项目和退场时间等);
根据考察掌握的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选择一些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劳务队伍,建立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劳务队伍原则上在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内选用,填写“选用劳务队审批表”,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选用«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时,项目部必须提前填写“新选劳务队推荐表”,上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实地考察符合条件后,填写“选用劳务队特批表”,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每年末由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对所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评定,填写“劳务队信誉评价记录表”,表现差的劳务队伍取消合格分包商资格,两年内 不允许在分公司各工程项目中使用。
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
1劳务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级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拥有与其资质等级相等到的工程技术、质量检验、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3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对所属人员实行有效管理,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劳务队伍招投标
1项目经理部所承担的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开工条件,不论工程规模大小都须经过招投标活动,来确定施工队伍;
2项目部根据工程概况拟定招标文件及投标邀请书,文件应明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质量标准等有关事宜,同时编制标底,密封保存,并将密封好的标底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一份;
3招标文件及投标邀请书拟定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同时工程管理部向项目部推荐合格劳务队伍,参加分包投标,通常采用三比一的比例;
4开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分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程管理部长、造价部长、纪检监察员和项目经理担任,组员包括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人员、项目总工程师、成本经理兼职纪检监察员;
5开标、评标会议由评标小组组长主持,最终中标人由评标小组议定,项目部应在5日内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到项目报到。
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按劳务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劳务施工队伍,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务试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然后根据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分包合同;
2劳务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按公司《劳务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劳务合同的管理、评审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办法》。
劳务队伍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 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应对其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行为和环境保护行为教育,并留有记录;
2劳务队伍有健全的管理班子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保证措施,有具备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控制和环境管理达到要求的能力;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基础培训,而且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人员每个月对所有施工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并留有记录;
5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所使用的劳务队伍每完成一个工程项目,对照“评价标准”会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全面的重新评价,确定能否再使用。
工程招投标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工程招投标需要经过的程序:
1.报名参加投标
2.按要求编制并填写资格预审书
3. 领取招标文件D. 研究招标文件
4.调查投标环境
5.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
6.编制投标文件
7.投送投标文件扩展资料:
一.工程招标投标简介:工程招标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相互作用,通过有组织、有规则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活动。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方法,它既延续了人类商品交易原始的思想与方法,又运用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
二.建设工程招标流程的步骤:
1. 招标项目备案。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2.招标公告和文件备案。全国招标公告信息哪里可以看,当然是剑鱼招标订阅,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受理交易登记。
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4.投标报名。
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5.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6.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7.评标、定标和中标。首先要进行评标,这个有评标专家们完成,当评标之后就会定标,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中标人了,剩下的就是等待中标公示,这样下来一个完整的工程招标流程就成功了。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木工、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油漆、石制作、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分包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交易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交易。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发包人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承包人。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负责,依法对所发包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应当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承包企业承接专业分包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专业工程。禁止专业承包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专业工程。第十条 专业承包企业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将专业工程再行转包。第十一条 专业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合同中应当对专业分包工程类别、工程量、工程款及支付方式与时间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专业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备案。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专业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二条 专业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第十三条 专业工程承包人应当指派本单位的人员担任专业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到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第十四条 专业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专业工程发包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 禁止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第三章 劳务作业分包管理第十六条 从事建设工程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
禁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劳务分包企业承接劳务作业。第十八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禁止个人承接劳务作业。
禁止劳务分包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或者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劳务作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其他
第四十九条 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五十五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五十六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五十七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第五十八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进行施工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订原文在哪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增强企业的施工生产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保证施工力量的充足与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和规定制定。
1.4 劳务分包应遵循: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注册认可管理,规范过程控制。确保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能满足企业施工的需要。2 岗位职责2.1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参与本项目的劳务分包招议标;参与起草、评审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的劳务分包全过程管理(策划阶段至劳务队撤场);负责劳务队伍过程中人员名单、考勤、工资发放、评价等统计工作。2.2 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向项目部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参与所属项目部所有劳务分包队伍招标、议标;会同项目部起草、评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监督、检查项目部对于劳务分包管理的落实情况;监管项目部劳务分包安全、质量、成本、合同等管理工作。
2.3劳务分公司岗位职责建设公司劳务资源库;参与公司范围内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系统中劳务队基本信息的维护、在施劳务队信息的维护;负责劳务队日常管理。
2.4 公司安全生产部岗位职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相关制度;向分公司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参与公司所属范围内项目的劳务分包招标;参与公司招标的劳务分包合同评审;监管分公司、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3 劳务分包队伍的条件、能力及注册管理3.1 凡要进入公司劳务分包施工的队伍,均应取得法规要求的“一照三证”。
即: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劳务分包队伍应有满足承建工程施工项目要求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机具装备和经济实力,并有相适应的施工业绩,诚实守信。
3.3 劳务分包队伍的注册,可由各单位及项目部推荐或劳务分包队伍自行申报,提交《劳务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表1,经劳务分公司审查合格,加入劳务资源库中,可参加企业有关工程的劳务分包招投标。
3.4 劳务分公司应大力开发公司劳务资源,丰富劳务资源库,并进行精品劳务队建设,应每专业选出2-3支优秀劳务队伍作为精品劳务队。4 劳务队评价4.1各分公司应对选用的劳务队伍按月度进行评价。根据月度评价汇总得出年度评价,凡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公司原则上不再使用。
4.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评价采用调查问卷形式(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系统),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材料使用、与项目部配合情况、劳务队内部管理等方面。评价按百分制进行,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3 劳务分包队伍根据得分分为五个级别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限制(50-69分)、黑名单(50分以下)。
4.4 凡劳务队评分在50分以下时,需由项目部、分公司、劳务分公司、公司共同确认,方可将该劳务队放入黑名单。
5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用及合同管理5.1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用应在劳务分公司的劳务资源库中的队伍中,按照《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选择。
5.2 业主指定分包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程所属项目部应事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情况特别特殊可先口头告知公司相关人员,事后补书面报告)上报分公司及公司,经公司批准后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议标工作。
劳务分包需要公开招标吗,劳务分包需要公开招标吗知识
需要的。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政府8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专业工程分包的招标方式应当与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一致。 劳务作业分包的招标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方式抄报市建委或者区、县建委。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专业工程分包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办理自行招标备案。劳务作业分包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不办理自行招标备案。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媒介发布。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参加投标。禁止个人承揽劳务分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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