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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原理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3:41 来源:网友投稿

在当前及未来建筑市场中,法定定额固有的法定地位将逐步丧失,但在计价方面发挥的作用仍然不可或缺,法定定额仍然是计价的基础和依据,所以在动态性造价管理过程中必须关注定额问题。而定额要想良好地适应于建筑市场则必然需要作出改革,实施量价分离制度,也就是说将定额计价和定额消耗量互相独立,定额只能被视为一种消耗量控制的参考标准,动态管理定额是指要推动计划价格转向指导价格,由静态管理过渡到动态管理。其具体控制措施涵盖了定额量、指导价以及竞争费等等。其中定额量是指在标准、设计以及规范允许范围内对定额消耗量予以控制,对于造价控制而言,消耗量是其基础和最终因素,只有通过有效控制消耗量,工程造价才能得到合理控制;指导价是指开放式管理价格,由以往政府定价转变为将价格信息定期公布,并对价格变化系数进行预测,并藉此来颁布相关的价格指数,由此来指导市场并引导业主自主定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企业或业主真正能够行使确立个人经营策略以及效益目标的权利,并对各方加以引导,为价格随行就市做出保障,市场信息能够通过价格波动反映出来,继而为其他各方所获知;而竞争费则是建筑施工方从市场竞争策略、自身技术与经济实力以及实际经营状况出发对费率定额标准进行自主确定,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对取费标准予以确立以供合同双方参考和采纳,以此引导建筑市场竞争的良性发展。

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控制原理

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动态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造价动态控制、工期动态控制和质量动态控制。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工程造价动态控制作为一种动态性控制管理方式贯穿始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各方管理人员应积极介入,根据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结合不同环节造价控制要点实施动态控制。工程造价动态控制模式在其实施过程中成为一项系统性工程,管理人员对各项服务所具有的内在规律极为关注,从而使整个施工阶段消耗控制在固定投资额度内。对于任意工程项目而言,其各环节都应保持密切相连,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各环节的动态性造价控制管理都直接影响了项目最终能否成功获取预期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要想保证项目动态控制切实有效,必须对参建各方各自应有的权责予以明确划分,层层到位,有章可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保双方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建立起合作性的伙伴型关系,既相互监督制约,又相互促进和支持,使项目质量、工期与成本三者实现最佳结合。在管理过程中应收集整理各类相关资料,并进行深入分析,还可借助图表方式来描述活动过程与层次,然后基于此类项目在实际控制管理过程中确保各项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基于管理实际提出针对性决策,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也随之提升。

工程项目动态性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动态控制的对象不仅包括材料与设备价格、人工费用、隐蔽工程、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变更等因素,更涵盖了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实施与竣工结算等内容。

主动性。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中有太多动态因素会造成造价波动,所以我们应主动对前期动态因素展开分析,并积极做好应对。传统控制管理仅仅重视对比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是否出现偏差,然后分析偏差原因来选择相应对策,这种管理模式也能够发现误差,然后无法及时消除,更缺乏强有力的预防效用,而建筑产品造价高且多为单件,一旦出现误差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我们应转变观念,主动在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各环节控制要点

投资决策环节。应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初步造价估算编制完成的同时对投资估算进行审查,合理评估其资金落实情况、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并将其确定为投资控制金额。

设计环节。采用技术经济方法设计方案进行评选;设计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考虑到工程投资控制,以此来确保设计的标准性以及产品功能的合理性;对设计概算以及预算应予以严格审查,避免出现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情况而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施工环节。在施工环节应严格签收进场材料,用料安排应严格参考工程进度以及材料消耗定额,同时利用限额领取制度来预防浪费;另外还应对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现象予以严格控制。另外应重视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工程合同往往是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因而必须加强协作部门的细化管理,从源头抓起,强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推进参建各方市场行为规范,有效规避项目风险,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并达成效益最大化这一最终目标。

竣工环节。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对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对比甲乙双方工程量计量结果,确保计量审核的准确、公正与公平性;应对分享内容正确与否进行审核,严禁重复列项;应对项目单价予以严格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对一部分概念较为模糊的项目进行取值;应对收费程序进行审核,防止重复取费。

结束语

建设工程造价影响因素较多,涉及面较广,只有经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才能实现其有效控制,我们遵循市场规律,与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相结合,采用合理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实施动态控制,确保工程投资能够收到预期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等。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以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新的计价模式,已经在招投标和工程发承包活动中被广泛采用。受此计价模式改革影响的范围较广,有投资者、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等,其中受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应当是投标人,也就是投标中标后的建筑施工企业。

在应用《计价规范》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阶段、中标之后至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后至竣工结算阶段。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是应用《计价规范》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施工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按照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等依据计价报价的模式。

因为此时面对的是与招标文件一同收到的,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在这份清单中,招标人已经按《计价规范》规定的方法和表格,表达出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和施工措施项目的名称,施工企业只需进行相应的计价报价工作。《计价规范》第4.0.8条规定:“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据此,施工企业可以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采用根据本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计价报价。这种新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了根本的区别,新的计价模式给予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对以下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一.清单有漏项的可能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

尽管清单漏项属于招标人责任,以便共同研究补充的办法。否则投标报价因清单项目不完整而失真,导致工程结算纠纷或经济损失。

二.清单项目的特征会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列主体项目,围绕该主体项目施工的附属项目内容,主要*项目特征的描述,随主体项目名称一并反映出来,构成组合并计算综合单价的依据。施工企业据此来确定完成该主体项目所需要的具体的“工程内容”并计价报价。

如:市政管网工程管道铺设中的钢管铺设,清单只列主体项目“钢管铺设”,而围绕其主体项目的其他附属工程:垫层、基础、防腐、保温、试验等工程内容,均通过主体项目特征来表达。但限于设计深度和清单编制者对《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项目特征描述常会出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如果报价之前发现此类问题,也应及时与招标人澄清。否则发承包双方会因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否已经(或应该)包含在主体项目的报价之中存在异议,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纠纷。

三.“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计价规范》第4.0.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同时在第2.0.3条还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通常,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见到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表示主体项目工程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表示各项措施项目名称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此施工企业不便直接计价报价。

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相当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时的分项工程或定额子目)才可以计价。因为根据制定定额的基本原理,不论是企业定额还是预算定额,都是以一个最简单的施工工序,和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来测算并确定其消耗量的。而清单表达出的却是由若干项“工程内容”综合而成的,某个主体项目的工程数量或措施项目的名称。

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不但要研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必须研究其“工程内容”和各自的消耗量。这个消耗量应当是企业定额规定的实际施工消耗量,应当包括施工、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所有损耗。由此可见施工企业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过程中,科学合理地确定“综合单价”是举足轻重的,它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竞争结果和企业的经营利润。

如果报价偏高,则会因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基本条件,而失去中标机会;如果报价偏低,即使中标也会减少经营利润,甚至还会因报价低于成本,导致因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而失去竞标机会。施工企业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至与招标人(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期间,为应用《计价规范》的第二阶段。《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招投标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村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单位在这个阶段,应对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最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也就是说《计价规范》不仅仅作用于投标报价阶段,而且应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施工企业必须掌握利用合同条款的约束力,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潜在风险的技巧。

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其基本内容有哪些,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l、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 ⑴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⑵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是指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有效组织活动,以及与造价管理功能相关的有机群体。

它是工程造价动态的组织活动过程和相对静态的造价管理部门的统一。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有三个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⑴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⑵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⑶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⑷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⑸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省辖市和地区的造价管理部门在所辖地区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企事业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大中城市,先后成立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和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⑴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⑵探讨提高政府和业主项目投资效益、科学预测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运用,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业教育等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资质标准、合同范本、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标准,并推动实施。 ⑷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签订有关协议,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对外业务服务。

⑸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编辑、出版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刊物和参考资料,组织交流和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先进经验,举办有关职业培训和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研讨活动。 ⑹在国内外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和行业间的有关问题,受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违规的投诉,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⑺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⑻组织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业务。

请问什么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1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原理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

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控制的状态是动态控制。首先确定各种目标值,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阶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较,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目标值的实现。

其次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以合理确定为基础,有效控制为核心,它是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控制。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工程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为有效的手段。

要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设计和施工措施中去。再次要立足于事先控制,即主动控制,以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也就是说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要反映投资决策,反映设计、发包和施工被动地控制,更要主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

2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这只能是被动控制。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必须把重点转移到前期阶段上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是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造价控制。

2.1 实行设计方案招标或方案竞选设计招标有利于竞争和设计方案的选择,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方案的范围扩大,从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设计招标还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投资,缩短设计周期,降低设计费,通过设计招标评定出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结构合理,安全适用,满足建筑节能及环境要求,经济实用,造型美观的设计方案。2.2 推行限额设计可以促使设计单位改善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设计水平,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人取得最大的产出。将整个项目按设施部位或功能的不同,分为若干单元,设计人员根据限定的额度进行方案筛选与设计。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地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

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经济的设计师,其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而且造价合理。技术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是设计成果的经济性得不到充分体现的原因。2.3 价值工程的应用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的关系的,使之以较低的总成本,可靠的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从而提高产品价值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功能和价值的关系,将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是力求以最低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

一般来说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有 5 种:

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这是最理想的途径。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成本大幅度降低。

五是成本略有上长,但功能大幅度提高。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设计方案。价值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从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宝硕集团化四小区建设用地原为化工厂,土质污染严重,需要采用深基础施工,建议设计了地下室。开始时临街商业设施没有考虑地下室,不但深基础浪费,还要进行大量的土方回填,通过与设计单位协商,增加了地下室,为商家提供了库房和休息场所,非常受欢迎,卖出了比住宅还要高的价位。成本没怎么上长,而功能却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3 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造价的关键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制,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通过竟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程建设。在工期和质量都得到保证和满足的前提下,招标方的目的就是选择投标报价最低或者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因此价格的竟争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内容无疑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该做到内容严谨、完整、准确,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的基础。

该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工程招标乃至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二是要编制好标底,工程标底要保证质量,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应反复审查造价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在投资控制的范围内。

三是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定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日后扯皮的现象。4 工程实施阶段是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是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工程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对管好有效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应该结合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工期的长短、工人的数量、机械装备、材料供应情况、运输、地质、气候条件等各项具体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承建单位指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最后选定最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方案。

正确处理工程造价和工期、质量的辩证统一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在实际的基建管理中,往往认为施工组织设计只与施工单位有关系,与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确定的原理 方式和内容?

供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指导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和操作程序,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指导性操作规程。第二条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企业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条 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咨询企业均应遵守本操作规程。第二章 一般原则和程序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专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执业原则。1.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以科学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真实地执业并出具业务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在对所有可以得到的相关事实和重要经验进行了全面、客观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为客户提出咨询意见、解决方案和推荐建议,并且这些意见和方案是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性的,是能为客户所理解的。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查证获得的有关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必要时采用现场踏勘、函证等有效方法取得工程项目咨询所需资料。

2.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独立地行使执业的权责,公平公正地对待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各方,并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参加与承办业务项目有关的经营活动或在与之有关的企业任职。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应该接受客户或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也不应在委托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与被审核单位接触。

3.在咨询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对所接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表现出尊重和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过程中不应对客户隐瞒有关工作情况,并应履行对客户的有关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客户能够完全了解项目的进展信息,同时应鼓励客户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效果提供反馈信息,并对其提供的建设性意见予以记录。

4.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有义务严格保守有关客户的各种事件的信息,不在第三者面前泄露任何在咨询项目开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专有信息。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除外。

5.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礼品,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独立执业和职业形象的接触。对赠送的礼品、现金应设法退回,不能退回的应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汇报,请上级予以决定。

6.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执业过程中,与委托方或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声明回避。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与工程造价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委托方除外)的工作联系,均须有本公司两名(含)以上的人员参加。

第五条 咨询业务操作一般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第六条 咨询企业应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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