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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阶段索赔控制及应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0:31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工程索赔是签订合同双方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手段。恪守合同是签订合同双方共同的义务,索赔是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只有坚持双方共同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确保工程项目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常见的索赔内容及处理原则

常见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种: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工程延期索赔、加速施工索赔、施工效率降低索赔。

1、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能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因而导致承包商额外开支的费用。这些额外开支应该得到业主方面的补偿。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地下条件(即地质、地基、地下水及土壤条件)的变化,给项目实施带来严重困难。在施工索赔中处理的原则是:一般的不利水文气象条件,是承包商的风险;特殊反常的水文气象条件,即通常所谓的不可抗力,则属于业主的风险,业主应给予承包商应有的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

2、工程延期索赔

工期延期索赔的前提是延期的责任在于业主,或由于客观影响,而不是承包商的责任。工程延期索赔通常在下列诸情况下发生。由于业主的原因:如未按规定时间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或施工道路;干涉施工进展;大量地提出工程变更或额外工程;提前占用已完工的部分建筑物等。由于工程师的原因:如修改设计,不按规定时间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图纸错误引起返工等;由于客观原因,而且是业主和承包商都无力扭转的:如政局动乱,战争或内乱,特殊恶劣的气候,不可预见的现场不利自然条件等。

工期延误通常分为两类:①可原谅的延期。也就是说对承包商来说这类工期延误不是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是可以得到原谅的。如果延期的责任者是业主或工程师,则承包商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这种延期被称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的拖延”。如果延期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则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得不到经济补偿。这种延期被称为“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延”。

②不可原谅的延期。这一类工期延误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而引起的,如施工组织不好,工效不高,设备材料供应不足,以及由承包商所承担风险的工期。承包商是无权索赔的。

3、加速施工索赔

业主在决定采取加速施工时,应向承包商发出书面的加速施工指令,并对承包商拟采取的加速施工措施进行审核批准,并明确加速施工费用的支付问题;承包商为加速施工所增加的成本开支,将提出书面的索赔文件,这就是加速施工索赔。

①加速施工的成本开支 采取加速措施时,承包商要增加相当大的资源投入量,使原定的工程成本大量增加,形成了附加成本开支,这些附加开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采购或租赁原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考虑的新的施工机械和有关设备;增加施工的工人数量;取加班施工(每天两班制,甚至三班连续作业);增加建筑材料供应量,生活物资供应量;采取奖励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工地管理费用增加等。

②明确加速施工费用的计算方法 加速施工在合同上属于工程变更范畴,故按工程变更计价办法办理。有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采取“加速施工奖金”的办法,由业主支付一次性的奖金方式解决。

4、施工效率降低索赔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受到意外的干扰或影响,使施工效率降低,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因而形成了索赔问题。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实践中,由于工效降低而引起的索赔款额,达到各种索赔总款额的10%以上,有时甚至高达40%~50%。因此承包商应熟悉工效降低的索赔工作。工效降低的原因施工中工效降低的原因很多。工效降低索赔中,经常出现合同双方的争论。其主要原因是对工效降低的程度和原因有不同的解释,而确凿的证据往往难以取得。业主方面会提出质询:工效降低的原因是承包商对施工组织未做好,油料未及时供应,机械出勤率低等。承包商为了回答这些疑问,必须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做好现场记录。对现场的施工机械、劳动力的数量、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完成工程量等数据,进行详细的登汜。论证工效降低的原因。工效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每一项引起工效降低的事由,都应作详细的具体记录。对有的事故或千扰,还应利用照相机或录像机记录;下来: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工效降低索赔的计算价方法甚多,应根据具体事由选用有说服力的方法。

二、索赔注意问题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下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承包商要从一开始就注意主动搜集和准备有关索赔的各种证据,力争当期的问题当期解决,这样以后交涉起来就会占据主动。因为仲裁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一切皆要证据才可成立,所以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必须出示能令仲裁员信服的证据。有些承包商滥用索赔,多估冒算,漫天要价,甚至伪造证据,但是到举证时,所呈交的相关文件又经不起仔细推敲和检查,这样非但达不到经营创利的目的,反而会影响自己的商业信誉,最终可能形成被动局面。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的索赔,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其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另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有些承包商盲目追求中标率,为了中标,不顾自身的财务经济实力、施工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缺乏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在编标作价时将标价压得过低,大大超过成本控制的幅度,这种方式有相当大的风险,因为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后,希望通过索赔而弥补远低于标底的差价损失甚至形成盈利并不现实,无数的工程承包实践也都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甚至准备把索赔当成一种威胁和要价的手段,不但无法赚钱,而且难以保本,早晚是要吃亏的。因为索赔成功的机会实在难以预测,结果不得而知,等待拿到索赔款的时间又会相当长,若金额达不到一定规模时,往往得不偿失。因此造价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尽量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高碧玉. 施工企业经营风险控制[J]. 海峡科学. 2007(07)

[2]闫志刚. 施工企业索赔问题研究[J]. 山西建筑. 2010(24)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承包人的索赔程序(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有义务做好现场施工的同期记录,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调阅,以判断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害。

2.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和工期展延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28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接到正式索赔报告以后,工程师应认真研究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检查他的同期记录;其次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果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

尤其是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该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2.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1)事态调查。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

(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是由何种原因引起,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3)分析索赔理由。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判明索赔事件是否属于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

(4)实际损失分析。

即为索赔事件的影响分析,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5)证据资料分析。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提出的证据不能足以说明其要求的合理性时,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索赔的证据资料。

4.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三)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工程师核查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

主要原因大多为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达不成共识时,承包人仅有权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那部分的付款和工期顺延。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对于持续影响时间超过28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事件,当工期索赔条件成立时,对承包人每隔28天报送的阶段索赔临时报告审查后,每次均应作出批准临时延长工期的决定,并于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提出最终的索赔报告后,批准顺延工期总天数。应当注意的是,最终批准的总顺延天数,不应少于以前各阶段已同意顺延天数之和。(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首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依据工程建设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投产日期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缺陷或违反合同规定等的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

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施工企业索赔要注意什么问题?

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是索赔依据为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等证据;索赔时效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何防范工程索赔风险及应对措施

孟圣祥律师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或者另一方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救济措施。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仅知道部分索赔事项,往往延误了索赔时间和索赔项目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工程索赔的主要环节大致有如下几项:

1.延迟交付施工现场;

2.延迟供应材料、设备;

3.拖延质量验收;

4.迟延支付工程款;

5.赶工费的增加;

6.不可预计的障碍发生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项,建议在施工合同中用在专用条款中将各项事项发生的节点约定清楚,等到发生索赔事宜时,可以有据可循!首先要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只有承包人管理人员具备索赔意识后,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其次、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更长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签字的签证单;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日报及工长的工作日记、备忘录等,已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气象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再次、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监理收到通知书后,应尽快收集能够支撑索赔成立的证据,编制索赔报告,在监理收到通知后28天内,再交监理提出索赔的具体内容。

如果对方不作出反应,可以要求对方在索赔报告上签收,或者邮件到对方指定的收件地址,表明对方已经收到了索赔通知,等到施工过程后期找机会进行确定,或者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并提出,不然将失去索赔权利。最后、还是要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完工时形成一份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的索赔工作

1.第一阶段:施工项目前期阶段。过去一直认为索赔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生,缺乏索赔的预计性和前瞻性,其实在项目前期阶段就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是施工图纸到位后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做出合同、图纸、现场实际调查工作量以及价格的对比表,从中找出索赔的切入点,同时为优化施工组织提供基础数据。三是用心研究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找出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以及条款之间存在的矛盾。四是积极与业主、监理、设计沟通,加强与他们的联络,条件成熟时把我们计划索赔的项目进行沟通。在大秦线2亿吨配套工程中由于甲方概算人员缺乏,笔者积极与甲方沟通,派员协助甲方进行了设计概算的分劈工作,提早掌握了工程的概算情况。

通过帮助甲方统计概算数量,发现概算中有很多缺项。如防雷单元FTl—U、道岔跳线、钢轨绝缘、信号机安全连接、电化区段室外信号设备安全接地、电缆数量严重不足等等。由于对概算各编制章节、区段费用情况进行了透彻分析,摸清了底数,在开工初期就这些问题与甲方及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同时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甲方关于该工程的施工标准文件后,由我们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最初的索赔计划,取得了良好的前期效果。

同时内部及时对设计概算、人工以及材料费用进行分析。由于本工程设计期与施工期年份相差较大,而且为限额设计,造成概算费用紧张并且工期又紧。为了尽可能规避风险,一是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对设计概算单价低、利润比较小的物资由甲方供货,从而减轻物资供应和资金压力。

二是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压缩工期减少劳动力投入,严格控制物资投入使用数量,由于前期工作做得相对到位,所以在后期的经营中做到了有的放矢。

2.第二阶段:项目施工阶段。这是积累资料和索赔同时进行的阶段,也是工作量非常大的重要阶段。

原始资料是通过施工过程。进行逐步积累的,要想索赔成功,必须随时细心地收集、整理可能发生索赔的资料,并履行各种审核手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索赔方案。索赔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索赔方案和思路正确。

现在建设单位对索赔项目、资料要求将更加严格。只有认真研究、分析项目索赔的特点,精心制定索赔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这是确保实现索赔目标的前提条件。二是扎实做好索赔基础资料。加强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

只有认真研究施工承包合同,熟悉掌握索赔资料的要求,结合施工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才能掌握索赔时机,全面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树立“以合同为依据,不以合同为约束”的索赔观念,融洽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关系。要有目标地做好每一项索赔变更,要清楚这项变更是属新增工程、代甲、地方要求增加、还是吃风险包干。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考虑,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

如果有条件促成,Ⅰ类变更,(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索赔文件),将会为实现索赔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做好索赔与施工管理的紧密配合。索赔事件的发生是伴随着施工进行而发生的。

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就要掌握,哪些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变化,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哪些可以创造条件转化成可索赔事件发生。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施工组织人员,在熟知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管理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密切关注索赔政策变化,开创性地做好索赔工作。

目前施工管理和投资管理都发生了变化。甲供料管理更趋于规范,随之产生的供需(时间和量)、运输、二次倒运、储存等等问题将逐渐显露出来,如果从计划提报时就明确使用时间和数量,并及时记录供给情况,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接收确认工作,也可以成为索赔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

3.第三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是业主最后处理积累问题的阶段,价值小的、好处理的索赔项目在施工中已得到处理,对于可给可不给的项目或施工单位想争取的项目,这个阶段业主会根据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有些松动,此时一定要有耐心,据理力争来增加收入。

一是积极和业主联系,了解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以及批复情况。二是把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发生情况及时与业主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三是如果本工程由其他单位一起完成,应积极与他们联系,以便了解他们资料情况。

四是分析自己提报的索赔资料,分出主次、轻重,以便争取最好效果。在大秦2亿吨工程中通过分析,过渡工程为实际发生,因概算编制费用不足,合同中未签订,争取足额要回;工程数量差部分占主要份额,上级部门批复份额也较大应作为重点进行谈判;价差部分,包含甲方供料部分,谈判难度要大,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效果;提高标准部分,为业主要求,但上级部门不认可;窝工、赶工丢失及配合费业主不认可,难度也很大。由于前期工作考虑周全,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申报索赔4007.33万元,最后批复3110万元。实现大秦2亿吨工程扭亏为盈,由亏损2479.97万元,变为盈利630.03万元,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大秦2亿吨工程的索赔工作,充分体现了施工全员、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索赔工作涉及到工程管理、技术、财务、法律以及公共关系等众多知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因此索赔工作也将成为项目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体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才能提高索赔管理水平,更好地开展索赔工作,这不仅是企业做强做优的需要,也是企业生存的需要。

建设工程常见的索赔问题有哪些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常见的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2.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业主和工程师发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

4.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5.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带来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的不断增长,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的索赔。

如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索赔

1.熟悉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好法律法规,尤其是面对强制性的合同条款时;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条件;熟悉现场条件及施工措施,注意非合同责任引起的变化,工序增加,要与招标条件、投标文件、投标单价包含的工序内容对比分析;熟悉相关标段的情况及对本标造成的影响,分析哪些是合同内应该承担的,哪些是非合同内的责任;熟悉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气象条件,注意与招标文件进行对比分析;收集施工过程中的供水、供电、业主提供的施工用地等业主提供的条件;

3.注意收集整理各种基础资料;

4.注意设计文件的调整及工期的调整、施工工序的调整等,并分析原因;

5.及时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尽量做好签证工作;

6.依照合同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阶段索赔费用及最终索赔费用;

7.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下沟通,争取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9.注意变更引起的索赔,运用好非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事件,情势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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