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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路工程造价不合理上涨的探索

发表时间:2024-07-23 02:08:28 来源:网友投稿

在加大公路投资的今天,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已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应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其次公路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存在造价控制,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环环相扣,这就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再者如何合理地确定造价,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实际上,这是对现在“重后期,轻前期;重决算,轻概算”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上,算细帐,这样做尽管有一定的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设计阶段这个关键,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物价的不断上涨,凝聚在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劳动力价格、机械使用费、材料价格上涨是必然的、合理的。但是,由于有的公路工程项目不注意经济核算,敞口花钱,秋后算账;有的投资计划不到位,设计变更过多、过大;有的预算高估蛮算,高套定额,巧立名目,多收费用;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公路工程造价控制不重视,制定及政策管理过于宽松,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摊派费用屡禁不止等等。上述诸多不合理的因素加大了工程成本,导致了工程造价的逐年提高。应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努力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不合理上涨。

一、更新观念,探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新模式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是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设计、项目发包及项目实施阶段,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由于风险不能共担,显失公平,承包商与业主之问的利益冲突必然加大。因此应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公路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综合评价,科学管理,合理确定、控制公路工程造价上涨。

1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公路造价工程师队伍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以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他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公路造价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是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迫切需要一批为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公路造价工程师。

2要培育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公路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成立,将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起中介作用。在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面,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活动使得政府不必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管理,而依靠问接手段就能达到管理的目的。

3要重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进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公路工程造价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法制先行,促进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

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还比较混乱,缺乏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及各类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和体系。具体表现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不明确;工程造价估算人员的选取及专业知识条件要求没有较好的明确;计算工程造价所依据的工程定额仍处于静态管理状态等。

1建立完整的公路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及组织体系

目前大多数工程造价的编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由设计单位编制。这样势必造成组织及编制的混乱,即哪一个建设者都可以组织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及编制人员的选定。由于任一个建设单位都可以作为编制工程造价的组织单位,他就有权选定某一些人员作为编制该工程的估算人员,这样造成组织单位选定人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招投标中的报价转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施工单位利用编制人员在某一项很有可能变更设计的项目上编制较大的造价,而施工单位自己却把该项目上的造价摊入到别的项目上。施工单位中标施工时,就提出了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则以高单价的造价给了施工单位,使施工单位从中获利。这主要的原因是业主缺乏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不明确,工程造价估算专业知识的估价队伍比较缺乏。我们可从发达国家学习吸收一套比较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工程建设各方的职责、权限、利益,依法编制及评定编制成果等工程建设各方面工作。

2加速改革现行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公路工程造价的依据主要是工程定额。应实行建立和完善公路工程定额体系,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管理方式,对公路工程造价进行静、动结合分析,将定额的法定性转变为指导性,各种收费的费率标准通过市场竞争来合理确定。实行定额的“量”、 “价”分离,企业可根据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计价方针、原则及办法,按自身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自定定额、费用、工期、价格,自我约束,自担风险。通过这种平等的市场竞争,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等经济规律的作用,这样就会使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更加趋于合理。

三、工作前移,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现有的“重后期,轻前期;重决算,轻概算”做法不科学,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上,算细账,实际上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因此有效控制公路工程造价,要将公路工程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设计阶段是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达到75%以上。加强设计阶段的经济管理,强化设计人员经济意识,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方案投招标制,提工程项目应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但是,由于当地的设计部门缺乏竞争意识;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方案的选取缺乏比较性;项目的勘测设计具有模糊性,如结构物的基础工程、公路横断面土石方比例确定及挡土墙的埋置深度等隐蔽模糊设计工程等;而且,不具备设计资格的单位挂靠大单位从事设计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要加强设计阶段的管理和控制,努力提高设计阶段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能力和水平。

四、多管齐下,采取技术、组织与经济等措施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上涨,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要明确公路工程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使造价有专人负责。从技术上,应严格检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应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与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长期以来,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与经济相分离,技术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使设计成果的经济性得不到充分体现;而财会、预算人员不熟悉公路工程技术,也较少了解工程进展中的各种关系,往往单纯地按财务制度来审核费用支出,难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因此在新形势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组织、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以提高公路工程造价效益。通过经济分析、技术比较及效果评价,正确处理先进技术与经济合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定时期公路工程造价的高低和升降关系着建设投资的决策与管理,关系着公路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应该在实际工作中求实创新,集思广益,努力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非正常不合理上涨。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2)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②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压实厚度超过定额规定一层厚度需分层铺筑时,对人工、拖拉机、平地机、压路机消耗量的调整问题。目前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是定额对需分层铺筑的厚度界限没有规定,所以有的项目编制时对16~20厘米、30~40厘米分别按两层、三层铺筑进行了调整,这样做与路面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单层施工最小厚度15厘米、适宜厚度16~20厘米不符。

一些项目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拌和设备的设置由造价人员在编制中考虑,由于造价人员对项目的地形、路面标段的划分、施工工期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分析,采用的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设置数量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路面工程费用计算不准确。 ④路面基层、底基层配合比的调整问题。部分项目没有根据设计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或调整有误。如我省部分项目路面的基层采用1.5:3.5:

1、5:80水泥、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碎石,部分编制人员在套用二灰碎石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时,直接将水泥用量添加到定额中而没有对石灰材料用量进行折减,这样做无形中增大了费用,使基层费用计算有误。

⑶桥涵工程 ①涵洞台背填筑半刚性材料的费用计算问题。设计对涵洞台背进行处理,填筑石灰土等半钢性材料,概预算编制时对这部分工程直接套用石灰土等定额进行了全部费用计算,不合理。由于涵洞位置的填方数量在路基土石方中一般没有扣除,所以该项费用另计势必会使部分工程费用如土方的材料费、施工费重复计算。

②非标准桩径的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调整问题。概预算定额对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子目划分较粗,只有一些标准桩径,如1.0米、1.2米、1.5米、2.0米等,而现实中往往非标准桩径设计很普遍。为了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本省的概预算在编制钻孔费用时,大多对定额按一定的比例系数进行了折减,有的按桩径比进行调整,有的按桩径截面积比进行调整,做法不一,使工程费用差异较大。

③由于对特殊桥型的现场施工情况缺乏了解,导致施工中一些必需的大型配套设施费用漏计。如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连续刚构、T型刚构桥梁的预算时往往漏计0号块的托架、墩顶拐角门架、合拢段的吊架及现浇边跨尾段吊架或支架、20米以上空心墩施工必须的提升架、施工用的临时电梯等。 ⑷隧道工程 ①Ⅱ类围岩的开挖、衬砌套用定额问题。

设计往往将划分为Ⅱ类的岩石按软石提供数量,造价编制时没有根据定额的规定套用土质类定额,使费用多计。 ②隧道增长系数的计算和使用问题。根据定额的规定,当隧道的长度超过1000米,即施工工作面距洞口超过500米时,每增长500米(不足500米时以500米计),洞内工程项目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定额增加5%。但交通部往往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时提出意见只对洞身开挖定额进行增长系数调整,与定额规定不符。

另外部分项目隧道的增长系数按加权平均计算也不符合定额的规定。 ③概算洞内管沟费用的编制问题。由于隧道概算现浇砼衬砌定额中已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洞内管(水)沟及盖板等工程内容,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时又另套定额计算了洞内中心管沟砼、水泥砂浆抹面等费用,使该部分费用重复计算。 ④特长隧道竖井通风土建费用编制问题。

由于公路概预算定额中缺乏相应内容,所以造价人员在编制该部分工程费用时有的采取询价的方式,将得到的工程单价直接利用;有的直接套用公路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有的对煤炭相应定额进行调整后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费用计算,做法不一。由于国内高速公路修建完成的竖井、斜井很少,所以按照以上各种方法计算究竟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实际不得而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⑤与交通工程费用计算的衔接问题。

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属隧道土建设计内容,但往往设计单位在任务划分时将该部分工程设计划分到交通工程中,所以有的项目就出现了在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中重复计算或同时漏计的现象。 ⑸其他工程与沿线设施、房建工程 ①连接线、辅道、支线的费用计算问题。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辅道、支线及地方搭车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由于这类工程一般采用二级以下技术标准,按陕西省补充编制办法规定应按

二.三类工程单独编制工程费用,再汇入建安费中。但造价人员为了计算方便往往直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编制,使费用多计。 ②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的汇总问题。

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单独按相关部委定额及编制办法编制建安费,在汇入主体工程建安费时有些项目没有按交通部“交通工程编制规定”对汇入的费用进行折减,有些项目折减系数有误。采用其他部委定额编制的专业工程建安费在汇入公路主体工程建安费时应按保持原造价水平不变的原则进行系数折减,但是交通部规定的折减公式中没有考虑对施工技术装备费的折减因素,使得汇入的费用多计了施工技术装备费。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编制问题 ⑴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计算不准确。该项费用计算不准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征地拆迁数量设计不准确,或实施期间变更太多造成数量大幅度增加,使该项费用难于控制;

二是土地的类别划分、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划分不准确,与建设实际出入较大,使费用计算不合理;

三是由于目前受国家三农保护政策的影响,一些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难于确定,使该项费用计算的不确定因素太多,给合理编制费用带来了较大困难。

⑵研究实验费、勘察设计费计算不合理。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这两项费用没有根据合同或协议计算,使列入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费用。 3 对策与措施 3.1针对设计文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首先造价编制人员在着手工作前应加强对设计图表的核对工作,认真分析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查明原因,修正错误,以减少由于设计出现错误而造价编制跟着错的现象;其次在工程造价编制完成后,应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同类工程横向比较,或与其他项目同类工程比较,对指标出现异常的项目重新逐项分析、核对工程量,以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三是造价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逐步建立不断积累和总结不同条件下各种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好习惯,以备日后分析技术经济指标时需要。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影响公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因素很多,一是设计因素,设计的规模、标准、方案确定得是否适当,桥、隧等构造物设计是否保守等等对工程数量和造价的影响至关重要;

二是定额因素,各类工程定额、补充定额中规定的各种工、料、机消耗水平是否符合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产生直接影响;

三是市场因素,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工程造价编制期与项目实施期的价格频繁变动,给准确编制材料预算价格进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四是编制质量因素,由于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技术水平、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存在赶时间、赶任务等原因,导致在工程造价编制的各环节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降低人为因素的不利影响,本文主要从工程造价的编制角度出发,分析目前公路工程造价编制中存在的各种各样问题,提出建议与对策,与行业同仁共同探讨与提高。

如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数量表中经常包含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相应数量,而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又单独设计工程数量。 1.2设计对部分路堤改填其他强度较高的材料,但没有扣除原来的土石方数量;对上路床采用石灰土处理,另提数量,但没有扣减原填方段土方数量。 1.3挖路槽的数量已计入路基土石方中,但在路面工程中又重新设计数量。 1.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及特殊边坡治理的挖方数量已包含在路基挖方中,但在这些构造物设计中又重新设计数量。

1.5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在利用方、借方、弃方计算时,未进行天然密实方转换为压实方的系数调整,或调整与公路等级不匹配,使利用方、借方、弃方数量计算有误;该表中还未对路基因清除表土、填前夯实、加宽填筑而增加的土方数量进行调配计算,使这部分数量在设计阶段漏计,但在实施中又发生,出现这种情况对平微区项目土石方数量的控制很不利。 1.6桥梁工程中经常出现的差、错、重、漏。如全幅或半幅桥灌注桩钢筋及砼数量少计或多计一半,主梁钢筋多计,桥面铺装钢筋漏计、圆柱墩砼数量少乘π、桥梁汇总表数量与细部设计数量不一致等等。

对于以上设计文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造价编制人员往往由于赶时间、赶任务在编制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使部分工程的造价编制出现了差、错、重、漏现象,影响到工程造价编制的合理性。 2 工程造价编制中易出现的各种问题 2.1材料单价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⑴对材料的基础资料——料场的位置、品质、产量、运输条件、运距、是否过收费站等情况调查不充分,或根本没有进行实地调查而抄袭其他项目的材料单价、或完全按建设管理单位提供的单价编制,导致生石灰、砂石料等地方性材料的价格与项目实施期间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使工程造价编制不准确。 ⑵高速公路水泥单价普遍偏高问题。

我省除延安、 榆 林地区缺少水泥外,其他地区均盛产水泥,而且质量也较稳定,地方水泥用于水泥稳定类路面基层、底基层、砌筑工程及40号以下混凝土均能满足质量要求,但是造价编制时往往采取桥梁及隧道构造物用水泥一律采用秦岭牌或其他品牌水泥,致使水泥在采购运输上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水泥单价编高。 ⑶各类钢材、燃油料市场价格的频繁变化给合理编制预算单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由于一些造价编制人员对目前的市场变化情况缺乏必要的分析与预测,而使部分材料价格偏高或偏低,给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带来了较大困难。 2.2工程量摘取和定额使用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 ⑴路基工程 ①路基土石方工程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是土石方机械的选型与公路等级、地形条件不匹配,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存在尽量编高的思想,所以选择的机械功率普遍偏小,无形中加大了土石方费用;

二是由于目前使用的土石方定额水平较低,如机械打眼开炸石方定额,其机械配合中包含推土机推运石方第一个定额运距,与目前的石方施工现场基本不使用推土机运输的实际不相符,对于远运利用、弃方采用装载机装车、自卸车运输时,直接套用该定额而不将推土机的推运消耗量调整为0,使费用编高;

三是由于运输定额水平滞后,运距超过3公里的土石方长距离运输仍然套用工程定额计算运输费用,使编制出的工程单价畸高,严重背离了建设实际。 ②高边坡防护、生物防护中出现的问题。由于社会对高速公路安全性、景观性、环保性要求日益增高,所以近年来高速公路的设计中加强了对边坡治理、生物防护的设计,出现了新型式的高边坡防护工程——锚杆砼框架植草、锚索砼框架植草,新型式的生物防护技术——液压喷播、客土喷播、厚层基质喷播。由于各省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补充定额,所以不同设计单位、不同造价编制人员编制出的单价五花八门,比较乱,基本上都比本省已实施的高速公路相应工程单价高,有的甚至严重地背离了建设实际。

如我省秦岭山区某高速公路施工图预算中锚索砼框架防护,除砼框架及钢筋、支架另套定额计算外,锚索钻孔、制作、安装、灌浆费用按锚索长度综合价420元/米计,与审查时参考其他省补充定额编制的`造价280元/米比远远偏高;厚层基质喷播的单价有的项目按120元/平方米计,有的按180元/平方米计,有的按150元/平方米计,单价差异太大。据了解一般在80~120元/平方米之间。 ⑵路面工程 ①目前高速公路路面上、中面层设计多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施工实践表明H4000型拌和楼拌和一炉改性沥青混凝土在时间上比拌和普通沥青混凝土延长了5~10秒,同时也影响到沥青混合料的摊铺、碾压进度,无形中增加了拌和、摊铺、碾压机械的台班消耗量。对此应在造价中如何反映?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补充定额,所以在费用编制上仅仅在细、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定额基础上将普通沥青调整为改性沥青(一般改性沥青在普通沥青单价基础上每吨增加加工费950~1090),而没有考虑机械的工效降低应增加的费用。

那么今后应如何编制改性沥青砼的工程造价还有待探讨。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造价依据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第七条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九条 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第三章 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 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三)负责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第十四条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部分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部分的110%。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

设有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编制,并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急求一份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外文文献(工程造价管理的外文文献也可以的)需要是外国学者写的

自己去sciencedirect,springerlink等外文数据库下载啊或者到知网,维普等中文数据库下载很多的,校园网内免费获取校园网外可以利用google学术搜索,有部分能免费下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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