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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招投标套路,让你走投无路!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1:21 来源:网友投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1、泄密法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特殊定制法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指使、暗示法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价格法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6、装傻法

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7、无所顾忌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的套路

1、兄弟相约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2、陪标特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3、“愚蠢”暴露法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3评审专家的套路

1、无为法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

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

2、特殊对待法

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招标的潜规则有哪些?

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1.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4.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你知道的招标内幕有哪些?

1.内定中标单位,招标纯走流程,各种围标,各种改评标打分,改报价等等,有很极端的,招标人主要领导自己在外部成立公司来投标

2.透露招标重要信息给投标人,比如标底或者控制价,评标人员,投标对手名单等等

3.劝退最有竞争力的单位,让他谈判的时候不降价,内定单位反超的

4.设置各种入围门槛,设备类的技术壁垒比较多见

5.挑投标文件毛病,力求废某家单位标,公开招标比较多见

6.不按评标办法评标,评标结果也不公开的

7.利用评标办法的加分项和内定的单位串通的,比如让内定单位承诺垫资、抵房、接受商票等加分项,实际执行时不执行这些

招标文件中会有哪些陷阱?

投标人是工程建筑市场中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竞争的主体方,因此提高中标率,是每个投标人的共同目标。目前有些地区的建筑商在长期的竞争磨合过程中逐渐形成“刺猬理论”,结成了“外来靠边站”、“参与都有份”、“人人有饭吃”的利益共同体,他们置法律于不顾,施展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特别是那些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投标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地对招标人进行“坑蒙拐骗”,以至于有的县区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活动只是“走过场”。

这种阴招常出现在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各个击破法也叫逐一渗透法,对入围的潜在投标人采用挟迫、引诱等办法进行分别“沟通”,并将其投标报价限定在指定数额以上,所有投标单位用于投标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沟通”的中标单位负责。轮流做庄法他们常与招标代理机构结盟,只要是某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进行采购招标,基本上都是固定的A、B、C、D那几家公司或经销商参与竞标,你陪我一次,我也陪你一次,有来有往,互不吃亏。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建筑商补偿,人人都有好处费;也有以项目为次数一来一往扯平抵消,互不提及经费账目的。

整包分割法遇到规模较大或分项较多的工程项目,参与竞标的几家建筑商暗地里商定,对“蛋糕”的报价、分割的内容达成协议后,确定中标单位的报价后,其他人参与竞争但报价不得低于约定价;投标时,互不认识,各办各的事宜,以免引人觉察。金蝉脱壳法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相比报价相差较多,远远多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给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第

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暗中协商弃标补偿费用(一般包括已交的投标保证金、开展项目投标所涉及的差旅费、招待费、投标文件制作费和净利等),双方谈妥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对招标人发给的中标通知书避而不理,待超过期限后只有借故弃标并愿意接受招标人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让第二中标人顺理成章地成为合法中标人。所以又叫弃标肥利法。

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既有建筑商对《招标投标法》和配套的规章制度了解少,又有招标人对重要环节的保密观念不强等原因,同时监管机构对投标建筑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失之于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更有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怂恿放任了违法违规者。

招标黑幕

关于招投标的一些内幕所谓陪标,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陪标的分类第一类是发标方主导型的,如政府早就看中了一家投资商,甚至早就签订投资协议了,为了体现“三公”,还得冠冕堂皇地搞个招标会,这时候,就需要动用陪标技术了,万一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政府会用“由于技术性问题”等托辞来暂时中止混乱游戏。又如开发商引入建筑商,基本上都是内定的,但是各地政府都定了“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都要公开招标”的制度,一般是例行公事地从陪标库里找几家来参演一下就可以了,而且不用报酬,因为以后也会用得着别人的时候;第二类是投标方主导型的,为了抬高标底或垄断局面,投标人会事先串通一家或数家陪标者集体参与;第三类是承办方主导型的,如一般土地拍卖必须要求三家以上的开发商参加,承办的拍卖行如果预感到人气不足,必须及早下手收买陪标者,否则,拍卖会搞不成,拍卖佣金就泡汤了。其实陪标只是招标过程中的灰色行为之一,串标、卖标、买标、弃标、泄标等不一而足。如何避免陪标

一.以技术支持的方式提早介入工程竞标,把握不大时主动放弃竞标应当说在工程的招标当中陪标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在这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但最后却发现该工程早已内定,自己不过充当了一个陪标的角色的情况,正好反映了市场竞争的残酷性。

就要求工程商在不停的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同时把和客户的关系做的更深入,而不仅仅限于参与投标的过程。真正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应该是靠长期积累起来的,在客户刚开始有工程需求的时候就能主动了解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定技术方案等,这样参与到客户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去,和客户关系处得好了,客户的方案和技术要求或多或少都参考工程商的方案,等公开招标时成为陪标角色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退一步而言即使客户还是比较满意其他竞争对手的系统和产品,那你也知道一些消息了,可以反思一下自己做的工作不够,或者自己的系统和产品还是有不足的地方,也可以及早决定要不要参与投标,避免成为陪标的角色。

而如果一直要等到有客户发工程招标才参与进去,在和客户的关系、信息的了解和准备工作上都已经落后很多了,又怎么能竞争得过那些提前已经介入进去做好了关系的同行呢,自然就容易成为陪标的角色了。另一方面每个工程商都有他自己的重点区域,不可能全部出击,当碰到自己关系比较薄弱的区域招标,自己介入的时间太短,没有太大把握能中标时,应该主动放弃参与这些工程的竞标,避免成为陪标的对象,如果每个工程都想抓,最后只会捡了芝麻又丢了西瓜。

二.了解招标公司及参与竞标公司情况,认真阅读标书以免陷入陷阱,少参与没有跟单的竞标招标是目前工程项目采购的一种常见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多家竞争单位提供一个合理的实力展示擂台。

但是在安防行业,这种公平竞争方式却一步一步地在走入一种“怪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种:

1、竞争企业虚报产品性能,以次充好,而招标单位聘请的专家没能好好把关,或者没能完全理解招标者意图,评标失误。让一些表面上看起来价格很低的企业中标,结果工程实施后,迟迟不能完工验收,或中标企业通过拉关系让工程验收过关但工程质量和性能远远不能满足用户要求。

2、招标公司或甲方没能力编写标书,通过找一些工程商编写标书。编写标书的企业在标书中编制各种对自自己有利的要求,暗设“陷阱”,导致其它投标企业标书理解失误,报价过高落标。

3、投标公司、甲方、投标企业串通合作,走一种公开投标的形式,故意利用各种借口让竞争对手出局。以上三种形式让许多投标企业防不胜防,多次投标落选,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如何辨别甲方的招标是真实规范的还是走走过场?首先要看项目情况、招标公司及参与投标公司情况。如果有一家企业在这家招标公司的多次招标活动中多次中标,甲方指定这家招标公司为公开招标单位,那么这种招标肯定是走过场的,没有必要参与。利于甲地有招标公司,结果甲地却让乙地的招标公司公开招标,丙企业在这家招标公司多次中标,这次项目丙企业参与那说明这次招标为走过场无疑了。认真阅读标书,如果标书里面的某些要求只是某一两家供货企业独有的技术特长,或有指定品牌、型号的情况,这种标书一定是由某一企业编写的,如果自己的技术水平达不到或拿货价格无优势,那参与投标就没多大意义了。

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项目的情况,尤其是一些没有跟单的项目,如果标书编制的时间很短(不超过5天),多半是走过场的,那就没有必要去陪标了。

投标行业水真的有那么深吗

招投标行业的水分还是有的,关键是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投标人的套路很多的。

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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