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浅谈工程项目投标的风险防范

浅谈工程项目投标的风险防范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8:13 来源:网友投稿

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于上世纪中叶被提出后到80年代才引入我国,并日益受到重视。风险分析是招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工作的核心,为有效规避投标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前瞻性市场研究开发机制,建立高素质投标经营队伍,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是指导企业投标工作、提高中标率和提高投标经营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下根据本人工作经验,对工程项目投标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谈谈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工程项目投标阶段风险分析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

(一)投标报价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物价和劳动力费用上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报价计算错误风险。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 应当进行科学严密的风险分析. 对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进行认真调查研究. 了解供销渠道,收集价格信息. 对建材市场价格要有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简言之价格风险包括:

1.因设计不完整、说明不详、节点不清楚给施工及投标报价带来风险。

2.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承包内容意思表达模糊,不够明白无误,增加了项目风险。特别是某些材料供应要约定明确. 暂定价的计取方法应当表述清楚。

3.对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由于承包商对环境因素的忽略,施工方案中存在空洞,诸如对以及对水文,地质等工程条件的论证不充分,对施工图以外可能发生的费用诸如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优良工程费、赶工措施费等考虑不周全,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二)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

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中一般附有工程量清单,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招投标工作发展的方向,因此工程量计算准确与否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未作复核或计算有误而产生的风险只能由承包商承担,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并不承担责任。实施办法中也标明“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承包商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尽可能减少因工程量不清带来的风险。

(三)合同条款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其中一些风险条款和一些具有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承包商在审阅合同文件时应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工程变更在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则在这个范围内工程量的增加是承包商的风险;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商的损失;

3.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

4.合同计价类型与工程项目内容不一致,以及合同潜在的变化等增加了项目风险。

目前国内承包商在合同管理中最大的差距在于: 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 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 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工程施工活动中体现出来; 三是合同履行认识不清,认为履行合同是经营部门的事。

(四)其他风险

工程项目面临的风险除了以上描述的之外,还包括业主财力不足,支付能力差;水文气候,地基等外界条件;材料和设备供应,及运输问题等引起的风险。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更大,要避免风险和减轻风险,就需要在投标和经营过程中,分析风险,正确估算风险大小,认真研究风险防范措施。

二、风险的防范措施

承包商应该增强法律意识. 进行风险分析,约定风险范围,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导致的风险问题. 如外部条件不足而产生的风险. 应明确具体责任人。风险的防范应该从递交投标文件、合同谈判阶段开始,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

在进行工程投标工作的前期,首先要详细了解招标单位的情况、有无出资方、合作方等等,摸查其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投入计划、和管理层状况等,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保证项目的投资渠道畅通。同时研究招标文件是否过于苛刻,如场地小根本无法同时进入多台设备而工期又特别紧,否则逾期一天罚款多少钱等等,都要仔细研究并向业主提出疑问。如我公司承建的广东省废物处理中心边坡治理工程,中标金额1780万元,由于招标阶段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商讨,投标工作准备充分,取得较好的管理业绩。

为夺取标底在投标工作中,应按时收集投标对手的报价情况,分析掌握投标竞争单位历次的报价幅度,合理调整定价,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亚洲铝业工业城铝板带厂桩基础工程施工,中标金额3400万元,由于我公司对参加竞争对手的报价情况估算准确,成功地以最低价中标。施工中管理运作良好,获得了业主的好评。

对于通过认真研究,可以规避的风险,争取在合同谈判阶段,经修改,补充相关合同条款来解决。风险回避的策略主要有:

1.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来分析、评估、控制、评价风险。加强风险意识,有效地防范投标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出现.积极地应对风险损失,树立全民风险意识;

2.建立风险预控机制。从项目信息收集风险预控机制到项目跟踪风险预控机制、资格预审风险预控机制、编制投标文件风险预控机制、递送标书风险预控机制,以及贯穿始终的公共关系风险预控机制,每一个环节的事故易发点都要做到事前控制;

3.为做到分工协作,上下贯通,全面布控,以更有效的控制风险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从项目的跟踪到定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经营责任机制,树立现场市场观念。做好在建工程,生产出成批量精品,才有广阔的市场,才能在投标过程中依靠信誉,战胜对手夺标;

4.坚定市场信念,以变应变,变中求发展。市场的变化需要业主敏锐洞察,适时做出改变,使标书与时俱进,符合市场要求、业主要求、招标文件要求。

(二)风险的转移、分散

风险的转移主要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大部分风险。付出少量的保险费,避免大的风险。一般业主在招标文件中都规定了保险的要求和范围,如整个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设备险等。另外承包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的其它方面的保险,如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等。

风险的分散主要指把风险转移和分散给其他单位,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供应商等。例如分包工程时,可以将风险比较大的部分分包出去,将业主规定的各项赔偿如数订入分包合同,将这项风险转移给分包商。通常也要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接受业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合同条款,使他们分担一部分风险。这是国际承包商常用的转移风险的方法。一般国际通用的分包合同范本中有明确规定,熟悉国际惯例的分包商都能接受的条件。

(三)风险损失的控制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如,在对广东台山电厂桩基础项目投标中,清单工程量大大超过了实际工程量,中标后迟迟不能提供详细准确的施工图纸,延误了工程施工,但根据合同条款,工程延期承包商要支付延期误工费,且在此期间材料大幅度涨价,存在巨大的造成亏损的风险隐患,公司为控制因此带来的风险损失,最终放弃中标。

实施一项工程无意会遇到很多风险,但是风险与利益并存,没有脱离风险的纯利润,也没有毫无利润的纯风险。关键在于承包商在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是否善于进行风险分析,能否正确估计风险大小,凭借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达到避免风险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甚至利用风险扩大收益的目的。

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哪些风险需要预防?

招投标过程中主要有四个风险需要预防:首先是招标风险,包括相关人员违法违纪,逃避公开招标;其次是投标风险,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徇私舞弊;再次是开标风险,开标不公开、不透明,损害投标人利益;最后是合同条款风险,合同内容不全面、业主方在合同上转移风险等。

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如何规避风险

1.设计技术风险。

2.施工技术风险。

4.政治社会风险。

5.合同风险。

(1)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形式。 根据不同工程项目内容选择不同合同计价类型。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形式,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施工条件较好,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工艺成熟的项目,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以求得承包商在竞争中较低的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项目,采取可调价合同,在工程量可能变化的幅度范围内采取不同的结算单价;对于招标阶段建材市场价较高的项目,一定要在合同增加材料调价条款,因为招标阶段与实施阶段有一个时间差,在这一个时间段攀升较高的材料降价的可能性较大,而继续涨价的空间较小。 (2)严密的语言表达。

语言是合同的载体,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或减少争议,从而减少费用,如果在合同中没有严密的表达,很可能给工程索赔留下隐患。 (3)合理的风险分配。

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建设工程风险应由有关各方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制的一方承担,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转移是合理的,可以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①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因为项目参加者如果都不承担任何风险,则他也就没有任何责任,当然也就没有控制的积极性,就不可能搞好工作。

因此只有让各方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通过风险的分配以加强责任心和积极性,达到能更好地计划与控制。 ②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一是风险的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有承担风险的责任,也要给承担者以控制和处理的权力,但如果已有某些权力,则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风险与机会尽可能对等,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该同时享受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参与者勇于去承担风险;三是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承担者应该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条件,只有这样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③符合工程项目的惯例,符合通常的处理方法。如采用国际惯例FIDIC合同条款,就明确地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风险分配,比较公平合理。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施工的图纸,是否有设计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 是该工程的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

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

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

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

浅论如何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

孙炳友 江苏省灌云县长青公司 222200摘要 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各类“运行”规则比较匮乏,决定了企业招标采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这直接制约着企业生产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刻不容缓。关键词 招标 法律风险 防范近些年来,我国逐渐完成了从完全的计划经济向相当数量的市场经济的转变。

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刻不容缓。招投标采购的内涵招标采购其实是一种正规的采购方法,最初是保证国有资金合理、高效使用,使有限的国有资金能买卖物美价廉的产品或服务。现在此种采购方式开始拓展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组织。主要的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根据具体的操作主体不同分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

在招标采购中,采购单位把所需要采购的原料物品名称及其规格标准,以投标邀请的形式寄给各有关供货单位,供货单位接到邀请后即行投标,报出价格,亦以密封的文件形式寄回采购单位。一般来说凡其原料能符合规格标准,其出价最低者中标。企业材料招标采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

1.企业市场信息不足的法律风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招标是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的综合体。如果采购企业市场信息不完全,将直接导致招标文件的不合理制定,具体表现为: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合理、主要合同条款、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以及拦标价的不合理确定,直接影响招标决策的正确与否。

2.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法律风险 采购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信息不对称,会直接导致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所获得的信息不均等,这将造成招标采购成本加大或致自身上当受骗。

因此作为投标人应该广泛开展市场巡价,准确掌握市场信息,从而制出定合理、科学的投标文件。

3.采购企业信息遗漏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信息传递环节越多,信息遗漏的可能性就越大。另外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大,同业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使行业利润率降低,因此企业采购信息遗漏会导致竞争对手直接掌握自己的企业成本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不可避免地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4.市场价格变动的法律风险 招投标采购有利于采购单位选择最低的价格,但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方法要求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因而不利于采购单位在合同期间另行采购价格可能更低廉、质量更合适的原料。

5.不当招标操作的法律风险不管是企业亲自招标还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标,采购企业都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采购招标过程中不当操作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

(1)虚假招标;

(2)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4)因评标结果违反评标原则而受到投标商质疑甚至司法索赔;

(5)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招标文件等。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上述行为虽然通常体现为某一项目或某个人的行为,但作为企业招标本身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逃避的。

1.科学决策 ,规避风险 作为采购企业,除了期待相关法律体系及实施细则的尽快建立健全,使招投标行为有法可依,更应注重规避风险,既不能因失去抢占市场的先机,也不能贸然行事,徒劳而返。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能力,量力而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竞争心态。招标采购方式有多种,企业决策时应根据经营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

(1)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采购。

(3)两阶段招标采购。即同一采购项目进行两次招标,第一阶段采购机构就采购货物的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以及就合同条款(合同价款除外)和供货条件等广泛地征求意见,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范,供应商应提供不含价格的技术标;第二阶段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就包括合同价款在内的所有条件进行投标,采购机构依据一般的招标程序进行评审和比较,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

2.防微杜渐,谨慎操作 企业应在招标文件中尽量排除可能预见的法律风险,创造招标信息全面公开的采购信息平台。上述具体操作可通过招标文件来体现,作为要约邀请,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中的很多条款就是将来合约的条款,采购人的需求是否准确、全面、合理地予以表达,对购销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影响巨大。

因此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是防范风险的基础,企业制作过程中应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表达清楚,评标标准及方法应明确详细,文本应编制规范、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符合国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力求稳健,加强监管 依法操作是控制招标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应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可聘请律师为招标提供法律服务,聘请律师参与招标活动的优越性主要有:

(1)因律师熟悉法律法规而有利于招标投标在法律引导下进行,可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2)由于律师处于中介地位,有利于通过招标投标活动所缔结的合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法定原则;

(3)因律师介入的程度的深入,有利于帮助企业实现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4.加强沟通,讲求诚信 与投标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是做好招标项目的前提之一。

企业在采购招标中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讲求长远利益,在投标商中树立良好的信誉,自觉、认真地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对于行业内的竞争风险,企业除积极开拓新的采购方式以有效规避其风险外,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同业合作,从而避免行业内的恶性竞争。

5.注重细节,关口前移要确保采购招标成功,企业必须从细节人手,对以下几个问题严加把关:

(1)抓项目受理环节,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2)抓信息发布环节,看是否公开、竞争充分。

(3)抓住预算环节,结合市场价格来编制生产预算,要进行专家论证,确保预算的可靠合理。

(4)抓招标文件制定环节,看是否规范、详细、准确。

(5)抓答疑环节,通过召开答疑会议的形式,广泛听取投标人的意见,集体解答,统一标准与口径。

(6)抓评标办法制定环节,组建专家评委,合理分工,针对项目特点依据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或现行行业规定制定评标办法。总之招投标法律风险并不可怕,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正确的识别风险,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我们的努力来降低和控制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其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值,唯有如此,我们的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