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在装饰工程中的动态管理
由于装饰工程涉及的专业技术多、投入的环节多、周期也较长,难免会遇到合同约定中各个因素的变化,导致造价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浮动,给造价管理和投资建设工作带来麻烦。动态管理是在灵活科学的范围内,运用适当的方式对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装饰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中,采用动态管理的思想具有很好的价值。
1、招投标环节的动态控制
(1)要严格资格预审,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参与投标,尽可能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这是做好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一步;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投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即业主将装饰工程项目内容细化后,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相应工程量,并明确材料规格和具体做法,承包商则根据招标文件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果以后出现工程变更,则可按清单中所列的单价予以调整,这将有效避免承包方漫天要价和不必要的扯皮现象;
(3)由于装饰工程复杂多变的特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要尽可能详细,对于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结算方式等都要明确说明,并严格规定设计变更和有关责任及索赔条款。这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2、设计变更环节的动态管理
在装饰工程的施工中,设计修改或变更是难以避免的,这是一个动态的因素,必须加以解决。除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工程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一般对发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的工程项目都应予以调整。采取按定标价为基础,实行量可变单价不变的原则,减少工程项目则按原定价中如数扣除,增加工程项目则按实按定标原则计算,列入工程总造价结算时增补。通过对上述动态因素采取调整措施,工程造价控制将会得到较理想的理顺,防止价格与价值偏离幅度继续增大,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基本上得到了保障,促进企业在竞争中初步形成具有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将大大缓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经济关系,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另外建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土建设计应与装饰设计密切结合,同时进行。现实施工中土建设计不能涵盖装饰装璜项目,当土建及安装将要完工时,才进行装饰设计,单独进行装饰施工,造成拆除冲凿,重复投资浪费资金等问题,故统一设计规划,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
3、定额管理环节的动态控制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是装饰分项工程一定计量单位工、料、机消耗量的数量标准,是确定与控制装饰产品的计价依据。装饰工程除部分项目外,大部分饰面项目不受荷载和应力的约束,所以在施工方法上随意性很强,加之装饰工艺、装饰材料变化较快,尽管全国各省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不断地补充和完善了《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但依然存在着缺项和滞后,由于定额的缺项,给装饰承包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在执行定额中,左套右套漫天要价,任由施工单位说了算。因此加强定额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如:
(1)加强缺项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补充: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应积极搜集资料,协同装饰施工单位不断地补充缺项定额,通过实践后及时公布,以充实和完善定额内容,减少工程结算纠纷。
(2)严格定额的质量要求,加大质检力度: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生产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料、机消耗量的数量标准。这就明确了定额规定的工艺标准,材料质量所生产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因此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地加大质检力度,尤其对于涉及环保、防火、防潮等隐蔽部分的检查更应一丝不苟。诸如铝合金门窗型材的壁厚,定额规定一般为1.2-1.4毫米,实际使用0.8-1毫米的以薄充厚,窗框与墙体固定的连结件必须采用的铁件而用薄铝片代替;墙、柱面装饰的基层板以次充好,以薄充厚;术材面的不刷防火涂料;面层的接搓不严密,纹理不顺翘曲等;抉料面层的空鼓、缝隙不匀、纹理不顺等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现象,必须严格制止,从而保证定额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体现装饰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投资的实效。
4、装饰材料环节的动态控制
建筑装饰工程时代感很强,所以装饰工程新工艺新材料不仅发展快,而且更新换代周期短,从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产地,国产的、进口的名目繁多。一些新型的装饰材料,其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以及材质的优劣很难判定,产品说明书中内含着大量的广告色彩。在装饰材料的质量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造成市场价格的混乱。有些饰面板同一产地、同一品牌,而价格每平方米却相差6-7元。装饰材料价格的昂贵,是土建砖、瓦、灰、石不可比拟的,其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装饰工程的造价。因此加强装饰市场材料价格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甲、乙双方议定价,超越了指导价的材料,以及珍贵稀有材料,应报请各级定额站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从而规范装饰材料价格管理,维护定额在计价中的严肃性,以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装饰工程造价的目的。
5、人员环节的动态控制
为更好地控制装饰工程造价,业主可聘请监理工程师、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等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利用他们的熟悉业务、经验丰富、了解市场行情及专业化、社会化等优势,在编制标的、审查合同、控制质量与造价、审查结算等方面为承发包双方服务好。同时由于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品种较多、价格相差很大,为确保工程质量并控制好工程造价,业主的现场代表应对所用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防止有的装饰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隐蔽工程,要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防止在竣工结算时互相扯皮。
6、竣工结算环节的动态控制
(1)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工程结算是工程效益的最终总结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在成立结算组织的基础上,做好结算资料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在解决争议时有据可依。
(2)及时编制和报送工程结算。工程结束后有的施工单位因结算准备不充分或为多结算工程款,迟迟不报送结算,施工单位应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及时报送竣工结算,办理结算手续。
(3)及时办理结算手续。久拖不决是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一问题,除业主方原因外,还在于施工方不及时,不主动。为此要督促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结算手续。
综上所述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手段远不止上面所述,建筑装饰工程是在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综合创作的基础上,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局部或全部进行修饰打扮与装饰点缀的一种再创作的艺术活动。因此特别需要在各种施工环节上,进行动态造价控制才能取得建设管理满意的效果。
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固体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整个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程器具购置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等。
第四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造价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其所属的市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工程造价进行具体管理,并负责对各县(含县级市,下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业务进行指导。各县建设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同时是市造价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有关规定赋予的造价管理职能。第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护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公正、合理、准确、及时地确定工程造价。第六条 市造价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规定,组织编制和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建安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区主要建筑材料结算价格、地方材料价格调整系数、工程造价浮动指数和建筑人工日工资单价,根据实际补充和管理省定额缺而本市常用的地方性定额项目,建立资料积累制度和工程造价数据库。第七条 凡从事工程概、预(结)算和标底编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准确地编审工程概、预(结)算和标底基价。第八条 按预算包干的工程承包造价、招标工程标底基价和中标价、按实结算的工程造价,均应经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审定工程造价资质的部门(以下统称工程造价审定单位)的审定方为有效。
第九条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预算或中标造价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和进行工程招投标的依据。第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在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工程结算应由有资格的人员根据竣工图、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承包合同等工程资料和有关定额及计价规定编制。
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审定单位应在下列期限内提出工程结算的审定结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在30天内;1000万元以下的,在45天内;
3、000万元以下的,在60天内;
3、000万以上的,在90天内。承发包双方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工程造价审定单位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第十二条 造价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从事工程预结算的编审单位、编制人员、预结算书进行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和培训发证和管理工程由市造价管理部门负责。造价管理部门每年应对从事工程造价预、结算专业人员所持的资格证书进行一次年审验证。第十四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必须对编制概算、预算、结算、标底负责。对编制质量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视其情节轻重,做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组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国家建设部或省建委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业。第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向社会提供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服务,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等。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可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收取中介咨询服务时,可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一)工程预算(结)算编制费按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下同)的3‰计取;(二)工程预(结)算审核费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对外商投资工程项目的收费可参照上述标准,在30%之内上浮。
如何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
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体制机构 要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必须要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仍然不是十分健全,没有形成专门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部门,工程造价的管理还是依附于其它部门,这就造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某些漏洞和缺陷。
同时还要继续推进计价依据的改革,继续加强管理中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对造价管理工程中的动态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个过程实施全方位的监控 不但要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体制进行全面的完善,而且要对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增强过程造价管理的透明度,对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预算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提高项目研究报告的精确度,对工程造价的设计要严密监控,这样不但可以对工程造价的设计进行一定的优化,还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有效的监控,从而达到促进建设资金的合理运作的目的。 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 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离不开技术人员的支持,要想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必须从人才的培养上着手,由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技术性以及实践性,所以必须精心培养一批高技术、高质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的工程造价管理团队,从而推动建筑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行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建筑行业是一个发展迅速,不断变化的领域,只有不断地与外界交流与沟通,了解当前工程造价领域的基本情况,才能更好地发现自身的缺点与不足,学习别人的优点与长处,在自我批判中得以提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作用
工程造价管理目的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不断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装饰工程已经从原有建筑工程定额计价中独立出来,因此对于占总投资相当大比重的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尤为重要。
一般的,建筑装饰工程具有以下特点:①建筑装饰工程是以实用价值为前提,以美学原理为依据,以各种装饰材料为基础,运用不断更新的施工技巧来实现的艺术品,因此无法准确地确定各种装饰方案的优劣。
②业主在前期对建筑装饰方案只有一个构想和在投资上的限额,在功能上、艺术上只有概念性、原则性的意图。
③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高级装饰,一般的设计单位、建筑公司难以胜任,需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和装饰公司进行设计、施工。
④各种装饰材料、构件种类繁多、价格差异较大,有些材料、构件即使同样规格、型号,其价格有时相差高达数百倍。
⑤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结合紧密,尤其是其中艺术品的设计、施工具有不可分割性。
⑥建筑装饰具有相对动态性,建筑装饰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意识和喜好及装饰材料的变化而更新。据统计公共娱乐场所平均3年即重新装饰。
⑦装饰工程设计变更较多。⑧建筑装饰工程总价的目标控制,需围绕着装饰的效果、功能、质量及工期等目标来开展工作,即装饰工程的设计、投资、质量、工期紧密相关,无法对投资目标单独控制。⑨建筑装饰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复杂,这是由于装饰施工工艺复杂、变化快,有的还伴有工艺品和家具等制作的特点,公开颁布执行的装饰定额无法全面、及时、准确地满足工程需要。
⑩建筑装饰工程投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目前许多装饰工程存在仅有方案设计,没有施工图设计的现象,或由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不易分割性,以及许多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是同一单位的特点,将装饰设计与施工作为同一个合同进行招标,这必然造成标书中造价可比性的降低。
二.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费用分析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主要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
直接工程费又包括直接费和其它直接费。直接费则主要指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当工程类别确定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率就确定了,而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可变因素,它因工程结构、材料、以及预算人员水平高低而变化。 ①人工费对造价的影响。
以装饰工程取费程序表看人工费对造价的影响。在高级装饰中是以人工费取费的,由于工程类别的不同人工单价不同,人工程度高、技术密集型的工程,人工工日数的节约,将直接影响人工费,合理节约人工费的方法就是在仔细阅读图纸、规范、熟悉工艺情况下,合理安排施工。 ②材料费对造价的影响。造价中的材料费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另一部分是根据文件依实调整的主要材料价差和次要材料价差(以基价系数进行调整)。
③装饰定额对造价的影响。
三.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决定因素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决定因素主要体现在: 在评估决策、设计阶段,造成工程造价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有:①缺乏长远规划,不按基建程序办事,以至于工程缺少充足的前期准备时间,有些工程处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状态。没有可研的论证,没有多种技术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给工程造价留下很多缺口,使工程造价难以准确控制.对设计方案及工程科技水平不能正确地定位,缺乏长远 考虑,以至科技水平很快落后或项目很快又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室外建筑装饰本身就是对都市景象的反映,若不科学设计及合理规划,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
②对设计的投人及深度不够,设计质量不高,引起施工工期设计变更量增大。据分析对项目投资影响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阶段影响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投资的可能性为5%-35%。
显然在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③对资金建材无充分准备,缺乏统一规划,或因资金材料等原因,导致开工有日,完工无期。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控制要点
浅析项目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的要点和重点 建设项目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在建设市场中的表现是工程造价。由于其涉及相关单位、部门较多,因此对其管理是多方面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职能部门等。
投资人或项目管理者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它包括建设工程的决策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1.在工程项目决策立项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1)投资决策是项目建设的最初阶段,也是最主要和最容易忽视的阶段。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比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正确的项目投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
由此可见项目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
(2)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的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在项目建设各大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可达80%~90%之多。 因此投资人或项目管理者必须对项目的决策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方面,必须根据单位发展战略和项目开发的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地、系统地论证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资源条件、市场预测、工程技术和财务经济评价等的里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进行全面评价,作出投资决策,以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目标;另一方面,力求编制的投资估算尽可能全面、充分地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不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拟建项目经过项目决策立项后,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建设质量、投资回报和工程效益。
因此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决定性环节。
(1)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方法:①采用设计招标形式选择最合理的设计方案,促使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
②对扩初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比较与分析,选取最合理的方案;
③推行限额设计。在整个设计阶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贯彻“先算后画”,把钱用在“刀刃上”。
彻底改变目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概算见分晓”的不良现象。
(2)据研究分析显示,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造价的l%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影响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设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有较大影响,如建筑的平面布置形式的设计,进深与开间的选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的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多层框架结构的工业中心(四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位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米),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混凝土,并可降低埋深和减少土方开挖量,相比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办公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1)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确定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条款。这些条款的责任、约定必须清晰、明了、有制约性,且可操作性强。主要包括:①施工合同价款: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可调单价合同。一般来说对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这样既体现了招标的公正性、严肃性,又有利于施工进展工程中的工程款拨付控制;对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前期准备不甚充分的施工项目,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以更好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实际费用支出,所以该类合同条款必须明晰。
如果为固定总价合同,必须写明总价固定包干的范围,应包含双方在工程招标书和中标书及其附件已经明确的工程内容和预计的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应附明确的施工图纸目录以及施工范围);
②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这些条款包含了本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一经签订,不可随意更改。这些条款往往与投标人的优惠条件一同出现,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情况的多样性、不确定性,几乎没有一个工程是不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这些条款约定了发生这些情况后的工程价款处理方式、结算方式,对这些条款必须仔细推敲,认真对待;
③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就整个项目实施的各环节而言,施工阶段占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时间最长,在施工期间造价控制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工程款拨付的控制。对承包商的工程款拨付,或以时间进度为节点(一般以月进度);或以形象进度为节点,总之,都应该是在总合同价款控制前提下的多节点控制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工程款拨付的控制。对承包商的工程款拨付,或以时间进度为节点(一般以月进度);或以形象进度为节点,总之,都应该是在总合同价款控制前提下的多节点进度款控制,一般在进度款提交、核定和拨付时间上应有明确规定,以维护双方利益,在资金上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2)招标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建设单位对市场价的掌握程度。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其建造造价离散性很大,项目管理者在招标中可采取的办法:①设定标底但不唯标底,评标时,对商务标上下封顶,低于底线的,必须有可行的降价措施;
②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使真实的价格更加明朗化;
③用奖励的办法鼓励承包商使用新技术来降低工程造价;
④引导承包商在费率上进行竞争,对有些主材料占比例大的项目,大幅度进行总价降点对承包商显失公平,可采用综合费率降点招标。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1)投资人或项目管理者在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的管理是为使项目要求的质量、工期、费用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施工项目造价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2)在组织措施上,建设单位应督促承包商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工程造价,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施工方案包括四方面内容:①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正确选择施工方案是降低造价的关键;
②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求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降低造价的技术措施;
③严把质量关,杜绝返工现象,缩短验收时间,节省费用开支。
(3)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材料费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一般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60%~70%。
可见在施工阶段,搞好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十分明显。项目管理者可在施工过程中参与主要材料的选型定价,为做好选型定价工作,要认真调查和分析材料市场的价格及其走势,对商品混凝土、钢材、门窗、水电及墙地面装饰等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协助承包商进行多家比选,对大型的工程项目还可以组织供应商进行招标,在质量、服务、价格方面反复比较,从中选优。
五.在工程竣工审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承包商将整个项目的竣工结算提交给发包人(投资人或项目管理者)进行审查时,为了避免承包商在结算过程中,虚报工程量和高套定额基价等以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项目管理者可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注明超过审查额度的一定限度时,审查费用将由承包商支出。
综上所述作为投资人或项目管理者,如果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从项目的的各个环节人手,找出控制要点,突出重点管理,实施建设过程严格监控,这样以来,就可以将建设工程总造价控制在预计或理想的范围内。
装饰现场成本管控风险有哪些?看完你就懂了
一.工期纠纷——施工合同最普遍的纠纷 案例介绍:XXXX大厦工程业主索赔工期损失527万元。总包索赔工期违约金990多万元。
工期签证的依据:�合同关于工期顺延的条款(共21个条款); �施工进度计划表(根据合同工期或总包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科学可行的装饰工程详细的工序进度表)。关键工序线路 A. 按照工序进度表进行工期控制。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分析工期是否有脱节,脱节的原因(自身原因,业主原因、其他单位原因、分包单位原因、其他可索赔工期原因)。 B.根据上述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自身原因:内部协调,加强供应,提供管理水平,科学地安排工序搭接,减少人员窝工; 业主(总包)原因(详见21个条款)、辅助材料。 业主(或总包)另行发包的其他单位原因: 如:淮海晶华苑-占有工作面、工序搭接延误工期、损坏返工等等。 其他原因:如政府要求-非典期间的停工整治、高考、重要会议期间的停工(珠海航展);法律法令的调整(强制劳动时间);客观条件的影响-天气、停水停电等等。
措施:申请工期顺延,办理工期签证; 分包单位原因:加强分包管理,向分包单位主张工期赔偿。 工期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A. 签证的形式:签证类似于补充协议,因此签证应当具备协议的相关要件。 (例:淮海晶华苑停工工期签证) 签证主体:向谁主张;主送、抄送;造成工期延期需要增加合同工期的原因事实(指明即可); 举例:图纸提供延迟(图纸签收单载明的签收时间)。
工程师(监理、业主代表)批复迟延(报告时间、批复时间)。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文件编号、内容;对关键线路的影响分析)。 天气原因(气象报告); 水电(有关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及对施工的影响情况);迟延付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实际付款时间);顺延工期的合同或法律依据(具体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要求顺延的工期天数(清楚明确);计算依据(对比施工进度计划和关键线路);合理回复时间(28日回复),视为默认条款(逾期不回复视为默认)。
B、签证的提取、签收、送达 、办理工期顺延的签证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规定时限的,一般不要超过7天;(有利于监理业主的审核和确认)一式四份,业主、总包、监理、自身各一份;有权人签收(文件签收薄;文件上签收栏)传真,保留传真凭证;快送,保留凭证;公证送达,保留公证书。 C、签证的技巧: 公关途径;避重就轻;注意延续时效。 D. 签证的法定形式:被索赔方批准顺延工期多少天。 E. 签证的法律效力:一经批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关系 属于业主方(总包方)原因: 可原谅但应补偿——影响关键线路的索赔工期,附加的开支应予补偿。 属于客观原因: 可原谅但不予补偿——工期可以顺延,费用不予补偿(不可抗力,停电停水)。 索赔报告
1.编写技巧
1.编写技巧(16字):事件真实,证据确凿;分析清晰,计算合理;文字简洁、论理透彻;逐项论述,层次分明。
2.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 形式:开头(序言) 索赔事项概述(背景资料、理由) 具体索赔要求:延长的天数、索赔的款额; 落款:编写人、审核人、签发人 索赔事项概述:索赔事件的发生、处理过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的时间; 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 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索赔计算部分 工期计算的依据:计划工期、关键线路、实际延误工期,需要顺延的天数。 费用计算的依据:延误的天数,每天损失额(人工费、设备机械闲置费、管理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公司管理成本)。 索赔计算部分: 附件:相关证据——事实证据、计算证据、索赔依据索赔报告的送达——注意合同36.2条视为认可的规定(此条使用的前提是施工方在28天内提出),因此施工方的义务是递送报告,是否批准并不是非常重要。 索赔的一般程序 提出索赔意向——简单提出事实和 要求,无需分析,也无需附相关证据,口气比较婉转(14天、28天);报送索赔资料(28)天; 根据业主要求补充相关资料;过程中磋商、谈判,达成协议或 办签证;提起诉讼或仲裁。
二.质量纠纷 司法解释关于质量纠纷处理的规定(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五条) 确立以下观念:施工的质量责任由施工方承担,质量合格是获取价款的前提(合同法279条,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除非: 1.业主委托的设计人的设计错误或有缺陷(案例:临海杰亨工艺品厂房工程)。 2.甲供、甲指乙供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如:甲方供应的预制桩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注意,禁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范畴,而不是指一般通过正常检验、检测可以发现的问题。(建筑法第59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对甲供材料设备、甲指乙供材料设备都必须进行检验,若未经检验使用在工程上,即便是产品质量有问题,也主要是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对甲方指定材料、设备的,应保留相关“指定”的证据。 3.甲方指定分包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注意甲方只承担次要的部分责任,分包工程质量责任首先由分包人承担。
4.未经验收,业主擅自使用工程的,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转移给业主,除合理使用年限 内的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责任外,其他质量责任即装修质量责任免除(即业主今后 不得再以已使用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主张权利:违约责任、 赔偿、修复)。 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一次性验收合格问题 (1)合同约定需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如未达到,属于违约,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对此后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施工人仅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2)合同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规定了违约责任,则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自检达到合格后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证明书需能体现验收合格;整改除外; 2.竣工验收与质监站验收、项目综合验收、小业主和物业公司验收的区别 A. 竣工验收——对合同范围内工程所进行的验收。
注意事项: 法定证据——竣工验收证明书; 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后,及时上报工程竣工报告,说明合同范围内工程已经竣工,请求对此进行验收。若业主因为整体工程未结束不予验收,此竣工报告可以证明我们施工的工程已经竣工。 B. 质监站验收——质监站是政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抽检工程,监督验收程序,不是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验收的主体。
业主以质监站未验收主张工程未验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策:及时上报竣工报告,要求业主在多少时间内组织验收,今后可以以未及时验收的责任在业主作为抗辩。 (3)小业主和物业公司验收的法律性质——属于交付使用阶段,因视为移交工程.业主履行房屋销售合同交付房屋,施工人配合,履行保修责任。业主未验收前,应拒绝配合小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验收。
(4)一户一验的规定——发展趋势。
3.工程移交手续的办理 工程移交的法律后果(转移占有,风险转移、保管责任转移)。 业主迟延接受,应发函催告,业主应承担保管费,风险责任自通知移交时转移。
工程移交的证据:移交单(书),钥匙移交清单。 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应有转移占有的证据: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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