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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工索赔分析与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0:38 来源:网友投稿

近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也在迅速的发展,一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种种原因会有一些工程中途停工,其中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工程的企业单位资金链的断裂;一是国家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转型。这样就自但是然会引发有关停工的经济纠纷问题。那么如何合理的解决停工索赔问题以及施工方的经济纠纷是值得探讨的。本篇文章接下来主要阐述如何解决工程停工期间的经济问题以及相关的处理。

一、 工程停工的原因情况概述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房地产市场是否景气、施工方垫资的项目这三方面是引起工程停工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这三方面引起的纠纷案情况是比较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的,那么具体说来都有哪些情况可以引发停工现象的出现:

1、由于政府强制性手段被迫停工的工程,这种情况停工的工程基本是有确定的时间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比较复杂的经济纠纷问题,在相关补偿费用方面也是较容易达成共识。

2、有一些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由于国家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而出台的相关政策,导致开发商资金压力突然变大而停工。出现这样的情况时开发商为了尽量减小损失,会要求施工方暂时停工等待其资金的融注后才可以再施工,这种不确定性必然会引起相关的纠纷。

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满意,欲另找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后续工程。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很少会积极配合进行工作的交接以及相关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的清点和搬运等,那么甲方强制让后来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对以上工作的清点和处理一般是由监理单位以及后来的施工单位共同完成,但是事后却得不到原施工单位的认可,这样就可能导致索赔的款额巨大。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且一直拖延不付工程进度款项;

5、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返工,这样也会造成工程的停工。

6、还有一些人为力量不能阻挡的停工原因,比如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强台风、雨灾、雪灾、爆炸等意外情况。

7、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在施工中怕亏损越来越大,于是施工过程中找借口主动停工,希望建设方可以修改之前合同条件以满足其要求等。

二、 工程停工索赔处理的依据和原则

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依据:出现类似以上停工情况后,应该以事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因为合同中一般会列明相关问题的条款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相应要求,再以此作为费用计算以及谈判的根据。具体来说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先要提供造成停工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再判定出事情发生的主要责任方;然后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应资料确定停工天数、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数量及计价准则。

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首先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绝对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再次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签证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

三、 工程停工索赔费用的计算

工程停工补偿费用的计算是涉及很多方面的,应该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接下来我们以一年以上的停工损失为例具体分析施工方索赔的相关因素:

1、 停工天数的确定。工程停工索赔的基础就是停工时间的确定,停工时间的确定是有严格的标准的,主要是依据停工令和复工申报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停工时间,即根据停工开始日期和停工终止日期来判定。

2、施工人员人工费。工人的人工费按照停工期间当地人工价钱计算,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如果当中有住宿费用要根据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工人的待工费用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日常生活费用以及实际的待工人数计算。

3、停工对工程周转材料的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建筑工程目前大中型项目采用比较广泛的就是组合钢模和木模, 工程停工时模板有两种情况:

一是混凝土已经浇筑好而模板还没有拆除;二是只是把模板安装好而没有进行混凝土的浇筑。那么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周转材料的赔付费用主要是看其一次投入量,钢模可按照内部的租金进行计算,木模可根据已周转次数后决定材料的费用,这样是比较合理的。

4、工程临时设施的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是完全按照原建设规模要求搭建临时设施的,如果中途停工那么临时设施的空置和以后复工而造成的临设延期使用都会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故施工方也可以向建筑方提出赔偿要求。当然想要获得相关的赔偿一定要出示相关的材料证明,再根据相关计算差额的方法,计算出材料的差价,然后从总的费用中扣除以前已经获得的设施费用,就是应该得到的赔偿费用。

5、工程施工剩余材料的折款费用。虽然工程因某种原因停工,但是施工方已经购得的材料应该折价转让给业主,当然监理工程师因该对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材料折价以当时的市价为依据,不能再加其他的费用。

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停滞费用。由于停工的原因,相关的机械设备即使是在闲置,但是其折旧费用还是在继续,施工方应该就这一损失进行索赔。首先由监理人员对现场的设备进行记录,包括其数量、型号、规格等进行核对,然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的计算。

7、施工工程停工以后,看守工地的留守人员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这一问题的。

①留守人员的人数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来确定,其工资费用主要是以当地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如果遇到国家法定假日则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

②留守人员由于实行倒班的制度,所以需要考虑到夜间费用的问题。另外留守人员的工作性质是对工地的相关材料设施进行管理,所以也要考虑到管理方面的费用。

8、工程停工以后,施工方在施工前投入的大量资金已经被占用,其资金不能在流动,这部分的损失可以向业主追偿,要求其赔偿相关利益。还有施工单位因工期延长造成的保险费、总部管理费增加等也可要求赔偿。

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工的索赔问题是一个复杂的事情,如果想要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不仅要弄清楚工程停工的原因,还要按照合理的手段对停工的相关损失进行计算,才能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华,张晓燕.浅析工程索赔[J].山西建筑,2004(6).

[2] 杲绍彬,浅谈工程中途停工索赔的处理[J].山西建筑,2007(5).

[3] 邱从容,停工期间费用索赔探索[J].广东建筑,2008(06).

工程停工后如何索赔?

1.停工索赔,应该参照你们那里的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2.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内容视不同的停工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包括期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停工索赔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是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是不能索赔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以计工资。

4.可以自行的设备如汽车等,得不到停滞补偿,因为你可以移到别的工地。

5.塔吊、脚手架可按租赁费用计补偿。

工程停工后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建设工程通用条款36.2规定: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作为承包人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务必按该条款规定在28天内提示索赔报告。

临时停工,其索赔一般为人工停工费、机械停工费两大块。而后者的索赔,包括停工前已经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索赔。无论临时停工,还是长期停工,签证确认的停工、窝工损失、增加费用,都在索赔的范围之内。所以工程停工的索赔成功与否,依赖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是否及时、到位。

事到临头发生纠纷,需要索赔,再去签证,往往是事倍功半,所以我们诚恳地建议广大的建筑施工行业的各位,施工过程中签证管理工作是一件十分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无论发包方、承包方,签证与反签证,索赔与反索赔的实践和经验都在不断提高,对策也越来越高明。现在的房产企业,几乎每个开发项目都有专业律师的全程介入,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部,我们很少发现每个施工项目都有专业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施工全程的签证管理审核把关。

工程停工索赔

一切以施工合同为出发点,标准合同文本都有争议处理、索赔等方面的条款,及时提出工程转款函件和索赔报告,送达甲方或接管方签字(政府接管的话要相关的证明函件),为今后走法律程序积累证据。最好向当地有解决工程纠纷案例经验的律师、造价师等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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