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创新
做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可以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还难以让人满意。
一、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
所谓建筑工程管理指的是从建筑工程的立项开始,经过对招标、规划、设计、施工等整个过程的管理,从而保证建筑工程项目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由于我国实行建筑工程管理的时间还比较短,同时缺乏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因此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第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这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健全的管理体制需要设立齐全的管理机构和部门,然后依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做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但事实情况是,很多建筑工程为了节约成本支出,随意撤销管理部门,缩减工作人员的数量,这样一来这就导致管理部门以及人员的分配不足,甚至出现了一个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不正常现象。第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逐渐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并组织建筑行业的一些专家、学者、工程管理人员等共同研究制定了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但是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只是敷衍了事,并没有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这就导致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论文格式建筑工程管理 第三,管理形式不够科学。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中形成了以承包企业为龙头、以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行业模式。这种组织模式的效果并不理想。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去那些专业性较强的环节,绝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都是由劳务队使用它们的自有机械和自供材料来完成的。因为我国劳务队伍的素质水平比较低,专业化程度不够,因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来对劳务队进行管理,而且往往管理的效果一般。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管理中大量的资源被牵制甚至浪费,管理水平自然也就得不到提高。
二、建筑工程管理创新的意义和策略
(一)建筑工程管理创新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决定了必须对其创新。当前情况下我国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中存在着在工程投标中相互压价的现象。而且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经常出现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各种职能错位的现象经常发生。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中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既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原因。要想改正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勇于创新,探索适合建筑行业现实条件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论文格式建筑工程管理
(二)建筑工程管理创新的策略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要实现创新,首先要符合市场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活动只有符合市场需求才能实现盈利。建筑工程管理的目标就是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等,使建筑企业能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鉴于目前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有必要以市场为导向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继续开拓、占有市场。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要符合现实条件。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不高,劳动者素质比较低,并有许多遗留问题。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要从这些实际出发,对症下药,而不能仅仅比照国外同行的管理水平进行制度设计。如果一味追求理论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而忽视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那么建筑工程管理的改革也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三、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
在目前情况下,实施建筑工程管理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理念。要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首要要引起管理者的重视,加大经费的投入,做好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树立创新意识,改变思维方式,深刻认识到建筑工程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把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定位在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工作落实到位。最后就是要建立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方案,这就要求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并不是“从一而终”,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探索符合现实条件的管理模式并不断地加以完善和创新。创新的方案要符合建筑企业的具体情况,体现建筑工程管理的内在要求,又要能够反映时代潮流和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
第二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我国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有着比较长的历史,在过去为建筑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但是过去形成的建筑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却有着很多问题,越来越不适用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在过去的建筑工程管理中,由专门的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主管。项目经理部随着合同的订立而产生,合同实施完毕后则随着解散。论文格式建筑工程管理 项目经理部名义上可以代表建筑施工企业,但事实上它并非企业,无法承担企业法人所能承担的责任,这就导致权责不明问题的产生。而且项目部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通常只注重自身的、局部的利益,而缺乏大局观,不能将建筑工程的建设实施与整个企业的长久发展联系起来,给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隐患。在建筑工程管理的过程中,项目经理有着支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权利,但建筑企业却没有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除此之外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同一时间进行着数个建筑工程项目,这样一来,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关系就更为错综复杂,难以进行有效地协调。上述问题的存在,都需要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建筑企业有必要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机构,成立独立的部门甚至分公司,主管建筑施工管理的工作,从招标投标、签订合同到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术业有专攻,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效果。
第三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技术。所谓技术创新指的是企业应用新的知识、新的技术等等,采用新的生产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按照技术内容来看建筑业可以说是一种分工细致并且劳动力密集的行业。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具有施工的人数众多、工程分散、工序繁复等特点。因此要想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必须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技术,采用强有力的创新技术。需要注意的是,创新建筑管理技术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在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还需要做好配套的体制创新以及结构创新等工作,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这也是建筑工程管理实现技术创新的基础。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的技术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实现管理过程的信息化。由于我国处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筑工程量非常之多,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数目巨大的图纸,对这些图纸进行快速的组织、分类、查询以及检索等问题的解决就成为当务之急。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建立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管理技术文档,共享设计方面的信息资源,及时反馈和处理建设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
总而言之新形势下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建筑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企业要想节约成本开支、提高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就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创新问题。
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责任、权力、利益的匹配,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前提:光有责任没有权力和利益,工作会越来越消极;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责任主体也不会认真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使相应的权力;责不清、权不明、利不公,更会拖累整体工作效率。事实上大到工程质量事故,小到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多或少都与这三者的失衡相关。
现代管理理论以责为中心,要求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围绕质量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还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而实践中各方主体间责权利的不匹配,也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要求。1.建设单位:无上权力应与首要责任相匹配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受益者,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掌握在其手中。
且由于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最终用户往往是不同的主体,因此最大化自身利益常常成为建设单位的首要选择。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出现的压低造价、压缩工期等行为,都为工程质量问题埋下了隐患。尽管《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发包、招标、实行监理、竣工验收等质量责任,《办法》也明确建设单位因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但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监督主要依靠事后追惩,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责权利配置提出了方向,当然还有待制度创新与实践落实。
2.勘察、设计单位:龙头责任需有相应权力、利益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龙头作用。其中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设计质量也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所能达到的质量水平。
故《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办法》更是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但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下,勘察、设计单位(人)的“权、利”,与其“终身责任”严重失调,根本无法匹配:不少勘察、设计单位为了生存,盲目追求速度、无限降低收费,甚至不惜造价、违规也要迎合建设单位需要。从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角度看,未来需立法保障勘察、设计单位(人)“责、权、利”匹配,尤其要保障合理的勘察设计收费。
3.施工单位:利益驱动权力行使,有利也有弊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却也属于工程建设中的“弱势群体”:建设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造价,甚至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同时在产业集中度低、市场供需失衡的当下,为“挤”出利润,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投机行为也愈演愈烈。近年来我国已着手从利益角度维持施工单位权力的正常运转,如3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并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与此同时针对当前施工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额外利益驱动力(围标串标、转包挂靠、滥竽充数等),未来监管也需加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维护良性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
4.监理单位:定位不清晰、职能不限定、责任无限大监理单位主要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而监理单位碍于身份尴尬(由建设单位聘任)往往不能充分履行责任,也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针对监理单位职责缺失和履职不力的现状,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履约监管、倒逼权力行使已成为主流方向: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另外针对我国监理企业深陷的“取费低、待遇低、素质低、影响差”恶性循环,未来政策还需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概而言之责权利一致对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而言可谓至关重要:合理的责任设定,是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前提;责任一经确定,权力(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是其履行的保障;实行利益驱动,也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目前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人们的风险管理意识还不够强,从而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本不符合标准,一些建筑工程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在管理理念和模式上缺乏创新精神。只有构建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体系,做到及时有效的预测、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才能保障施工企业的根本利益。
根据经验的积累和不断探究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可分为两种,影响不确定风险以及发生不确定风险两类。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相关施工人员无法预知风险是否会发生风险发生后导致的结果和造成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和单位必须项目重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保障施工企业和单位的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的管理创新
工程越做越大,项目越来越多。 怎样优质高效的完成目标,实现“多快好省”,需要思考,需要管理创新。
项目管理是一门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学科,即工程项目管理学,它的应用性特别强,并在不断发展。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观念传统保守。在施工企业有很多传统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至今仍然不失其实用性,但也有不少做法已经与科技发展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一定程度地阻碍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突出的现象有:
一是随意性管理,有“大干苦干拼命干”的口号型管理,严管严罚的整顿型管理,听之任之的自由式管理等等。
二是以包代管或以管代包。二者无不打上计划经济模式的烙印,没有跳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三是人为因素多,管理决策上缺乏科学的预测分析,领导干部往往凭经验“拍脑袋”,跟着感觉走。
四是人工手法多,如人工统计数字、人工核算成本、人工传递信息等等,信息网络化、自动化程度很低;工程施工往往还依靠人海战术,施工调度及工程管理缺乏科学性。 机制不活。我国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其主要原因是管理模式不合理,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是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传承下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这一点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具体表现为:以行政手段和硬性指令代替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筑企业按固定建制组织生产,违背了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不可避免地造成资产利用率低下。 组织形式不科学, 管理上高度集权,地域性公司和各工程公司没有独立经营权,易导致决策不及时,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同时也难以调动各分公司的积极性。 组织机构的设计不合理,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适用于产品固定的生产制造型企业,对于市场变化快、产品具有单件性的建筑业是不适用的。
部门设置不科学,一些建筑工程公司没有考虑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事业的开拓而科学设置部门,工程公司中各部门多数按专业划分,每建设一个项目就要调动所有专业的工程公司,造成资源的浪费。 用工制度不灵活,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生产能力的不均衡性,在任务不饱满的情况下,企业也要承担大量固定工的工资,加重企业负担。 虽然施工企业在逐步走向市场,不断进行改革改制,但是人们思想中长期形成的“等、靠、要”的观念还有市场。施工企业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大的变化,机制不活。
“项目上马建班子,项目完工散摊子”的现象还十分普遍。没有一个自始至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企业性经济管理组织,项目与企业间责任不明、关系模糊,激励不够,约束不严,不确定因素过多等严重影响着项目施工管理的正常实施,必须通过创新才能使项目施工管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 制度落实不到位。从国家层面上,已经出台了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一些相关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如美国的C/SCSC)。
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随处可见、随时可闻。在施工企业的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上,“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比如:现场管理混乱,材料浪费丢失;工程质量把关不严,返工现象时有发生;人工费超支,工资含量居高不下;工程预决算工作松散,分包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导致生产率降低、成本上升、工程质量水平降低、建设周期加长等。使施工企业竞争力受到了严重制约等等。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制度的落后,制度的执行力低下,导致了项目管理的失控。
所以必须通过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着力解决项目管理水平低下、项目管理风险加大等问题。 管理方法的落后。工期制定方面,制定进度计划依靠以往积累的经验,“拍脑袋”定工期。
编制方法只使用简单的横道图,而不使用先进的网络计划技术。人员素质方面,目前,施工项目的直接作业人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的现象。技术人员流动性非常大,难以进行统一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有些技术方案难以实行,造成每个工程项目之间的质量差别非常大。
另外一些业主在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没有及时结算工程款。而施工单位不愿为了结算款而依据合同与业主打官司,因为施工单位担心由此得罪业主,破坏在整个施工工程中与业主结下的良好合作关系。但是,结算款往往包含了施工单位的利润,甚至还包括施工单位垫付的成本或以施工单位名义赊购的材料款。业主拖欠支付结算款严重影响了施工单位扩展壮大的时机。
控制方面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控制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得比较少,尤其是前馈控制和日常控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应用上。量化的控制手段更是不多见,采用的控制方法随意性非常大。 材料供应缺乏系统管理,在材料供应上突出的问题是不急需的材料被大量囤积,而急需的材料往往因为资金的原因不能及时进场。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大多数建筑公司的供应缺乏系统管理,材料计划和仓储计划没有纳入进度计划体系中,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和使用部位落实得不具体。如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往往采取大批量进货的方式,这样既占用大量资金和场地,还容易造成材料损失和二次倒运。而且,当工程进度和工期变化时,材料供应计划难以得到相应的调整,造成大量暂时不用的材料涌入现场。由于资金被大量占用,一旦后续资金出现困难,工程项目的建设将受到影响。
培训不够难与国际接轨。由于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到1991年才成立全国性的项目管理研究会,也仅仅只是个二级学会。同时项目管理作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 在前国家教委1997年新修订的学科目录中还没有列入,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正式发行的项目管理专业刊物。
这表明项目管理的发展现状和重要性还没有在科技教育界取得共识,也说明了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的软硬件环境还很落后。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和资质认定工作多偏重于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方面,忽视了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