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索赔的概念及措施
工程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在现代工程中工程承包能得到的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5%~10%,而索赔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20%,甚至在国际工程中超过合同价100%的索赔要求也不罕见。在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公路工程实施中,公路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既严格又细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成败。与其他行业相比公路工程又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因此索赔问题成为当今公路工程行业的突出且重要的问题。由于公路工程复杂多变,以至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经常出现,这就需要通过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维护正当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一、公路工程索赔的概念
公路工程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种正常的经济补偿行为。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施工企业经营和操作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变的越来越重要,因此承包商要更加认真、严格、细致地对合同进行管理。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要发生。其实索赔是双向和互动的,若承包商违约、拖工期、工程量减少等,业主可直接回收和扣除承包商的一部分工程款,或采取其它方式对承包商进行处罚,在这一问题上,业主占有主导地位,掌握主动权,在承包商违约情况下,业主的处罚更易到位,和更易执行。故在一般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额外费用支付要求,在这一点上就要求承包商要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将工作都做到位,才能有利于索赔成功。
索赔属于经济补偿,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惩罚性,公路工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任何事件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向另一方当事人请求给予某种形式补偿的一种要求。索赔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索赔的依据是法律、合同条件、证据资料
2.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的权利
3.承包商没有过错
4.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5.与合同标准相比确已发生损失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且复杂等特点,使施工的复杂性随现场条件、社会和自然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等因素而变化,受施工进度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索赔在工程承包中是不可避免的,
二、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及处理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现代工程项目呈现出新的特性,如投资多、规模大、工期长、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加大,使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项目各参与者属于不同的单位,其经济利益并不一致,而合同也是在项目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进度和价格是基于对环境状况和项目特点预测的基础上,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能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因此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索赔的发生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客观存在。
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还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即使有索赔事件也无力去索赔,更谈不上索赔技巧。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
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这是工程索赔通常采用的方式,它避免了多项索赔的相互影响和制约,解决起来较容易。
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或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索赔,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索赔方法。索赔的基本程序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每出现一个索赔事件,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际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认真及时地协商解决。
三、现阶段公路工程索赔的主要处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有力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一半。承包商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且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达成的修改协议应以“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文字,作为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注意,如合同中不列出索赔条件,延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这些内容都写进合同条款,承包人索赔机会就会大大减少。
2.加强施工管理,增强合同索赔意识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索赔应有依有据,因此承包商应在工作中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为索赔提供证据。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首先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应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3.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的提出,应随索赔时间的发生同步进行。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通知,并确保该通知应送达发包人。提出索赔时应整理完备的索赔证据,对索赔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特别是损失的计算,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且依据充分。另外对于承包商来说索赔解决的越早越有利。索赔一旦发生就应迅速地提出索赔要求,不断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催促尽快解决索赔问题,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即一事一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而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事件原因难以分清、金额大、不易解决,极易引起工程师的反感,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在公路工程实施中,公路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既严格又细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成败。与其他行业相比公路工程又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因此索赔问题成为当今公路工程行业的突出且重要的问题。由于公路工程复杂多变,以至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经常出现,这就需要通过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维护正当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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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程序是: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或发生我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什么是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施工索赔的解释
从以上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以说明以下几点:⑴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不是无理争利。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阻止对方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⑶索赔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⑷施工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一.索赔的分类施工索赔分类的方法很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如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分类可分为施工索赔,即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按索赔的对象分类可分为索赔和反索赔等等。
本书主要介绍与处理索赔有关的几种分类方法。1.按索赔的目的,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这种分类方法,是施工索赔业务中通用的称呼方法。当提出索赔时,要明确提出是工期索赔还是经济索赔,前者是要求得到工期的延长,后者是要求得到经济补偿。
当然在索赔报告论证的文件中,也是为达此目的提出论证材料和合同依据。
2.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⑴单项索赔。它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干扰原合同的索赔事件,承包商为此一事件提出的索赔。如业主发出设计变更指令,造成承包商成本增加、工期延长。
承包商为变更设计这一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就可能是单项索赔。应当注意单项索赔往往在合同中规定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完成,即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交业主批准。如果超过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则该索赔无效。因此对于单项索赔,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对日常的每一个合同事件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即应迅速研究是否对此提出索赔要求。
单项索赔由于涉及的合同事件比较简单,责任分析和索赔值计算不太复杂,金额也不会太大,双方往往容易达成协议,获得成功。⑵一揽子索赔,又称总索赔。它是指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前后,将施工过程中已提出但未解决的索赔汇总在一起,向业主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的索赔。这种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单项索赔问题比较复杂,不能立即解决,经双方协商同意留待以后解决。
有的是业主对索赔迟迟不作答复,采取拖延的办法,使索赔谈判旷日持久,或有的承包商对合同管理的水平差,平时没有注意对索赔的管理,忙于工程施工,当工程快完工时,发现自己亏了本,或业主不付款时,才准备进行索赔,甚至提出仲裁或诉讼。由于以上原因,在处理一揽子索赔时,因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有些证据已事过境迁,责任分析和索赔值的计算发生困难,使索赔处理和谈判很艰难。加上一揽子索赔的金额较大,往往需要承包商作出较大让步才能解决。
因此承包商在进行施工索赔时,一定要掌握索赔的有利时机,力争单项索赔,使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一项一项地单项解决。对于实在不能单项解决,需要一揽子索赔的,也应力争在施工建成移交之前完成主要的谈判与付款。如果业主无理拒绝和拖延索赔,承包商还约束业主的合同“武器”。
否则工程移交后,承包商就失去了约束业主的“王牌”,业主就有可能“赖帐”,使索赔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于一个有索赔经验的承包商来说一般从投标开始就可能发现索赔机会,至工程建成一半时,就会发现很多的索赔机会,施工建成一半后发现的索赔,往往来不及得到彻底的处理。在工程建成1/4~3/4这阶段应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件,承包商应抓紧时间,把索赔争端在这一段内基本解决。整个项目的索赔谈判和解决阶段,应该争取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之前解决,这是最理想的解决索赔方案。
3.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会有很多很多。尽管每种索赔都有独特的原因,但可以把这些原因按其特征归纳为四类:即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⑴延期索赔。
延期索赔主要表现在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的时间进行施工所引起的索赔。由于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为了控制建设的成本,业主往往把材料和设备自己直接订货,再供应给施工的承包商,这样业主则要承担因不能按时供货,而导致工程延期的风险。如某公司为了建设一个生产工厂,与一家设备安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其中比较昂贵的三个锅炉由业主直接供货。按合同规定三个锅炉应在开工后的第三个月、第六个月、第九个月先后运到施工现场,工程一年内完工,合同总价100万美元。
在最初的六个月内,已顺利安装第一个,在准备接着安装第二个时,设备安装公司接到通知,因生产厂家的工人罢工,余下的锅炉不能及时地供给,何日供货不能确定,致使锅炉安装工作拖延六个月,共花了18个月的时间才完工。设备安装公司向业主提出索赔24.8万美元的损失报告,包括增加的劳动成本、现场管理费用、不工具损失费用、公司管理费用等。业主驳回了小工具损失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用的索赔,其理由是公司只做了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未完成额外的工作,承包商则认为现场使用的小工具作为时间的函数而消耗,现场小工具的丢失和被盗的损失是时间的函数,这个时间不是12个月,而是18个月,应增加1/3的小工具成本损失费1.14万美元。
建筑法规的改变最容易造成延期索赔。如某大学的医院要建设一附属机构,。
如何防范工程索赔风险及应对措施
孟圣祥律师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或者另一方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救济措施。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仅知道部分索赔事项,往往延误了索赔时间和索赔项目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工程索赔的主要环节大致有如下几项:1.延迟交付施工现场;
2.延迟供应材料、设备;
3.拖延质量验收;
4.迟延支付工程款;
5.赶工费的增加;
6.不可预计的障碍发生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项,建议在施工合同中用在专用条款中将各项事项发生的节点约定清楚,等到发生索赔事宜时,可以有据可循!首先要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只有承包人管理人员具备索赔意识后,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其次、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更长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签字的签证单;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日报及工长的工作日记、备忘录等,已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气象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再次、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监理收到通知书后,应尽快收集能够支撑索赔成立的证据,编制索赔报告,在监理收到通知后28天内,再交监理提出索赔的具体内容。
如果对方不作出反应,可以要求对方在索赔报告上签收,或者邮件到对方指定的收件地址,表明对方已经收到了索赔通知,等到施工过程后期找机会进行确定,或者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并提出,不然将失去索赔权利。最后、还是要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完工时形成一份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公路施工中,清单漏项的项目如何进行索赔
公路施工中清单漏项的项目进行索赔的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数量含糊不清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中挖淤泥项目暂定数量为1306m3,实际施工中发生工程量为3210m3,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中未提及夜间施工增加费,可实际施工时,根据业主要求在国庆前整整加班一个月。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包括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上各项内容如有不明确或确定不合理,即会对报价有很大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谨慎。二.实际施工方案与投标采用施工方案不符本工程投标时为降低报价,体现合理施工,标书中管道开挖采用打钢板桩垂直开挖方案。但实际施工时,因施工单位施工水平的局限性,采用了施工简单易行的放坡开挖,增加了土方工程量,施工进度延缓,施工成本增加。最优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是即方便施工、又能提高进度、而对造价又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是从最科学的角度出发,实际施工时又是从最方便的角度出发,所以如果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就容易造成造价失控。
三.现场施工管理一味追求施工进度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想当然的会认为加快项目进度,提前竣工移交工程项目投入生产,资金就能早日回收,事实上为提前竣工所增加的施工成本,远远超过早日回收成本,而且对工程质量有影响。如果采用赶工的方法缩短工期,承包商的人工、机械及一些周转材料都会增加,从而加大工程造价。
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混乱腾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是以安装工程为主业,市政施工项目承包资质刚刚申办成功,对市政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是否可以签证和索赔没有正确的认识,凡有变更之处,设法巧立名目,均要求签证。有的还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高估冒算。如遇上业务差或不负责的监理或甲方代表,就容易蒙混过关,造成造价失控。
因此现场签证管理混乱与否,直接会造成成本的失控与否。根据以上几点实例,建议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处理好以下几者之间的关系来达到成本有效控制的目的。(一)从实际出发,如实确定成本目标,使目标成本的控制具有可行性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目标往往是项目建设的短工期、低造价和高质量。
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组成的目标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都势必引起另外两个目标的变化,并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目标时,应该先对各种客观因素和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动及这些行动的可能后果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的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控制标准和操作步骤,报出合理报价。(二)正确处理工期与造价的关系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的固定成本,有益于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是如果采用赶工的方法缩短工期,便需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施工机械,需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措施,因而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就会增加,增加工程造价。
(三)正确处理质量与造价的关系工程质量是指竣工的工程应当达到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特性和合同文件的质量要求。工程建设中只有质量合乎要求的工程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才能发挥投资效果。控制工程造价必须贯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又要把降低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整个建设过程的每项工作中去;同时利用价值工程原理,有效避免项目功能的浪费。设计质量要求为合格,则按照合格标准进行成本投入,而不必按照优良的要求进行成本消耗。
(四)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情况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导致施工项目改变或工程量增减。所有变更签证手续应该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市场询价体系市政工程的材料及设备费一般要占工程总成本的70%以上,控制材料成本是控制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企业应系统关注当地和外地各机构(如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公布的市场价格,与社会咨询机构保持联系。建立起企业自身的价格信息网络,保持市场信息渠道的通畅,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保证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地调用及监督,做到资源共享。其次运用ABC材料分析法,对项目A类和B类材料的采购单价进行控制,同时在系统价格的基础上,定期绘制主要材料的时间价格曲线图,分析材料的周期变化规律,结合技术曲线的分析及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研究判断不同地区、不同材料的短期及中期走向,在参照信息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理性分析的因素,把握材料的走向趋势,将其分析成果应用在实际成本控制环节中。
五.结束语成本控制的直接结果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施工单位应以自身企业发展为目标,做好项目每道工序,做好每个项目,不断总结经验,吸收教训;从而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尤其是成本控制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工程索赔的分类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 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 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3)按索赔要求分类 ● 工期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 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 合同内索赔 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 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 道义索赔 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 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 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施工索赔是什么意思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从广义上讲施工索赔还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
地质勘察报告土层的“最大渗水率为0.5m/d”,专业术语应该为“渗透系数为0.5m/d”。该系数在工程上已表明土层为透水层,应该采取降排水措施,即“基本不需要什么降水措施”的判断是错误的。
顺便强调一句,“渗透系数为0.5m/d”的土层基坑开挖中必须是加以降水措施才能实现的。如何防范工程索赔风险及应对措施
孟圣祥律师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或者另一方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救济措施。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仅知道部分索赔事项,往往延误了索赔时间和索赔项目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工程索赔的主要环节大致有如下几项:1.延迟交付施工现场;
2.延迟供应材料、设备;
3.拖延质量验收;
4.迟延支付工程款;
5.赶工费的增加;
6.不可预计的障碍发生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项,建议在施工合同中用在专用条款中将各项事项发生的节点约定清楚,等到发生索赔事宜时,可以有据可循!
首先要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只有承包人管理人员具备索赔意识后,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其次、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更长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签字的签证单;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日报及工长的工作日记、备忘录等,已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气象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再次、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监理收到通知书后,应尽快收集能够支撑索赔成立的证据,编制索赔报告,在监理收到通知后28天内,再交监理提出索赔的具体内容。
如果对方不作出反应,可以要求对方在索赔报告上签收,或者邮件到对方指定的收件地址,表明对方已经收到了索赔通知,等到施工过程后期找机会进行确定,或者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并提出,不然将失去索赔权利。 最后、还是要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完工时形成一份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的预防措施
公路施工中,清单漏项的项目如何进行索赔
公路施工中清单漏项的项目进行索赔的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数量含糊不清
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中挖淤泥项目暂定数量为1306m3,实际施工中发生工程量为3210m3,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中未提及夜间施工增加费,可实际施工时,根据业主要求在国庆前整整加班一个月。
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包括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上各项内容如有不明确或确定不合理,即会对报价有很大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谨慎。二.实际施工方案与投标采用施工方案不符
本工程投标时为降低报价,体现合理施工,标书中管道开挖采用打钢板桩垂直开挖方案。但实际施工时,因施工单位施工水平的局限性,采用了施工简单易行的放坡开挖,增加了土方工程量,施工进度延缓,施工成本增加。最优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是即方便施工、又能提高进度、而对造价又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是从最科学的角度出发,实际施工时又是从最方便的角度出发,所以如果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就容易造成造价失控。
三.现场施工管理一味追求施工进度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想当然的会认为加快项目进度,提前竣工移交工程项目投入生产,资金就能早日回收,事实上为提前竣工所增加的施工成本,远远超过早日回收成本,而且对工程质量有影响。如果采用赶工的方法缩短工期,承包商的人工、机械及一些周转材料都会增加,从而加大工程造价。
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腾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是以安装工程为主业,市政施工项目承包资质刚刚申办成功,对市政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是否可以签证和索赔没有正确的认识,凡有变更之处,设法巧立名目,均要求签证。有的还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高估冒算。如遇上业务差或不负责的监理或甲方代表,就容易蒙混过关,造成造价失控。
因此现场签证管理混乱与否,直接会造成成本的失控与否。
根据以上几点实例,建议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处理好以下几者之间的关系来达到成本有效控制的目的。
(一)从实际出发,如实确定成本目标,使目标成本的控制具有可行性
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目标往往是项目建设的短工期、低造价和高质量。
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组成的目标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都势必引起另外两个目标的变化,并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目标时,应该先对各种客观因素和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动及这些行动的可能后果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的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控制标准和操作步骤,报出合理报价。
(二)正确处理工期与造价的关系
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的固定成本,有益于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是如果采用赶工的方法缩短工期,便需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施工机械,需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措施,因而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就会增加,增加工程造价。
(三)正确处理质量与造价的关系
工程质量是指竣工的工程应当达到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特性和合同文件的质量要求。工程建设中只有质量合乎要求的工程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才能发挥投资效果。控制工程造价必须贯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又要把降低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整个建设过程的每项工作中去;同时利用价值工程原理,有效避免项目功能的浪费。设计质量要求为合格,则按照合格标准进行成本投入,而不必按照优良的要求进行成本消耗。
(四)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情况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导致施工项目改变或工程量增减。所有变更签证手续应该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市场询价体系
市政工程的材料及设备费一般要占工程总成本的70%以上,控制材料成本是控制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企业应系统关注当地和外地各机构(如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公布的市场价格,与社会咨询机构保持联系。建立起企业自身的价格信息网络,保持市场信息渠道的通畅,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保证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地调用及监督,做到资源共享。其次运用ABC材料分析法,对项目A类和B类材料的采购单价进行控制,同时在系统价格的基础上,定期绘制主要材料的时间价格曲线图,分析材料的周期变化规律,结合技术曲线的分析及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研究判断不同地区、不同材料的短期及中期走向,在参照信息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理性分析的因素,把握材料的走向趋势,将其分析成果应用在实际成本控制环节中。
五.结束语
成本控制的直接结果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施工单位应以自身企业发展为目标,做好项目每道工序,做好每个项目,不断总结经验,吸收教训;从而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尤其是成本控制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施工索赔的意义?
施工索赔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对索赔的概念,产生索赔的原因和索赔分类几个问题的分析和说明,可以看出施工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有重要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承包商从工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赔。日常的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供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
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实施的计划与原计划的偏高程度。
比如工期索赔就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分析比较,才能成功,其费用索赔往往也是基于这种比较分析基础之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反过来讲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合同报价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有通过索赔这种佥的手段才能得到。
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这就是要求有可靠的工程成本计算的依据。
所以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因此索赔又能促进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
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
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份,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有到及时整理和保存,就会给索赔证据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
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有重要意义。承包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各种经济活动的资料收集,并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整理,特别要学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文档工作的管理水平,这对有效地进行索赔有很重要的意义。
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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