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注意事项及问题处理
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控制造价的重要一关。对于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对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进行不断的总结才能有效提高审核效率。
1.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过程
1.1检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
审核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最基础工作就是查漏补缺,对照封面目录中的清单检查资料是否有缺漏。
1.2计量过程中核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结算文件中有一些资料如签证等是施工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这些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审核判断,所以仔细核对和查看这些文件中的数据前后是否一致、有无明显的计算错误和小数点错位十分重要,而且各单位在这些资料上签字盖章是否有遗漏也将直接影响这些文件是否有效。
1.3看图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准确与否是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工程结算审核前应对竣工图进行细致的计量,从而保证项目投资方的利益。在审核工程竣工图时如果发现有重大错误或其错误会影响到计量时,应该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或让对方给出书面说明,如果是细小的错误但是不影响整体审核进度则将其逐一汇总记录待累积到一定数量后一次性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他们给予解决。
1.4汇总工程量并计价
将已经计算的工程量根据清单计价表中的清单项目列项。然后按该表中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合价。若合同外增加工程报价出现新的清单项目而且合同里没有该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则按照各方协商同意后的结果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合价。
1.5编制审核报告
首先编写编制说明,详细列明审核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如该工程的主要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然后列明对送审的结算文件中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并说明原因,编制审核汇总表列明审核后的工程总造价。
2.审核注意事项
2.1在审核原始签证资料的时候发现B栋外挂石材增加工程的签证单上的计算式存在明显小数点错误, A栋洽商文件上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处缺少亲笔签名。则该签证和洽商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需要施工单位及时予以证实和更正并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才能防止对量时出现扯皮等其他争议出现,同时也可以避免审核时间被延长等弊端。
2.2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审核中发现B栋的洽商文件中有一份是关于合同外增加工程,其中有一清单项目的主要材料价格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而且没有明确说明材料价格,因此我们只能按照一般审核方式进行,首先查找《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从中的找出对应的材料价格然后记取。因此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出现材料价格问题且双方无约定,则一般按照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为依据处理,其他问题亦可借鉴这种方法。
2.3在计算C栋石材门套线工程量时,因施工单位按照一般石材采购时的计量单位“m”计算工程量。但是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规定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因工程中的石材门套宽度为180mm,所以应套入零星项目。但施工单位将其计入“装饰线、压条”子目中。合同中并未对计量规则有约定,因此为符合清单项目和定额等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因此在此类情况出现时应注意按照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相关规定处理。
2.4在审查一份合同外增加工程的材料报价时发现釉面瓷砖的报价既没有该材料的品牌名称也无法提供经销商采购收据和发票等证明文件,该瓷砖的规格为45*45*6.5mm,无品牌、材料等级等其他信息描述,该报价的编制依据为:《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二零一二年第四季度》。建设单位在查阅该信息价时发现这种材料是分等级定价,等级、品牌不同价格相差较大。经查核信息价中最优等级釉面砖45*45*6.5mm。现用一般的造价审核经验判断:施工单位此项材料价存在虚假报价行为。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考虑整体施工成本,所以是不会采购成本高于市场价的同品牌型号材料。且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文件穗价协{2013}5号关于使用信息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一般情况下“厂商价格信息”会高于实际成交价。从此项问题中可以发现,对于这类报价,施工单位应该尽可能详细的将报价里的相关信息描述完整准确,切实参考官方发布的权威数据。
3.问题处理
3.1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滞后
(1)中国自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日星月异。国外的许多优秀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被逐步引进国内实践发展,同时也伴随着新的问题产生。而我国的法律法规的修订速度明显偏后,造成许多矛盾冲突而没有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去解决。
(2)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新型材料和新工艺新施工技术的不断完善提高,原有的定额清单规范的子目、消耗量的数据资料已经不能满足这些新工艺的组价参考条件。
在处理这两类问题时只能向相关政府职能机构报告或者向造价管理机构提出疑问并协助解决。
3.2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缺陷
部分施工单位由于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问题不够不重视,造成当时产生的问题不解决全部拖延到结算时提出。该工程就出现了此类问题,有一索赔签证单上只说明了当时的索赔缘由却并没有记录当时的损失数量和损失材料的价格等相关信息,以致于在结算文件中该项费用请求被驳回时,施工单位对此争执不休拖延整个审核进度。
3.3造价信息管理的缺失
我国的造价信息管理起步较晚,条件不成熟,整体体系没有建立,造成整个管理比较混乱。比如:已经结算完成的工程案例的信息无法共享,不能为以后类似的工程结算提供相关参考数据。所有的数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库,这为以后研究理论和总结经验无法提供有效依据。
这些问题虽然不能直接影响现在审核水平的高低,但是从长远来看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系统的造价信息管理,重视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培养专业人士对所有完成的工程造价进行数据统计和理论研究。而造价工程师则对审核工作进行经验总结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审核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它需要我们专业工作者有过硬的基本功,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精神。要提高审核质量,建立一套好的用人机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并规范相应的编审操作程序,积累、运用相关造价典型案例的经验与数据,是极其重要的。注重对细节的审视,完善管理流程是提高审核水平的有效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提高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才能增强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社会信誉度,使中国造价审核管理水平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建筑工程结算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的事项: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哪些事项
结算建筑工程的注意事项是: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资料报审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
(3)中标(中选)通知书。(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6)图纸会审纪要。
(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8)竣工验收记录。
(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11)投标文件技术标。(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13)地勘报告。(14)施工图及电子盘。(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方及监理签字认可。
(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18)材料、设备认证核价单。(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20)现场签证单等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不管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还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注意事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应注意以下2点:
(1)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2)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工程结算审核的10大要点
首先应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应商在递交结算供审核时,附上结算价款不再调整的承诺。 其次应详细审核项目或分项的合同文本,了解合同范围、与其他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划分和计价模式等。
最后应及时与工程管理部、现场监理联系、交流,以充分了解项目或分项工程的现场情况,利于结算审核工作的完整性。 另外 计划编制也很重要 ,以恒大为例,恒大成本控制中心根据总工室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结算资料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报结算时间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计划。 一方面,应关注设计变更可能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提醒造价咨询公司注意施工图纸与实际的建筑面积差异,必要时与建筑师或造价咨询公司或承包商计算的面积逐层进行对比。 另一方面,若建筑面积与结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积差异取得一致;如建筑面积有调整,应及时检查机电专业结算相关数据。
以恒大为例结算资料除了通用要求外,还有 个性化要求: 土方工程结算上, 须提供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和完成面标高图。标高图中必须有明确的边界线/放坡/工作面等实际情况(合同中约定不计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须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10)及相关的计算书; 桩基工程结算上, 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桩顶设计标高/送桩长度等,须有甲方 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的签字确认;部品工程结算上,施工单位必须做出详细的竣工图纸供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师、总工室设计师核对后确认,并提交 招标图纸及变更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以便对照;园建/绿化工程类结算上,结算资料在报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之前须经过园建/绿化相关工程师的确认,并由园建/绿化 工程师签注结算核实意见; 样板房工程上, 样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通过验收意见的样板房现状说明书及其附表;在招标时主材价为暂定的,须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设计要求确认相应的主材价格。材料设备类结算上,须提供经供货方/监理(无监理的情况除外)/总包/甲方四方签字核实的《材料设备验收单》和配套 的《材料设备价格清单》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恒大的结算资料核对要点包括: 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复印件价结算的情况;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特别注意验收报告中完工日期,建筑面积等一应说明是 否填写完整;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是否签署;特别留意交接单中有关竣工图纸,指令变更的描述以及往来款项的说明。 结算出现多计项的错误,通常是由于设计或竣工图纸所表述的内容超过标段或承包合同范围;或是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常规的认识不同。 所以在具体检查结算前,应仔细阅读承包合同(或按常规假定标段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保结算内容与承包合同所述内容以及计算规则相一致。
常见的多计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6种: 一是已约定需含在钢筋单价或措施项目中的大底板架立筋; 二是已约定需含在土方开挖单价中的1m³内的砼块料; 三是墙地面内粉刷、洗手间防水层等,这是土建总包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 四是电气排管排线、开关插座、空调风口、冷热给水排管、弱电排管排线等,这是机电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 五是穿管、预埋件、设备基础,这是土建总包与机电分包的配合界面; 六是土建总包与幕墙分包的配合界面的预埋件。 一是审核单价。 首先审核竣工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单价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包括合同单价或定额单价,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合同或单价估价表相一致。
其次单价换算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不是合同或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再审查换算是否正确。 再次补充合同单价或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 二是审核取费标准。 若采用定额计价,根据竣工结算时间,取费用发生时所执行的定额及与定额相对应配套的取费标准。
应注意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是否与工程性质及规定指标相符,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各项取费的计取基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规定之外的取费等;对于人工单价、开办费、管理费率、利润让利等情况需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是审核甲供料扣款及核销。 若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部分采用甲供料,则采用定额计价时,需在税后扣回甲供料定额预算价格;若甲方供应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存在差异,需进行材料核销,超供部分应按供应价扣回。 四是审核甲方代缴代扣。
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如果存在甲方代缴代扣项目的工程水电费等,审核人应进行费用清算。 五是审核合同约定的奖罚款。 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若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各类奖罚款的如质量、工期等,应进行此项费用清算。 另外根据合同约定,应对项目或分项工程保修金进行计算并预留,所有结算在三方签字盖章前必须经算数核对。
同步或交叉复核工程量可用以下5种方法: 一是利用统计数据及经验, 对主要工程量每平米含量先进行一次初步核准,以确定是否在合理区间内。 二是利用统筹法审核平面 如建筑面积与楼板、装饰面层、天棚、吊平顶,以及垂直面如外立面与其饰面、窗、阳台门、幕墙、外脚手、外立面或平面系数等相关数据的合理性、正确性。 三是逐层或选择典型楼层如地库、裙房、标准层、屋面层,复核柱、梁、楼板、剪力墙之砼、钢筋含量指标的合理性。
四是抽查或测量典型柱网结构的砼含量和钢筋含量。 五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量进行百分百计算复核。 对总包结算的审核,可与造价咨询单位同步进行;对指定分包或供应合同的结算审核,可安排在造价咨询单位递交初步审核意见之后。
以恒大对审核时间的要求为例: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的, 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计原则上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20天,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 过45天。 成本控制中心每次受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回复时间: 10万元以下的2天内,10万元~50万元的3天内,50万元以上的5天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复核时间为,自结算资料齐全之日起,一般复核5天内,全面复核时间为,50万元内的10天内,5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市政配套、园建工程为25天内。以上未按时限完成的(因被审计单位自身造成的延误除外),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部门总监50元。
对造价咨询单位要有所要求,例如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并将上述检查结果与之交流沟通,要求其根据甲方审核意见与承包商进一步洽商。 在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时,恒大的成本控制中心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后报成本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确定;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 按恒大的相关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结算, 咨询费用应按如下标准进行控制: 工程造价500万元以内的, 咨询费率应控制在3~8‰以内,500万元以上的咨询费率应控制在2~6‰以内。
单独安装工程结算审计可在上述基础之上适当增加0.5~1‰, 如果咨询公司最终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误差率范围之内(初审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复审误差率应控制在1%以内),咨询公司年度咨询费收费低于上述最低费率计算的费用时,成本管理中心可以按最低咨询费率计算补偿给咨询公司,以确保咨询公司工作积极性。 最高咨询费不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咨询费率计算的咨询费,计 费基数均以定案造价计算,必须在咨询合同中做出规定,确定上述计费基数时若原施工合同是总价合同,原合同总价不应计算在计费基数之内。 结算咨询合同中必须规定公司有权对咨询单位的初审金额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复审 ,如复审核减率超过2%但未超过3%(含3%),公司只按结算审计费70%支付审计费,另外咨询单位还要承担复审的审计费用(复审审计费按复审核定工程造价的1‰收取基本审计费,核减额提成按核减额的5%计算),公司有权直接从应付咨询单位的审计费用中扣除。如复审核减率超过3%,则公司不支付任何审计费用给咨询单位,已预付的审计费由咨询单位退回。
工程造价审计咨询合同必须采用公司相应合同范本。 所有涉及需要办理工程结算的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承包方提供的结算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依据合同规定计算,如果乙方虚报夸大结算金额,计算误差率超过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包承担,审计费按核减额乘以4%计算,由公司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上述误差率定义为:(乙方送审金额最后审计定案金额)÷最终审计定案金额×100%)。 所有涉及需要办理现场工程经济签证与设计变更签证的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 签证单中的预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承包方上报的补充预算额,不得高出公司审定后的金额的10%,否则,公司将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承包方在公司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以恒大的图纸要求及台帐管理为例: 第一, 恒大总工室向成本控制中心提供设计图纸(白图),成本控制中心资料员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建立设计图纸收发台帐。 第二, 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项目当期(区)的户型、栋数。 第三, 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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