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企业项目风险管理的探讨
目前学术界对风险的内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由于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或对风险研究的角度不同,不同的学者对风险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但大致有两类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就企业管理角度而言,大多数认为风险是损失的一种不确定性。因此企业管理中尽量防范风险是有必要的。
对建筑企业来说工程项目往往时间跨度长、规模大、工艺复杂。由于产业的特殊性,往往存在着管理部门与实施部门距离远且呈分散状态,在信息传递与管理环节上都存在着较多风险因素点。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项目承接、不平等的合同签署、不正常的工期要求等导致企业难以完成正常的作业。例如:由于缺乏经验和尝试,没有签订对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财务风险通常表现为: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不足难以偿还到期债务、盈利能力下降、企业固定资产过多导致流动性下降、收账政策不正确导致工程款拖欠等等。
建筑企业项目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建筑企业风险存在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建筑企业本身是具有独立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必然在一定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资本市场中运营,企业具有盈利的目标,必然与风险相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由于项目运营时间长,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由于企业与企业管理者无法改变环境,因此只能努力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力争减少损失的程度。比如2010年上半年,国家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放贷规模进行了调控,而企业无力改变国家的货币政策,因此这种风险是企业无法控制的。
(二)建筑企业的风险呈现多样性和多层次性
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这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风险的主要特点之一。如由于材料供应商突然破产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原有工期完工。又如长期下雨影响工程进度、滑坡和地震等自然现象所带来工程损失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显著
1.职能分工带来的管理风险。合理的分工与授权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之一。而建筑工程中,由于参与的部门、企业较多,参与工程的形式复杂如分包、总承包等,相互协调工作的难度很大。同时在分工过程中,不相容制度的贯彻又存在很多实施难度,这直接导致了舞弊或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2.资产管理风险。工程设备、物资、材料等如建材、构配件、机具、设备等数量大、品种多,对管理的要求高。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材料的管理往往比较粗放,也缺乏统一的购进计划与合理库存量的测算,往往没有进行严格的盘点等,给建筑企业与项目带来的风险最大。
3.成本管理风险。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整个成本管理带来巨大的风险。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项目获得预期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其他如建筑企业账务处理、风险预警、合同管理等企业内部控制方面,都存在若干应重视的风险控制点。
健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对策探讨
(一)提高对建筑企业与建筑项目风险的认识
首先建筑企业本身充分认识到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既不能过度夸大风险,也不应对其视而不见。总体而言企业应通过人、财、物、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财务意识与技术能力水平,把风险防范从细节着手,落到实处,应采用职工教育、专题宣传、奖惩逗硬等方式,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全员之中。其次在业务实施过程中,遵守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挂靠,严格考察发包、分包单位的资质、资信、技术能力等,以避免承担连带责任,给企业带来不可避免的风险。最后对于政策性风险,企业必须主动面对,积极与政策相关方沟通,找到对各方都有利的解决办法,把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降到最低限度。如当前银行压缩贷款规模,可以积极与银行协商,通过贷款置换、积极争取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等方式来缓解短期的资金压力。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加强对可控风险的控制
1.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防范密切相关。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离开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则无从谈起。建筑企业应根据企业与项目的特点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制定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如材料采购招投标制度、关键岗位回避制度、付款三方会签制度等。其次要严格执行业已制定的内控制度,并在执行中积极完善。如建筑企业存货管理制度是根据存货管理的特点而制定,可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的效果,对存货的取得、储存、发出进行妥善管理。良好的存货内控制度是保证存货成本真实准确的有力保证,企业应从价值流转和实物流转两个方面,并结合施工企业与项目本身的特点,建立存货内控制度。又如在合同管理中,加强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档案等管理措施以及合同监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参与实施的外部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减少合同条款缺陷带来的风险。
2.合理安排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一是财务部与合约部要建立对工程项目的监控体系,定期与工程部门进行进度核对,从而合理安排资金。二是由于工程资金需求极大,而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施工进度,完善相关资料,经甲方与监理等单位确认后,方才能够申请工程进度款。而由于这些过程与甲方审批流程一般较长,因此需要合理考虑从请款到付款之间的时间间隔,避免出现资金缺口,停工待“料”的现象。三是企业要严格控制流动资金与长期资金的界限,杜绝将流动资金挪用为长期资金,导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而影响正常的经费开支与到期资金偿还。四是对于到期债务必须要提前计划还款方式与资金来源,防止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恶性循环。五是建筑企业往往项目及子公司众多,资金短缺时可能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资金拆借,但要注意到资金的往来需要履行正常的手续,如通过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方式,从而使相应的资金利息能合理在税前扣除。
(三)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不可控风险加以提前防范
由于每一个投资项目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尤其是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因而影响它的风险因素很多,影响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明显的,也有隐含的,或是难以预料的,而且各个风险因素所引起的后果严重程度也不一样。当进行项目决策时,完全不考虑这些风险因素或是忽略了其中的主要因素,都将会导致决策的失误。但是如果对每个风险因素都考虑,又会使问题极其复杂化,因此就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建筑企业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来完善此项工作。风险预警管理是指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超前或预先防范的管理方式,一旦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有发生风险的征兆,及时采取校正行动并发出预警信号,最大限度地控制不利后果的发生。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控或预警系统,及时觉察计划的偏离,以高效地实施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当计划与现实之间发生偏差时,项目可能正面临着不可控制的风险,这种偏差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例如计划之中的项目进度拖延与实际完成日期的区别显示了计划的提前或延误,前者通常是积极的,后者是消极的。对于消极因素,管理者要分析差异原因,并寻求应对措施。风险的监控首先要培养敏锐的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系统,可使风险监控从“救火式”向“消防式”发展,从注重风险防范向风险事前控制发展。
(四)制定对风险的应急计划
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是风险本身的客观规律。对于某些不可规避或防范的风险,如政策风险、金融风险。制定应对各种风险的应急计划是工程项目风险监控的一个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工程项目风险监控的一个重要途径。应急计划是为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或发生的特定情况做好准备,应急计划包括风险的描述、完成计划的假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影响以及适当的反应等。在具体实施中,建筑企业可采用的应急方案主要有工程保险如伤害强制险、公众责任险等;另外还有工程同业担保等形式,如重点发展承包商的同业担保,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此种方式对于分散履约风险、进度风险等行之有效,但目前在我国还接近于空白。建筑企业管理者应加强学习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在该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建筑工程实际发展需要的工程担保制度,这将对我国建筑工程的风险控制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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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目前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人们的风险管理意识还不够强,从而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本不符合标准,一些建筑工程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在管理理念和模式上缺乏创新精神。只有构建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体系,做到及时有效的预测、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才能保障施工企业的根本利益。
根据经验的积累和不断探究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可分为两种,影响不确定风险以及发生不确定风险两类。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相关施工人员无法预知风险是否会发生风险发生后导致的结果和造成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和单位必须项目重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保障施工企业和单位的经济效益。在建筑工程中,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随着风险管理的理论丰富和实践发展,人们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全面风险管理认为,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动态过程,应对风险进行系统控制,以减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而错综复杂的风险可能相互叠加而放大,抑或相互抵消而减少——不同于传统风险管理,全方位风险管理要求打破条块分割的单个风险管理模式,变被动的风险转移、规避为积极的风险控制、优化。从风险管理涉及的方面看,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的宏观策略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三种。1.行政手段作为建筑市场的建设者和完善者,政府在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是明确工程参建各方权责,并通过平衡参建主体权、责、利全面增强风险意识。政府引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管理已实现了从行政命令和指令的方式向制度和法规管理方式的转变。
当前我国已通过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建立起由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制等组成的风险管理体系。成熟和规范的建筑市场通常以标准化合同实现对于市场主体的管理,未来政府还可通过完善标准化合同,保证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市场交易的成熟化。责任追究:在风险管理引导外,风险责任追究也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如住建部2014年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了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质量风险可控制。随着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未来政府将回归监督责任的主体地位,如设立“黑名单”制度实现对承包商资质的有效控制、健全招投标程序实现建筑交易的效率提升,而将市场中的风险交由市场解决。
2.经济手段随着建筑业的市场化进程,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有效解决市场经济问题、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成为了建筑业发展的必然命题。
利用经济手段实现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主要依托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与现场联动的闭环管理。当前最低价中标法中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状况不影响企业的市场业务开展”等现状,都向建筑市场提出了优化闭环管理要求:只有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机制、“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间的约束机制,建筑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契约订立中的自由原则、契约执行中的诚信原则、契约损害中的赔偿原则实现亟需行业诚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事实上市场竞争规则、市场闭环管理也以信用体系为依托,换言之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诚信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工程保险的浮动费率机制也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如被全球广泛采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对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的风险及必须投保的险种进行了明确规定,差别化浮动保费也得以通过经济方式倒逼投保人守信履约。
3.技术手段为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管理,各方在履行风险监管和主体责任时还应掌握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
工程参建各方应尽可能选择较经济、合理、有效的方法来减少或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参建阶段的风险情况进行收集和保存,由相关风险承担及管理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也可以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而后由保险公司引入独立的工程保险技术机构进行风险管控,如在工程质量保险的承保过程中与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合作实施风险管理。对于工程保险技术机构而言,风险管理技术包括勘察设计保险技术、招投标保险技术、施工履约保险技术、工程质量保险技术以及工程安全保险技术,在此基础上方能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风险预警、事后鉴定评估机制。作为风险管理的国际惯例,工程保险的广泛运用是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工程保险技术机构作为其中关键的技术力量,也能辅助浮动费率机制的运转:针对投保企业和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给出建议承保费率,对于风险较大的投保企业还能予以拒保。
用行政方法管理建筑,是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风险一种方法;与此同时也要运用经济杠杆以制约、影响和引导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另外技术力量也是风险管理效率保证的前提。在行政、经济、技术三个手段的共同作用下,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才卓有成效。
如何加强建筑企业资金活动风险管控
一.建筑企业资金活动风险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资金活动缺乏有效规划,造成资金使用的浪费现象由于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资金使用计划,这样使得建筑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资金支出往往脱离了资金使用的开支计划,失去了资金内部控制。建筑企业的资金支出不能覆盖所有需要支出资金的项目,这样就使得实际的资金支出范围超出计划资金支出。
(二)建筑企业全体员工对资金活动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意识比较薄弱建筑企业的全体员工缺乏资金使用的成本意识,还没有树立现金流量观念和资金时间价值观念,财务部门还缺少资金活动分析与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在资金筹集的科学合理性方面也比较薄弱,在资金使用的分配渠道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设计,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建筑企业财务负担,造成了资金活动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有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健全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资金预算制定的执行力比较差,在预算指标与考核依据设计的不科学和不严谨,对于建设项目的资金还达不到统一管控筹划的程度,使得财务部门对资金活动的管控力度很弱。财务部门在对资金使用的审计方面也缺乏应有的力度,使得财务报表的信息失真。建筑企业对资金活动的流向与使用失去有效控制。
财务部门还没有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造成建筑企业的资金使用反馈比较缓慢,难以有效应对建筑企业资金需求,造成了资金活动的缺乏弹性。
二.加强建筑企业资金活动风险管控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建筑企业资金活动的全面预算管理水平为了使建筑企业更好地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应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体系,增强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要对资金预算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预算的考核与审批。对于资金的使用规模要以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为基础,进行科学的预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降低筹资风险与成本,优化资金筹集的结构。
(二)增强资金活动的科学管理意识建筑企业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精细化管理,这些都能够有效控制资金使用成本,避免造成浪费和经济损失。建筑企业的全体员工还应树立现金流量观念,做好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规划与预测。
(三)提高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筑企业应积极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提高财务部门资金结算速度与质量,建立资金活动管理与控制的信息平台,可以进行实时查询和动态化监管。
为建筑企业的领导进行财务资金的事前控制、集中管理,以及风险规避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成为对资金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决策的依据。
(四)采用先进的资金结算工具建筑企业应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合理地采用现代化的资金结算工具进行资金结算,以提高企业资金的运转速度。可以通过开通网上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或网上银行的功能来实现资金的在线实时查询。
通过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资金结算,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财务及业务的一体化管理,从而为资金的集中管理、控制监督及风险规避等提供可靠的保障,以实现企业的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力度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广泛存在所有者缺位、所有权结构单
一.监事会缺乏监督力度以及企业法人的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为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并实行多样化的财务监督办法,如财务总监制等,加强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控制,以确保企业内统一财务软件的有效运行,从而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利益。通过对加强建筑企业资金活动风险管理控制进行探讨,得出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是也给建筑企业的资金管理提出了挑战。建筑企业要在建筑行业内生存与良好发展,就必须重视和加强资金活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为此建筑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动态化地健全财务资金的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对资金活动风险的事前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减少或者规避资金活动的风险,改善建筑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性。建筑企业必须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上,加强对资金活动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合理筹措、融通资金以及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益与质量,成为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风险的财务安排:风险自留、合同转嫁、保险转移-工保网按照风险承担方式,财务型风险管理可以分为自留风险(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和转移风险(将损失转嫁由他人承担)两类,其中转移风险还可进一步分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两种:前者通过经济合同转移风险,后者通过保险合同转移风险。因此在工程建设中,除采取避免、预防、抑制三大控制技术进行风险管理外,参建各方也需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风险作出自留、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等财务安排,并通过组合达到既加大对工程项目的保障力度,又降低财务支出的目的。
可以看到,风险自留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既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又不改变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类。对于工程建设而言,风险管理人员几乎不能识别出所有的建设工程风险,因此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有时无可厚非。但准确地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不能称之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措施。计划性风险自留则是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正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后,综合考虑费用、期望损失、机会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作出的风险管理决策,如可选择风险量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但计划性风险自留绝不应单独使用,而应与其他风险管理策略结合使用:只有在重大和较大的建设工程风险已通过一定的途径转移后,方可有计划地实行风险自留。
2.非保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可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其中非保险转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常用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转移方式。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即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包括合同签订、合同担保、合同索赔三种主要形式。具体而言建筑全生命周期各类合同签订的过程,也是建设工程风险的转移过程:随着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制造商、运输商、服务商间的合同签订,建设工程风险被一步步转移出去;与此同时风险转移方会通过合同担保转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风险,被转移方也会通过合同索赔转移合同义务之外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签订、合同担保与合同索赔无法转移社会环境、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等带来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人员需要通过保险安排,将建设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结合工程保险的免赔额(免赔额也叫自负额,工程险中免赔额多以数字形式表示,较少采用免赔率形式)设置,风险管理人员在制定风险转移策略时还应尽量将免赔额以工程合同方式转嫁,即在合同中直接将出险时需承担的绝对免赔额界定由承包商承担。
3.保险转移保险转移建设工程风险,是指工程参建单位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工程保险合同,将建设工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约定责任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进行转移,根据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的财务安排。工程保险针对建设工程在建造和使用的全寿命周期中可能出险的物质损失和人身伤亡而设立,是涉及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保证险等的综合性险种。对于风险管理人员而言,应在选择保险安排的过程中同时寻求最小的免赔额、最低的保险费率、最佳的险种搭配、最全面的保障范围,从而以最小的保费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从险种看除工伤保险这一法定险种外,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已经成为不少地区的强制保险,建工意外险、工程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自愿投保险种则需结合实际需求进行搭配。
风险管理人员需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量身定做”,以适合不同的建设工程风险。从保费看一方面应处理好免赔额和费率之间的关系:设置免赔额并相应降低保险费率,已越来越频繁地应用于工程保险实务。在保前风险审查的基础上,保险公司通常会给出多个免赔额供投保人选择,投保人可在其中确定一个绝对免赔额,并享受相应的费率优惠。另一方面应处理好费率和再保险费率的关系,保险公司在保障一定风险的前提下,要尽量降低再保险费率,合理地在再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分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一些保险金额巨大、责任范围广、损失机率高的工程保险种类,保险公司还会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潜在的安全和质量等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实施辨别、评估、控制、处理,从项目初步设计直到竣工后投入使用都共同参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由于建设周期长、资金数额大、工序工艺多,工程项目往往着存在复杂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合同风险、人为风险。因此面对建设工程风险可能带来的意外事故损失,在风险自留之余合理运用合同转移、保险转移两种方式转移风险,是项目投资获得理想效益的必要财务安排,也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题中应有之义。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
保险损失即因保险事故导致的各种损失。工程保证保险以投保人违反规定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为赔偿责任,其承保风险广泛而集中,且往往相互关联形成相关分布的灾害链,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影响。
其作为保险期间保险技术的集中应用环节,也是维系损失大小、损失频率乃至保险公司经济利益的重要一环。1.事前预防、事中减损、事后整改按照时间顺序,工程保证保险的防灾减损可以分为损失发生前的防灾(保险事故发生前的事先预防)、损失发生时的减损(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事后减损)、损失发生后的整改三个环节。事前预防即在风险尚未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健全防灾档案、开展防灾检查工作、风险管理技术咨询、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等手段预防灾害的发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做好事前预防工作能够有效降低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及损失程度;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保险公司的事前预防工作也能够帮助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调查工程款专款专用的落实情况。
事中减损即在风险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启动风险应对预案、协助施救保护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同时防止风险灾害蔓延、减少进一步损失。保险公司一方面会在风险应对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损失情况调整和完善,及时实施应急救援措施与风险处置措施,另一方面会积极救助保险标的,保护蒙受损失的财产,整理及修复保险标的,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标的物的损失。事后整改即在风险事故处理的末期或结束后,通过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分析灾害原因调查、灾害后期防损检查、加强灾害预报工作等手段优化防灾减损机制,逐步完善建筑企业风险数据库、优化风险模型、升级风险应对预案。
其中事前预防阶段通过防灾检查工作收集的风险查勘信息,以及事中减损阶段收集的估损资料与维修数据,都将作为事后整改的重要来源。
2.防灾减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在工程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加强防灾减损是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当前防灾减损已经成为制约保险业总体经营状况的重要环节:在保费规模逐渐提高的同时如若险企重视业务承保而忽视防灾减损,逐渐增加的保险赔付成本将会拖住利润后腿。做好防灾减损工作,也有利于提高保险业整体信誉和服务形象。对于损失的事前预防作用符合建筑业引入保险机制的初衷,有助于建筑业利用市场手段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损失的事后补偿符合补偿损失的保险业基本职能,对于损失的迅速处理,以及稳定、修复、更新遭受损失的保险标的都能够提升保险人的社会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
作为保险业的重要派生职能之一,防灾减损能够有效减少保险标的和社会财富损失,对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3.防灾减损机制优化与提高工程保证保险是技术性较高的保险业务,目前“投入不足、分配不良、方式不当”的防灾减损机制正日渐掣肘行业发展。首先专业人员的缺乏是工程保证保险防灾减损服务的软肋。防灾减损需综合应用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处理、保险、法律、数学等学科知识和技术手段,而保险公司严重缺乏精通综合知识的技术服务人才。
只有解决人才匮乏这一发展障碍,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工程保证保险业防灾减损能力弱的状况。当然保险公司也可以借助工程保险技术服务型组织的力量克服其技术障碍。其次较为被动的工作模式不利于工程保证保险防灾减损服务的长远发展。目前我国工程保证保险尚未构建常态化防灾减损机制,较多依赖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工作小组方式。
建立定期巡查、风险识别、应急处理、风险共享的动态机制,方为提高防灾减损效率的长远之策。最后工程保证保险防灾减损服务也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消防、安监、气象、水利、公安等社会防灾系统的支持与合作。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应改变“重承保,轻防灾”的经营方式,加大防灾减损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改善防灾减损方式。保险损失说认为,保险来源于风险损失,也因“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而持续经营。
事实上防灾减损的每个环节也都是为了减少损失。当然在减少损失之余,保险公司的损失控制工作应提上日程:提前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预先做好减少损失的安排,真正避免并减少损失。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经营风险控制
摘要:针对施工企业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着眼于研究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构成及特点,分析了其具体来源,通过理性分析决策,提出了严格投标、合同管理,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采购等手段,以加强经营风险的管理。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给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施工企业如何能在强手如林、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生存,那就要看施工企业经营者和施工项目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强不强,风险控制的重要性认识足不足。因此加强施工企业经营风险管理对提高施工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促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企业经营风险的主要表现. 合同风险我国建筑市场不规范和投标过程中各企业间的激烈竞争,使企业面临着工程质量、工程款拖欠、材料价格等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与合同的不规范签订和不正当履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市场上业主利用施工企业急于揽到工程任务的迫切心理,在签订合同时附加某些不平等条款,如要求施工企业垫付大量资金,收取工程保证金等。这些不平等条款使企业在财务上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致使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初期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甚至陷入合同陷阱,直接增大了财务风险系数。投标风险投标是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主要手段,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需在价格、技术、质量和工期方面对业主做出承诺,存在不中标风险和中标风险。不中标施工单位损失购买标书的费用,中标则要准备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诉讼风险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就只能拖欠分包工程款和供料货款。拖欠之风蔓延,一拖再拖,日积月累,数额大了,施工企业随时都面临被分包商和供应商诉讼的风险。近两年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曝光的施工企业也屡见不鲜。
这类诉讼危及施工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法律风险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管理风险许多施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机制不活,人员效率低下,管理漏洞较多。
比如现场管理混乱,材料浪费丢失;工程质量管理把关不严,返工现象时有发生;工程预决算工作松散;分包工程管理、材料设备管理不到位,效益流失,使企业加大工程成本,利润流失,企业效益低下。物资供应风险物资涨价风险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时间长,投资数额大,建筑材料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科学分析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的集中审查、审批和管理,规范并形成精细、严密、标准的合同文本,减少并逐渐杜绝在合同内容上出现大的漏洞。
从合同的订立上防止经济纠纷的产生,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签订前企业法律顾问要介入,对合同的风险性进行评估,防止合同中不利条款的出现,把合同的隐患消灭在评审阶段。工程开工时要组织大家进行合同交底,明确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搜集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通知等重要资料,为合同争议准备证据,也为工程索赔打下基础。
理性分析决策,防范经营投标风险工程招投标是施工企业的重点工作,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可能性和可靠性。要对建筑项目出资人有一个科学的分类。第一类是政府项目,第二类是国有单位项目,第三类是民营项目,即私人企业、民营开发商等作为出资人。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第三类建筑项目,应该对其作严格的风险评估,对他们的信誉度、经营业绩、项目本身的利益空间等,作准确的了解和分析。
施工企业必须把项目内存在的经营风险作为取舍项目的先决条件。建立民主科学的承接项目的决策机制。决策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建筑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合同知识,并能够对各类风险有预见性识别。
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完善而严格的承接项目程序,并在投标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可靠性,以对资金到位率低、盈利水平低、风险较大的项目坚决否决,最大限度地防范承接任务的决策风险。强化资金管理,化解分包商和供应商的诉讼风险首先施工企业必须十分重视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建立企业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集中开户,统一管理,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严格审批制度,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控制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提高履约能力。
其次施工企业应根据不同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收取条件,在与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力争列入支付分 包工程款和货款的限制条款,使分包商和供应商充分明了工程的 低价中标带来的效益风险。资金状况以建设单位资金支付程度为前提或按相同比例付款,并不因此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或力争让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分包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以回避分包商和供应商对施工企业的诉讼风险。加强防范把好法律风险关首先应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加大普法力度。
其次建立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参与机制。施工企业应把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防范,加大法律咨询论证的力度。第三应加强诉讼管理。
施工企业应将案件处理与改进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把侧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控制上来,重视案后的分析与总结避免错误重复发生。追求过程精品,强化项目管理在生产组织和现场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把工程项目作为企业效益的源头,作为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项目部首先要把质量、安全、工期责任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坚持动态管理、节点考核,以一次成优确保全面创优,从而有效规避对业主承诺的质量风险;再者要选准适合企业实际的核心技术作为培育对象,使之发挥持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最后要把项目管理效益最大化作为成本控制的目标,强化检查控制,消灭亏损项目,避免.6 严格采购管理,防范物资采购风险要想防范物资采购风险:要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依法签订供货合同。2)实行阳光采购,进行内部公开招标,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确保降低材料采购成本。3)对发包商指定的供货商要依法收取合理的工程配合费,明确付款方式,坚决制止发包商直接向分包方付款的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大宗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按市场价取费,争取发包商签认。
总之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施工企业经营是一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和充满风险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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