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竣工结算审核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
在定额套用方面存在高套、错套、重复套用的现象,如土方工程中,普遍套用三、四类土子目的定额,余土外运则按运距远的标准来套。
定额换算调整不熟练
表现为不该换算的进行了换算,应该调整的没有调整。如机械挖沟槽时并未发生人工辅助开挖,却按人工辅助开挖部分的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错套定额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不符
如预算定额电气分册中铁构件子目的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电气专业相关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工艺设备上的支架构件则不能套用此定额;在套用子目时还应区分一般铁构件和轻型铁构件,而有的送审决算中全部按轻型铁构件计价,从而导致造价明显偏高。
按高施工工艺标准套用定额
如工艺管道管件连接一般采用手工电弧焊或氩弧焊打底电弧焊盖面的焊接连接方式,当施工图设计未注明特殊要求时,实际施工中一般采用电弧焊,但有些结算却高套氩电联焊定额,使得结算价高于实际工程施工价。
补充定额的套用
随着工程中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定额项目缺项需编制补充定额的情况日益增多。如:在金华秋滨污水处理厂工程结算中,曝气池底板厚度为70cm,而对应的定额项目只有50cm,审核时就应审查补充项目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材料价格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的工期较长,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大,而地方发布的材料价格相对滞后,因而结算中常常可能存在跨期高套或规格型号高套的现象;部分材料的型号、产地、执行标准、材质等在送审资料中未予明确,也会给审核材料价格带来一定困难。
工程量审核问题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重点,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施工单位工程量计算中普遍存在多算和重复计算现象,比如,该扣除的工程量未予扣除、计算单位不一致带来计算结果错误,以及工程量小数点错位带来的误差等。
费用计取问题工程取费的审核关键在于甄别工程类别,防止高套以及计取不该计取的费用。如材料的二次搬运费、抢工措施费等,在实际施工中并未发生,却在计算费用时计取。
变更及签证问题
由于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合同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常有发生,因而各种变更和签证中的问题在所难免。如:先变更后补签、变更联系单及签证描述欠规范或表述不清、不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变更减少部分不计算等。发包人代表由于对工程造价不了解,缺乏造价控制的意识,造成现场签证较随意,有时也存在重复签证的现象,即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也签证了。
合同缺陷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标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1]。合同条款不规范或存在缺口,用词不严谨,都容易引起工程造价虚增。以笔者的经验,对一次性包干项目的包干范围、调整条件和计价方式等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因设计深度不够,存在重大设计变更或二次设计,而合同条款对设计变更未注明无限制条款等,都容易在工程结算时造成无据可依,引发争议。
对结算审核内容的分析
工程量审核、定额单价审核和计取费用审核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下面对建筑工程造价结算的审核内容展开具体的分析。
(1)首先必须明确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范围进行明确,尤其是细节方面的问题,如分包与总包单位施工界面的划分,降水费用是否包含在桩基工程中等。只有明确了施工的范围,才能保证工程量的正确计算。
(2)工程量审核。通常工程量的计算都允许有一定的误差,但不能超过相关规范规定的范围,要严格依照图纸,结合施工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的计算规则进行全面细致的统计。工程量的统计直接决定着工程预算的准确与否,所以务必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严密的计算。
(3)定额单价审核。对定额单价的审核包含两部分的内容,首先是审核定额套用使用的项目名称、内容是否与图纸一致;第二,应对定额换算的内容及换算方法是否正确进行审核。
(4)计取费用的审核。工程费用计取的审核应注意其计费费率是否正确,取费是否依据了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是否依据了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进行审核。
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建议
根据上述问题,就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专业业务学习,切实提高结算审核的专业技能
审核人员除应全面熟悉掌握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各专业册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限划分、定额套用与换算、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外,还要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便审核时找准切入点,去虚存实,确保准确。下列几项应进行重点复核:
(1)总价高、占工程造价比重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
(2)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工序、施工内容、材料耗用、机械使用与所选定额子目是否一致,其单价、人工、材料用量是否正确;
(3)结算中换算的定额子目,定额调整换算是否正确;
(4)工作内容与定额规定内容不完全一致的,补充定额编制是否合理;
(5)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确定。
材料价差审核
建议材料的市场价格和地市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差别较大,审核中应对单价高的材料进行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对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后,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对工期较长的工程,投资方也可根据材料的使用情况委派造价工程师分期分批签证价格,签证中应明确材料的规格、型号、厂家品牌及价格、数量等,以规范材料的价格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材料消耗量应根据定额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应依照定额用量、预算定额单价和实际单价分析计算,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重复计算。
工程量审核建议
审核工程量应重点审核有无重复计算和计算错误,使用电脑软件辅助计算能有效避免计算上的误差和单位换算上的差错;工作中应按照定额的计算规则,以工程竣工资料和施工现场为依据,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合理解决工程量争议。
费用计取审核建议
费用计取审核时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取费基数,分别套用相应的费率,结合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实际,对未发生的费用和高套的费率进行扣减;审核取费基数计算是否正确、甲供材料是否扣除、签证的费用有无参与取费、税率的计取是否符合规定,防止多支多付。
变更及签证审核建议
发包方应规范现场管理,建立监督机制,严格签证制度,避免出现签证项目内容不完备、先施工后补签的现象。对隐蔽工程的签证应在其验收前进行,尽量图纸化,在签证前做好签证部分费用的估算,而不是盲目签证。审核中不完备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变更减少和重复的部分应扣除。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个主要部分,合同在签订前应对合同范围、价款的支付与调整、工程变更、工期、不可抗力、索赔及争端的解决等条款认真斟酌,反复推敲,做到条款完备、内容严谨,保证合同的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2]。在图纸审查和交底阶段要求图纸深度达到施工要求,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后期变更,以达到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目的。
加大工程审核
施工全过程介入与跟踪力度结算审核工作仅仅依据工程竣工资料来审核是片面的,而且竣工资料不可能面面俱到,为提高工程结算审核的质量,应从审核的深度入手,加大工程施工过程的跟踪力度。审核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调查核实,查看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运用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了解隐蔽工程的真相、了解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力求工程审核造价真实、合理。
结语
建设工程结构复杂、种类繁多,涉及的专业技术也很多,因此对于造价审核人员来说除了要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外,更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夯实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工程材料等),通晓定额计算规则,正确合理地套用定额,并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以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的全面、真实、合理。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方法措施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方法措施 由于工程的建设规模、繁简程度不同,应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从而保证对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的准确性,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带来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方法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所以一些施工单位以低报价中标后不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发挥技术优势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而是采用设计变更与大量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量重复计量或序列工程量等方法增大基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从而获得超额利润。 难点二.业主方原因 一些高校派驻工程施工现场代表或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表专业素质差,常常会被施工承包方欺骗,尤其在涉及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方面被“暗算”。事实上工程实践中高校派驻工程施工现场的代表或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表被施工承包方商业贿赂成为其实际的“经营伙伴”,从而造成高校基建工程成本超支、造价失控的情况并不鲜见。另外还出现过施工承包方设法回路高校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让他们突破合同约定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有时甚至会造成工程结算造价总额低于预算款,但多付的款项很难追回,造成被动局面。
难点
三.承发包合同缺陷 对于一般基建工程项目,目前一般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通用条款格式签订,但对于专用条款还需要单独拟定。由于一般高校法人代表缺乏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知识,所以其“共同”拟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往往有利于施工承包单位,造成事实上的承发包合同缺陷。实践中一些高校的基建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而竣工结算却采用定额计价法;或者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不明示,承包单位往往就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编制基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造价。
难点
四.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佳 这里指两方面,一是指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知识不全面或专业技术水平差,往往会被施工承包方钻技术空子采取工程量重复计量、虚列工程量或者高估冒算来增加其工程效益而不会被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发现,从而造成高校基建投资受损。 解决措施 内审机构的.定位与队伍建设 工程结算造价的内部审核机构属于高校内部管理组织,虽不具有法律授权的独立审计权力,但内部审计要通过内审充分履行内部监督职能,检查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评价其合理性和有效性,规范内部管理。所以高校内部审计处(室)必须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只能从事学校自己所建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和造价控制,不能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核定最终的竣工结算造价。
面对新的挑战与时代要求,高校内审工作在审计模式上应努力实现从传统监督型向现代管理型的全面转型。在审计职能上由强调监督功能向注重服务功能转变,切实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办学目标、宏观决策及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基础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必须在工程竣工图的基础上结合施工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协议、会议纪要、地质勘察资料、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设计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相关技术规范、图集等资料;如果高校在建设过程中邀请了监理公司参与工程管理,还必须要求监理公司提交该工程监理报告与主材证明材料等;以及按照承发包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其造价作出的增减或确认的过程文件。
高校对基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必须在法定的计价文件基础上进行审核。其中施工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核心主导文件,是确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定文件,也是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施工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协议书不能相互矛盾,否则会导致审核中的纠纷和争议。因此工程造价审核首先要全面研读和熟悉上述各种技术资料。
深入施工现场是前提 建设资金的投入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签证都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工程结算能够完整地反映工程实际造价,预防工程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争议、扯皮现象,内部审核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好记录,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结算的顺利完成。 审核的重点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审核是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的基础。虽然此项工作十分繁琐、复杂,确实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的重要环节,审核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还应对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具有系统全面的认识,到现场测量复核其真实情况。
(2)单价的审核 单价的审核包括项目单价的审核与材料、设备单价的审核。对项目单价的审核分为两种情况讨论。一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由于工程计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定刑、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
对材料、设备单价的审核,一般采取询价法。即采取市场调查走访手段核实材料、设备的真实市场价格,防止施工承包方虚报价格。 (3)费用的审核 工程结算的取费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文件及规定,结合施工合同和招投标等相关文件计取。
主要审核其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有无调高取费基数;进行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对于费率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新增项目是否同样执行了下浮规定。 审核的方法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等特点,是否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关系到审查的速度和质量。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一般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和经验审核法等多种方法,各种审核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时,由于工程的建设规模、繁简程度不同,应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从而保证对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的准确性,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如何对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审核建筑项目是否完整。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整程度,主要包括重复计算或者漏算的问题。
审核工程量。建筑工程中工程量的审核工作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重点和难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做好此项工作。工程数量有误问题的出现,有些是故意多算或者少算的,有些是无意看错或者算错的。因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记录等,根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定额说明,对重点和隐蔽工程等进行审核,有必要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工作。审核定额套项和基价换算。同一个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套件,在套用不同的子目时,基价差距很大,对工程造价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因此财务进行预结算审核时,一定要根据同类型的子目划分界限,按照设计要求、现场签证和定额子目等综合内容进行重点审核,避免重复套价等问题。对基价换算进行审核时,应先审核所有换算项目是否根据定额要求进行换算,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换算,则要给予纠正;按照定额规定换算的项目,要审核是否按照设计和定额规定,换算是否正确。审核费用的计取。
财务人员进行各项费用审核时,一定要先审核取费费率,该项费率由建筑工程类别和施工企业资质决定,财务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定工程类别,并通过审核施工企业的取费资质等级来核实相关费率。另外应重点审核各项费用的计费流程、基数等,如果计算基数选择偏大,势必会造成结果的偏大。由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混凝土等工程中各种计费基数都不一样,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实审核材料价差。
材料价差对建筑工程整体造价影响也很大。审核材料价差时,应该按照当地当季度公开发布的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和预算价格核实单项材料价差,按照材料价差系数核实材料价差,根据材料购买发票核实价差的费用。另外应审核材料用量和价差计算是否准确等。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什么意思?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一种方法,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以后甲乙双方对该工程发生的应付、应收款项作最后清理结算。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
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谈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公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l)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
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 形式监理 (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
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
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
另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 设计变更通知单’ 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
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对结算中多报的工程价款不随意优惠等等,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把工程造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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