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规定,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而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的经济文件。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是以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定额换算不合理,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致使定额应用不合理。另外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使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等均容易造成错误。因此只有弄清楚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及常用的方法,才能谈如何掌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点及如何全面提高结算审核质量。
一、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是建设项目实施招标的原始文件,是施工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确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责、权、利关系的法定性文件,也是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确定工程结算内容、范围及取费标准。这些内容确定了,结算范围也就确定了。其次根据施工承包方式确定结算方式。承包方式不同,工程结算方式也不同,目前承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实行一次性包死,结算时只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部分、现场签证部分进行调整;有的实行单价确定,工程量按实结算;有的是暂定合同价,竣工后按实结算等等。因此结算时应分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式进行结算。第三,确定合同条款及附加条款的实施情况。施工合同条款繁多,结算时应逐一核定条款的实施情况,以便纳入结算。
2.查阅竣工结算的重要资料
首先查阅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中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说明、工程实际完成的建筑施工图、结构图、水电图和施工选用的标准、图集等。结算时只有看清所有的竣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核对工程量时,要将所有的图纸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设计修改通知单、现场签证、材料代用审批书及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明细表,均应作为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第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项目所在地建筑及建筑安装定额、项目所属行业定额,以及相对应的费用定额是否配套。对补充定额要注意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针对费用定额要审核取费标准与工程性质是否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第四,有关文件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材料价格和费用调整等相关文件。
二、合理运用结算审核的方法
工程结算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抽项审核法和增减审核法,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实物、国家和地方定额、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有变化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对有变化的定额子目进行套用或换算,对有变化的材料数量及价格进行确定,对所有规费进行计取,然后得出审定价;这种审核结果不易出差错,比较准确;但缺点是时间比较长,如拿时间和审核结果的准确性相比,时间的长短,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目前的社会状况来看,全面审核法应当是现阶段的主要审核方法,被社会广泛采用。
2.抽项审核法
抽项审核法顾名思义,就是从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中抽出一部分项目,如抽出一部分工程量或一部分定额子目进行审查,正确的便同意送审价,错误的将其更正,然后连同未抽部分一起合并计算,得出一个审定价;由于未抽审的部分不能保证其正确,因此审核出来的结果也就不能确保其正确性。因此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 增减审核法
增减审核法就是先以送审结算为基础,即以送审总价、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数量、材料价格、间接费计取等先默认其正确,然后对其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查,将审查有出入的工程量差、材料价格差等取出来进行计算和套用,得出一个造价,称为补充价,将补充价与原送审价相加,得出一个审定价,审定价=原送审价+补充价。此方法很严谨,计算速度又快,节省时间,且结果又相对准确。
三、全面把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点
1.重点1:工程变更及签证
按有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是对合同的补充,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签证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发生矛盾时应按签证执行,在具体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应对签证程序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首先应检查签证的签字或盖章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其次应认真分析签证内容是否公正,是否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2. 重点2:工程量
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审核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其中,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
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等;
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如水表、卫生器具的阀门已计含在相应的项目中,阀门不能再列项计算安装工程量;
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计算等。
3. 重点3:材料价格和价差调整
目前,建材市场上材料价格差别较大,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代办采购,却忽视了市场价格的调研,必将为施工单位进行实价虚报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审核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进行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材料价格的确定及材料价差计算是否正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容忽视。其中,应重点审核安装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材料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取;材料市场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等。
4.重点4:列项的合理性和综合单价
一是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注意由于清单计价招标中漏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纪要等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问题;
二是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是审核计算的准确性。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故意计算、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一项很繁琐但又必须细致对待的经济与技术相结合工作,不仅要求审核人员具有较高的结算知识,还要求审核人员具备一定的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施工方法等一系列建筑工程知识。在审核过程中还要注意工作方法,只有抓住关键,把握重要环节,才能确保工程造价审核质量。
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谈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公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l)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
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 形式监理 (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
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
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
另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 设计变更通知单’ 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
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对结算中多报的工程价款不随意优惠等等,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把工程造价落到实处。
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一.企业领导重视是搞好竣工结算的前提
二.编制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是编好结算的基础
三.商签公平合同条款,为结算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四.编制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是编好结算的保证
五.全面收复相关资料,为结算编制提供充分依据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为此承包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
2.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它是确定标底及合同价的依据之一。3.投标报价、合同价或原预算,它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
4.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等。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6.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
7.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以上这些资料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从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仔细分析,算全该算内容是关键结算编制中容易出现的失误之一就是漏项,漏项就意味该得收益的损失。为了防止这一点,笔者通过对结算工作的分析与总结认为承包商应根据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考虑以下内容。
1.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
如间接费率的变化、材差系数的变化、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等。
2.投标时按常规计算,结算时需如实调整的费用。如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什么类型规格的机械进场多少次等)、墙体加固筋、甲供水电费的扣除等。
3.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导致增加的费用(发包方主动提出的部分)。这部分费用包括自身工作量的增加,及造成对其他工作的影响而增加的费用(也可作为索赔费用)。如楼层和建筑面积的局部增加,会导致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用的增加。
项目管理辅导: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谈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公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1)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
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
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
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
另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
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
如何开展好竣工结算工程审计工作
(一)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核定单;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清单计价中按基础详图的界面面积乘以对应长度计算,不考虑放坡、工作面。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如水表、卫生器具的阀门已计含在相应的项目中,阀门不能再列项计算安装工程量。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
如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计算,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三)审核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是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
注意由于清单计价招标中漏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纪要等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问题;工程项目、工作内容、项目特征、计算单位是否与清单计算规则相符,是否有重复内容;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造价准确。二是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审计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审核计算的准确性。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故意计算、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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