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公路建设又是国家最主要的基础产业。工程造价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合理确定和有效管理公路建设造价,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对做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
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我国的公路建设,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体制的新路子,推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公路建设部门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在施工企业中选择最优者来承包建设,在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和工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获得了最好的经济效益,这也是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逐步转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轨道,按商品经济法则进行,造价管理工作在施工招投标中的具体应用。
1.准确编制标底标底是招标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是工程招投标中的重要环节,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发挥着“商务标准”的作用,准确、合理的标底是业主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承包商、中标人,获取合理利润的基础。工程标底要保证质量,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应反复审查造价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在投资控制的范围内。通过标底的编制可以促使招标单位事先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调查和预测,做到对价格和有关费用心中有数。在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建设中,编制标底的工作往往都以概预算为基础,对报价进行预算控制,最后同中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通过合同价对工程费用进行预先控制。标底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如果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编制的标底超过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应进行{{page}}复核和分析,对其中不合理部分应剔除或调整。编制标底要请有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先弄清楚设计意图分析工程细目;然后之前视察,调查当地材料单价和市场价,按照有关规定,准确编制标底,并确定有效标范围,以控制工程造价。
2.编制标书标书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的基础。该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工程招标乃至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投标的承包商,编标工作往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市场调查、标价计算和研究对策。标书的编制应该成立专门的编标小组,在统一计划安排和协调下,由施工组织计划、工程预算、设备配备和材料物资等部门分别进行工作,且各人员应分工明确。编标时应一丝不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尤其应注意工程量的计算,按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应准确,以确保工程报价的准确性。对于有些图纸不全的,需凭经验估算的,应征询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的人员,实事求是,不准高估冒估;也不许低于成本价。同时应准确、合理应用报价依据和定额,编标程序一定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改动。然后由具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较高者和领导直接参与决策,使编标和决策较好地联系起来,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全面掌握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量支付等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到经济标编制合理准确、不重不漏。
三、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定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
1.合同条款严谨、全面
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外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page}}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日后扯皮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造价上升。宝硕集团化工分公司聚合301工程就是前车之鉴,此工程由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当时为了降低造价,要求施工单位按四类工程报价,而工程概况和实际该工程为二类工程,由于没有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到竣工结算时,发生扯皮想现象,最后不得不折中解决,使工程造价上升了5.25%,这是不应有的损失,教训很深刻。
2.工期合理
施工工期变化时,会引起工程劳动量(人工与机械)的变化。市场中的物价是波动的,材料价格会随工期的长短而不同。因此同一工程项目,工期不同,工程成本就不同。因此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使施工单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面管理,必须开展对其造价、工期、质量三个要素的集成管理,这三者任何一个变动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费用的变动。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让工期尽可能短,造价尽可能低,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通过确定最佳工期,达到最低的控制工程造价,才是我们要找的理想状态。缩短建设工期能养活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和安装工程在内在建项目的自然磨损和无形磨损,能养活建设期内的贷款利息支出和价格上涨支出,能减少建设成本中相对固定成本的支出,因而有利建设工程造价的降低。因此我们应该在尊重科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前提下,求得建设工期和工程造价的优化组合。所以只有把工程造价管理与缩短建设工期紧密结合,才可能达到提高投资效果的根本目的。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活动,搞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有利于促进经济核算,发挥投资预算的效果,对于加强招标项目的管理有所促进。施工企业进行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合理确定造价和有利控制造价,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为了完成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任务,首先就要从招投标开始,扎扎实实地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一)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第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交通部依法负责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招标第七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二)有组织编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第十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不特定的法人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经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施工规模较小;
(二)有特殊技术要求;
(三)工期特别紧。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可以对整个建设项目一次招标,也可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标段、分阶段进行招标,但不得将招标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工程施工规模,合理划分标段和合理确定工期。 划分标段应当有利于承包人合理组织施工和合理投入。 施工工期应当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的建设工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招标人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三)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五)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投标人考察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
(七)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十)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哪些内容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如下内容:
1.公路工程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1.3条的规定。
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1条的规定。3.公路工程投标时,要考虑应该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对于招标文中没有明确的,要提请甲方明确。对于甲方不能明确的,在投标书中载明本投标文件不包含的工作内容。这是降低风险的方法。
理由: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2条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路工程投标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以废标。
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一)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第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第六条 交通部依法负责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二)有组织编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第十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不特定的法人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