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造价现有的问题
(1)制度方面;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的整体费用包括施工材料,机械,人力,物力,水电等各个方面,以往都是根据国家规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来定制取费标准,但是管理人员发现原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建筑业的发展,要对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进行改革,制造出一套更加完善的造价管理系统。
(2)细节方面;以往的工程造价都是在工程完工以后对价格进行核算,忽略了施工当中的细节问题,对机械要定时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对材料的浪费,水电等各方面,加强对施工当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纠正。
2造价体质的局限性
(1)预算方面;成本预算需要不断的更新,虽然一直在改进可还是跟不是现在市场的变化,尤其建筑材料,机械等。
(2)法律法规方面;国家对建筑工程造价方面没有具体细节的相关规定,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资金不到位,施工需要垫资,完工后资金得不到回宠等,都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发展。
(3)控制方面;企业对工程整体的预算也在控制,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市场变化或突发情况等问题,建设方面各有立场如果不能遵守规章制度就不能达成共识,对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都会有影响,更会使工程的造价受到影响。
(4)咨询方面;现在的工程造价咨询方面主要是以中介为主,中介方不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一般中介信息都不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借助自身的优势,许多不按规定办事,对公平公正没有保障,制度不完善,严重影响管理的水平和咨询机构的声誉。
3国家宏观调整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3.1国家对工程造价的调整和监管
国家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整与监督,管理,也对企业的利益有所提高,工程的承包价格对整体造价来说非常重要,企业非常重视。现在企业对工程建设都是通过投标的方试,只有中标才能对工程进行建设,承包工程的合同价格就是中标的价格,对于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都是根据国家规定或当地政府定制的方案来进行标底的制作,投标单位还要根据企业本身有没有能力达到规定,在企业力所能及的基础上,让竞争的价格占据优势,定制适合本企业的标底计划。组织专家小组对各投标单位技术方面,设备方面,设计方案,工程进度方面,人员安排方面,质量方面,价格方面等全方位的进行评价,能否中标是根据投标方制定的标底和承包的价格是否合理。工程俊工后对施工当中价格的变更和增减在合同规定调整的范围内进行施工价格的结算。这就是国家宏观调整和监督管理对工程造价做出的改进,企业合理的利用价格调整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优势,使工程造价管理不断改变和提高。
3.2积极参与投标工作
a投标班子的组建,企业单位能否中标的关键在于投标班子,投标班子的人员应该都是精英,应具备综合素质、对市场全面了解,具有较高专业技术、丰富的实战经验、综合的管理模式,对工程造价更要是专门的造价工程师,要具有对大型复杂项目的组建能力。;b对招标书的全面理解,使用科学的技术设备,使施工方案更加合理有效,尽最大可能降低成本的造价;c投标班子认真定制适合本企业的投标书,按要求先进合理的编制工程整体成本的预算,定制合理的工程报价;d签定合同,企业单位在中标后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合理有效的工程合同,使合同公平公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试两份一但签定双方都不得私自修改,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规定,如有修改合同双方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为了保证企业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合同内容中每一条都要明确,详细,不得有模棱两可的语言出现。合同内容要具体说明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和承包商就有的权利:1承包商应有工程施工前的预付款的权利;2承包商可以按照规定日期收回工程款,如果工程款不能按时到账可以享有收取利息的权利;3如有外来音素的影响或自然灾害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承包商有索赔的权利;4如有业主违约承包商可以停止对合同的履行权利。承包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利。
3.3施工中的造价管理
在施工中承包商要全面的作好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a对工程整体的统计,要先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在根据招标书中的相关规定,对成本的预算做出统计,技术人员要防止计算偏差和计算失识要做到细心,认真的观察每一个细节,成功有效的做好统计工作。b索赔工作,索赔主要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索赔,自然环境外来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的索赔,和赶工索赔,承包商要抓住每一个索赔的机会,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c对工程造价系统加强管理,工程的造价对整个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需要专门的人员来对此进行统计和预算,对材料选购,质量提高,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不必要的机械进行停止等等,都是整体造价的一部分,有效的对造价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d承包商一定要确保工程的质量,但也要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利益,如果企业没有利益只有亏损,那么日后的承包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建筑业就不能更好的发展,只有技术和经济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发展我们的建筑业。
4工程结算环节
4.1在施工中签证一定要重视
每一个索赔环节都需要书面证明,在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环境外来因素的影响,建设单位的变更计划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为自己和企业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有效的预防建设单位的推托现象,预防自已处于被动状态而带来的不利影响。
4.2预防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在合同的签定中一定要注意资金的情况,不要太急于承包施工,避免企业大量垫资,预防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款按照规定日期进行发放,所以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有效的做好预防工作。
5结束语
综合上述建筑施工当中企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也为了提升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使技术人员更能提高综合素质,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造价管理系统,使技术和经济更好的相结合,不但可以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有所提高,也对有利业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加强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项目的设计环节在整个项目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发挥指导性作用,在根本上影响企业的施工规划和过程,因此必须重视并且加强项目设计环节的造价问题。其一要求在该环节实施限额设计。
其二,实施高效的合同管理。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相关主体的利益,必须对合同有个正确的认知,同时在合法的范围内,确保合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肃对待,一旦合同达成签署,不可肆意更改。(二)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造价问题发挥关键性作用的是项目具体的施工,因此必须重视施工环节的造价管理。
在该环节必须科学调查建材市场,切实了解材料价格,确定合理的材料购置价格。材料成本在建筑整体成本占据的比重较大,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必须严把质量和价格关,控制成本,保障质量。在该环节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管理工作。
其一是编写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必须上交一份工程结算书,必须确保其科学、有效,且相关内容真实、可靠。对于涉及相关各个项目进行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类整理,对工程相关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集中整理,将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图纸进行集合整理。
对于发生变动的数据资料,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完善,同时要求签字确认。另外建设期间涉及的中间索赔、结算数据也必须准确核实,保障所有花销都具备收据,最大限度减低损失。最大限度的控制工程拖款现象。
现在工程纠纷多半是工程拖款造成的。很多承包商一味的承包项目,造成建设资金被套用。在工程建设中,资金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确保工程投资与工程收益始终统一,进而保障建设有序开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必须密切关注细节,拖款严重使得企业需要垫付巨额资金,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给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不良影响。
所以要求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进行高效系统管理,利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制定索赔方案,及时索赔,尽快获得索赔资金,保障工程工资的结算。
(三)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职业素质人员管理素质是工程造价管理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教授其先进的造价管理知识,做到与施工企业造价管理理念保持一致。具体来讲首先应重视对造价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的培养,可以通过宣传先进员工事迹,表彰具有优秀道德素质的员工,进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次组织职业培训,讲解新的计价方法、更新专业知识,与行业的发展保持一致性。
在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需要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努力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准,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相对水准的人员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而且造价人员不仅要具备较良好的财务预算能力,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和施工经验,能够在工程量计算时确保做到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重视“以人为本”,并以此来进一步对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行完善,确保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如何有效进行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
一.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工程造价过程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工程造价包含了很多的费用,同时也有很多的影响因素,为了保证建筑工程中造价的正常运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办法就必须要合理化、科学化以及多样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工程造价控制是一种决策控制,在工程施工还未正式开始的时候,严格控制项目、方案设计等费用,为了满足需求,使用不同的方法来控制不同阶段的项目费用,这一过程被称为项目控制成本。
首先确定目标,也就是说,计算项目每一个阶段的数据,并进行比较,然后对得到的结构确保其正确性,以使目标值的量化,确保获得既定目标。最后在技术比较和经济效果分析的前提下,对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这样就可以控制项目成本,同时确保经济技术的合理性,拉近目标和实际值之间的差距,从而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在施工的过程中,人们通常认为,工程造价就是指项目的概预算,其实,工程造价包括许多方面,从一开始的提出,到可行性分析和决策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项目中每个阶段的预算,以及项目结算及后续评估等都是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项目成本控制的建立就是要在不同的阶段确定不同的目标,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对不同阶段的造价,做出最经济合理的预算,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和编制内容,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工作,严格监督施工的每一个阶段,从而确保施工符合图纸的要求和制定的规范,最后完成竣工阶段的验收和审计,这就是整个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二.总体工程费用造价控制和管理分析管理建设工程总的款项费用主要从工程进度、变更、索赔以及结算四个方面进行。工程变更款项有比较严格的支付标准,它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工程量的变更而进行的支付,特别看重施工方法及项目设计的变化。索赔款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它是由于项目合同因为意外情况造成一方履行不了而进行的义务赔偿,合同执行双方必须要尽其所能阻止赔偿问题出现。
工程结算款是全部结清竣工后的所有工程款项,它也有相当严格的管理和审核要求,结算前首先要核对施工合同,随后再根据相关标准验收竣工工程,仔细审核、检查比较隐蔽或经过变更的项目工程,最后根据合同的相关计价规定进行支付。但工程进度款不同于以上款项,它的控制管理必须遵守符合实际施工情况,支付不能超额;符合工程施工标准;管理过程符合支付过程这三大原则。
三.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健全并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管理的原则,建设一个有法可依的市场经济体系。
这就需要不断地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能够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走向法制的轨道。另外还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在进行法制建设的时候要实事求是,进而消除一些错误的认识,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结合实际的状况建立相关的约束机制,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各部门机构的配合与管理在以往的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我国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把管理工作的重点都放在了计价方法与计价依据的管理上,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进行分部门以及分阶段的管理,这样一来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因此在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时应贯穿于全过程,将各个部门与各个职位的关系理清理顺,从而保障每个工程参与人员能够各负其责,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完善各部门的创新理念,协调成本控制和未来合作项目的成本控制,摒弃静态的思路,打破传统,适应市场经济的大潮,逐步实现每个部门的协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的招标投标,建立一个统
一.开放和有序的市场体系。相关企业对供应商建立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促进项目成本管理的实际实现及时性、规范性以及高效性。
另外将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从施工阶段转移到设计阶段,各个施工管理单位相关部门还应该对造价部门的相关的规范严格的实行,造价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形成一种相互控制和制约的机制。
(三)完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监督机制完善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投资阶段进行重点的成本估算,并进行提高其可行性和准确性的研究。优化成本控制所需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参与投资预算和预测、预算、设计、合同价格的内容、项目结算价格,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从而丰富项目成本控制和具体的内容管理,对科研工作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并逐步适应潮流,紧跟当时的市场经济监督体系。
(四)培养专业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人才建筑企业要想真正的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就要培养专业的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人才。
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理论联系实际,提升管理人员的实践经验。定期的进行项目成本控制以及员工培训管理,从而提高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引进大学中先进的项目成本控制理论和管理人才,同时利用与大学的关系优势,培养自己的人才,规范优秀的人才的引进周期,提高管理人员的待遇,从而留住管理人才,这样才能使得建筑公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加强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的管控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善,包括基础工程图纸的计算,施工合同的确认,相关费用的核算,对于没有包括在项目所产生的建筑成本或预方案中进行设计但最终没有实现的工程内容,在结算中应予以扣除;查看施工现场签证单是否客观合理;决算人员一定要到施工现场认真核实材料,作为进行调价的依据,在对审查工程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精确计算的基础上,提高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
对工程材料以及设备费用结算的审查进行严格处理,不能仅根据进货单据作为工程材料价格变化的依据,注意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投资信托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包括在项目结算中;施工合同及相关审查文件是否有效,合同所有规定的执行情况真实合理,对结算分歧要进行协商处理。在审查过程中,正确的认识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与控制的发展趋势虽然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还不是很成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但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内容进行创新,项目成本控制和管理系统的改革已逐步趋于成熟,并最终成为公司的核心。
建筑行业执行规范、统一的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使得工程造价领域都变得更具竞争力,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造价的整体素质,提升了建筑工程的综合实力。
五.结束语总体而言工程造价包含一项工程的所有费用,工程造价的高低与投资效益息息相关,同时也会反映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是一项比较系统、特别复杂并且贯穿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它对技术和专业都有特别严格的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虽存在较多问题,但我们只要努力处理好建设工程的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全面分析工程造价并制定合理的造价方案,就能发挥投资效益,实现期望的投资目标。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六条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
(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
(四)工程费用索赔和签证变更计价;
(五)工程造价的鉴定和争议处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
(二)预算定额或者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程;
(五)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则以及计价办法;
(六)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发布;其他计价依据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编制、发布。第八条 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并与经济社会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状况相适应。
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并听取工程建设各方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集和整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工程造价指标、价格变化趋势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工程造价信息。
第十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筑工程造价软件。软件开发单位销售的建筑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经过有关专家评审。第三章 工程造价确定第十一条 建设、施工等单位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决算等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文件。编制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文件,应当依据工程条件、设计文件、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资料,并考虑工程建设期间的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
第十二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经批准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且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比例或者数额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加强审计监督。第十三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招标时设立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时可以设立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市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造价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的具体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不得通过制订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滥用权力,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编制确定,按照建设程序有效控制。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一)估算指标、概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及标准;
(三)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五)工程造价信息;
(六)国家和省发布的计价办法;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第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省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和补充定额项目、定额单价表、工程造价指数和结算规定,定期整理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补充定额项目,为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提供依据。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查整理有关建设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等方面的市场参考价格信息,为工程造价活动提供参考。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照国家和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企业施工定额。
企业施工定额中的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第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三)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
(四)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
审核确定后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发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做出的审计决定。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第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第七条 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编制。
第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第九条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可以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和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前,由招标人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参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评审。第十一条 招标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按照中标价格确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不得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实行招标的工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发包方应当将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定期发布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等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为投资决策提供服务。第三章 工程造价控制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以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第十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建设、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中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整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发包方收到工程量报告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对并确认。
逾期未核对并确认的,承包方申报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发包方与承包方没有约定工程量核对确认办法的,按照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等执行。第十六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相应的建筑务工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方在银行开立的专户。承包方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怎么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人知晓的吗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从工程建设立项到工程项目决算每个环节都存在着造价管理。因此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是全过程管理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
为此,本文重点就国家宏观调控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一.国家对施工企业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施工承包价格是建设项目中建设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高低,它与施工企业的利益紧密相关。论文百事通因此国家对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与施工企业的利益也是密不可分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承包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投标工作来实现的,施工承包合同价格等于中标价。
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当地政府规定的现行定额、费率、解释、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施工图纸编制标底,这是对施工承包价的宏观控制。但与计划经济有着很大不同的是:参加竞争投标的各施工单位,他们的报价除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及有关定额规定编制外,还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我测算的基础上,适合于本企业的定额来进行编制投标书,按照可以争取达到的先进合理水平确定,以确保在投标中获得竞争力的价格优势。投标单位的报价需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来进行客观评价,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质量保证、社会业绩等因素结合起来,判别其合理性、可靠性。
为此有关人事在这方面已讨论工程量报价清单的优越性。投标方可以编制标底,但标底不再是以前传统的标底,只是作为招标的依据,以指导和调控定标工作,合理决定施工承包价格。施工结算价格是合同价加变更增减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费用。
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及监管。施工企业应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测算,编制出先进的企业定额,合理利用新的价格调控体系,将工程造价管理更上一层楼。
二.积极参于市场竞争,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我国现在的市场已经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系转向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将“指令性任务”变成了企业通过投标而产生的工程项目,现在的市场属买方市场,施工单位处于相对劣势,所以施工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1.组建强有力的投标班子:施工单位能否中标与投标班子的素质和敬业精神是密不可分的,企业应聘请业务精练、经验丰富、知识面广、了解市场、敬业带头人,成员应有技术、工程、经营、财务、人事、企管部门的人员,特别是造价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更应是出类拔萃。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应成立攻关组。
2.读懂招标书并编制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仅要求科学、合理、而且能节约费用。
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中应优先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施工方案、较低的工程造价方案。
3.合理确定工程报价。投标班子就应认真理解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实事求是,还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我测算的基础上,适合于本企业的定额来进行编制投标书,按照可以争取达到的先进合理水平来确定,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并运用报价策略进行编写工程投标报价。
4.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
工程在中标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成为双方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准则。因此在中标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
1.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
2、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
3、遇有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赶工时,承包商有索赔的权利;
4、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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