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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计价管理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7:33 来源:网友投稿

自2005年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以来,全国建筑劳务市场得到逐步健全和规范,各地为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工程交易,纷纷建立建筑劳务交易服务机构,如天津市建筑劳务交易服务中心。当前建筑劳务分包工程交易频繁,成为建筑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劳务交易的核心是建筑劳务分包工程价格的确定。因此建筑劳务计价已成为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议题,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计价行为,不仅对合理确定劳务分包工程造价,维护劳务作业发、承包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关系到3200万建筑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我国工程计价领域正处于改革阶段,建设部于2003年、2008年相继颁布了《GB50500-200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由传统的定额计价过渡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建立的建筑劳务计价模式需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筑劳务计价模式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保持贯通,以减少劳务工程计价、劳务工程交易、劳务工程结算的工作量;二是劳务工程计价模式满足建筑劳务行业的特殊要求。考虑建筑劳务企业的管理力量有限,劳务工程计价模式应尽可能简化;建筑劳务计价应适用于各种劳务工种、各种劳务工作、各种劳务分包方式的计价。

因此在当前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环境下,研究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计价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现行建筑劳务发包方式

以项目为单元发包: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以项目为单元划分劳务合同包,项目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通过此方式,劳务发包人将一个建设项目劳务发包给一个或多个劳务承包人。

以项目为单元劳务发包方式,劳务发包人面对的承包人的数量相对有限,管理工作量减少,合同包之间的界面清晰,便于管理和协调。但此发包方式,因为劳务合同标的额通常较大,实施劳务合同的周期较长,因此劳务承包人面临的风险较大;另外建设工程单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工期要求越来越高,涉及到多专业、多工种并行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工作量较大,劳务承包人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同时对劳务企业的一线技工的数量与结构提出较高要求。

以专业为单元发包: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以专业为单元划分劳务合同包。按专业划分是指将一个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劳务、装饰工程劳务、安装工程劳务分别发包给1-2家有专业优势的建筑劳务企业。

以专业为单元劳务发包方式,劳务发包人面对的承包人的数量较少,但合同包之间的界面很难准确界定,后期界面管理有一定的工作量。对于劳务承包人,因对承包专业工程具有丰富施工经验与较强的实力,通常能按劳务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尤其在多项目并行施工的情况下,便于组织流水施工,劳务承包人的施工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有哪些

第一条 在2000年12月31日前劳务分包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仍执行城建经发(1999)149号文件规定。第二条 从2001年起执行北京城建工程预算定额(一)劳务直接费用计取:

1.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构部分综合平均单价30.05元/工日2.2001年10月1日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构部分综合平均单价34.98元/工日3.普通装修综合平均价38.16元/工日4.高级装修综合平均价47.70元/工日(划分范围按城建内部定额为准)5.市政综合平均价32.86元/工日6.水电安装综合平均价33.92元/工日7.临时设施用工28.00元/工日8.计时工估工24.00元/工日(控制定额总工日8%以内)9.因项目部管理原因造成分包方全线连续超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停工时18.00元/工日。

11.脚手架工程架子工程考虑其专业性、安全性较强,搭拆、使用的周期长,并涉及到安全防护、卷扬机提升架、加固维修等零星工作。实行定额工日单价结算不易操作,按建筑面积实行平米包干承包,其单价标准为:现浇框架:檐高在25米以下9.50元/平方米;檐高在45米以下11.00元/平方米;檐高在80米以下12.50元/平方米;檐高在80米以上14.00元/平方米。全现浇结构:檐高在45米以下10.00元/平方米;檐高在80米以下11.00元/平方米;檐高在80米以上12.00元/平方米。砖混及其它结构:檐高在25米以下9.50元/平方米;檐高在25米以上10.50元/平方米。

架子工程平米包干单价中包括基坑围挡,基础满堂红架子、马道、滑槽架子、外脚手架、卷扬机提升架、挂安全网、“三口”防护、出入口防护棚等脚手架的搭拆、修改和维护,架子工程材料的维修保养和现场码放等全部内容。并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以上工作内容不得在平米包干合同以外出现零工结算。

(二)按集团内部定额其它直接费标准计取1.材料二次搬运费:建筑中心与材料堆放地点在400米运距以内已包括定额子目中超过400米运距二次搬运用工以签订任务书工日为准。

2.高层建筑超高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取:结构占50%;维护结构(二次结构)占10%;装饰(装修)占40%。冬雨季施工时间的划定和费用比例为:冬季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雨季为6月15日至8月30日,遇冬季施工按60%计取,遇雨季施工按40%计取,施工时不遇冬季、雨季不计取。

3.生产工具使用费:根据目前施工生产具体情况,结合总分包管理,更好的使用和维护生产工具正常使用,具备条件的工程可以经过测算包干使用,必须经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盖章有效。

4.安全文明工地和工程质量费用。具体为:

(1)验收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工日奖励1.00元。

(2)验收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每工日奖励1.50元。

(3)验收达到北京市优质结构工程每工日奖励1.00元。

(4)验收达到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每工日奖励2.50元。

(5)劳务分包单位如用其它方法代替大型机械操作时,可按预算定额计取相应的机械费,最高不超过80%。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包括雨雪天气造成停窝工损失,不得另行签订停窝工工日。第三条 执行定额工日单价的具体规定1.签订单位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时施工现场所必须的临时设施用工、材料用工(指场外拉料、工具修理等)、中小型机械操作手用工等(包括计时工、估工),应限制在分包定额总用工的8%以内,由经理部控制使用,执行上述相应的工日单价。此部分用工如超过定额总用工的8%时,应分析原因上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付款。否则经营管理部门在审核分包结算时应予扣减。

2.凡工程出现抢工、社会用工等合同外并超过项目总用工8%以上的费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上报公司有关部室,并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结算付款。

3.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以单位工程整体分包为宜,如须按结构、装修、水、电分别进行分包时,应按各单项工程的定额用工分别乘以相应的工日单价分包,并在分包合同中注明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责任范围。结构、装修单独分包时其它直接费中的不可预见用工可按定额用工的比例进行分摊,装修工程项目中已包括了正常的清理、剔凿等零星用工,不得另外增加费用。

4.工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劳动保护费、福利费、医疗补助费、管理费、劳务管理费、手工工具补贴等。

5.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结算价款1%的管理费在预付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6.机具费用范围划分①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中小型机械。

②分包单位计取生产工具使用费应购置包括生产中使用的工具和施工消耗性工具费用(如手推车、铁锹等)。

③分包单位自备的工具为:工具包、盒卷尺、钢板尺、折尺、角尺、木锯子、刨子、斧子、铁锤子、墨斗、线坠、砖夹、大铲、刨锤、水平尺、扳手、钢筋钩、抹子、托灰板、阴阳角抹子、勾缝器、腻子刮板、玻璃刀、壁纸刀、橡皮锤、电焊、钳子、开刀、电笔、电工刀、剥丝钳子、改锥、管钳、铁皮剪刀、钢锯、信号旗、哨子等以上手工工具由分包方承担,不得另行计取。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费问题

此问题涉及三方的利益关系,甲方、乙方 、分包方(丙)

1.当甲方直接分包时:乙方可以按分包价款记取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同时丙方应向乙方交纳总包配合费;

2.当总包直接分包时,分包方应向总包支付分包管理费(定额说明)和总包配合费,费率由双方协商解决;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为两个概念。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总包管理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

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

劳务分包的单价怎么算

劳务队伍的分包单价,既不是按定额的人工含量计价,也不是市场价,准确的说,应该说是经验价。劳务分包单位的最底层是民工,而一般情况下,民工都是由一个小班组长所带领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劳务分包合同的

劳务分包合同 虽然较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

) (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

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 工程劳务分包 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

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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