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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发表时间:2024-07-23 02:12:31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一般在6%-20%之间。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对其做到确实有效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1.1设计变更的含义和内容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1.2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3)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2 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是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该

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所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 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

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施工单位的索赔。

3) 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

设计失误等。

4) 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前提出。

5) 杜绝内容不详,没有图纸或具体变更部位,而只增加材料用

量的变更。

6) 杜绝未做好开工准备,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

不完善,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变更。

7) 对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各方负责人共同签

字方为有效。

3 工程洽商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 洽商的内容不能超过范围。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洽商

形式出现。

2) 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洽商处理。

3) 洽商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应对所签署的工程洽商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以备发生争议时查证。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4 建设单位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管理的措施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中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 加强图纸会审工作。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在设计阶段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需代价最小,而取得的效果却最好。我们在设计出图前,组织工程科、预算部对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给施工带来洽商,造成经济损失。

3) 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相关人员,使其对合同内容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划清甲乙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4) 及时、准确的办理工程洽商。为了确保工程洽商的客观、准确,我们首先强调办理工程洽商的及时性。一道工序施工完,时间久了细节容易忘记,如果后面的工序将其覆盖,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因此我们一般要求承包方自发生洽商之日起20日内将洽商办理完毕。其次对洽商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要求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的项目和工艺的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洽商发生。

5) 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认可而签发的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口头同意的,事后应按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这同时也是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动态的过程。这就要求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收集信息、资料,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这样才能减少以至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有哪些?

2.设计单位同意后应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认后发施工单位;

3、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见《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

(二)工程洽商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其执行程序见《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程序》。

2.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处理步骤基本上与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相同。

(三)项目监理组在审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度、外观、使用功能等)、进度、投资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是否违反有关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规程,及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文件是重要的施工与监理文件,监理组应妥善保留并归档。

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如何管理.

1.设计变更一般是通过设计单位根据在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的进展,发现某些部位、或者某些建筑使用功能不能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或者有新的设计规范出来,需要调整,或者是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原设计图进行局部、大样图或者较大范围的修改而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字、盖章完善后下发建设单位,再到监理公司,到施工单位执行;

2.还有一部分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些具体的做法不满足施工的要求、或者有更好的工艺来替代传统的施工方法,也可以与设计单位沟通后,再 由 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字、盖章完善后下发建设单位,再到监理公司,到施工单位执行;

3.一般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分别建立台账,并保存原件存档备查;

4.施工单位一般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没有问题,下发到现场工程部指导现场施工,较复杂的,还要给施工员 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后再 实施,有些甚至还需要编制详细的专题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再 组织实施。

工程变更如何有效管理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投资超标是困扰建设单位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随着招投标行为的不断规范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投资超标现象大为减少但仍屡有发生。

工程变更往往带来投资的增加,进而影响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甚至引起争议或索赔。因此能否有效地对工程变更进行管理是建设单位能否实现投资控制目标的关键。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和形式 导致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政府行政法规的调整、事先未预料到的地质条件改变等客观因素,又有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改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调整等主观因素,还有设计图纸漏项、工程量估计不准等难以完全避免的人为失误等。 实践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单等等,都属于工程变更形式的范畴,它们只是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工程变更,并且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主动或应建设单位等的要求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的实施很有可能带来工程量变更和工期变更,同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就设计变更的实施带来的费用增减、工期延长或缩短等签订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单是对工程量的变更、工期的变更、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材料和设备的更换等某一项工程变更具体内容的确认性文件。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 笔者认为,对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应遵循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二是必需的工程变更,应合理确定变更的经济结果。 如前所述,导致工程变更的原因多种多样,要想在建设工程特别是大型建设工程中完全避免工程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们可以做到减少工程变更,尤其要尽量避免因建设单位需求变化等自身原因和设计图纸漏项等人为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图纸、改变施工方法等工程变更建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同认真研究施工单位建议的合理性,也即工程变更的必要性,要坚决防止施工单位借工程变更为由达到增加工程造价、获取更大利润的目的。对于确需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牢牢把握住价格和工程量这两个影响工程变更经济结果的关键因素,必要时借助造价审计单位的专业知识,把工程变更的经济结果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只有这样建设单位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才能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经济结果,才能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标。

三.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一般来说工程变更是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和结束的。但是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都与工程变更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设计阶段完善的设计是减少设计变更的重要因素,招投标阶段编制全面、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变更,竣工结算阶段应对工程变更的经济结果进行最终的认定等等。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而不仅是施工过程中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1.设计阶段。一个好的设计完全可以避免因为设计的缺陷等设计本身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

当然好的设计并不单是设计单位的事情,建设单位也非常关键。首先建设单位应清楚自己的需求,明确建设工程的用途、标准、投资规模等;其次建设单位应把这些需求明确告诉设计单位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规模内进行限额设计,必要时设计单位应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最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自己的需求、投资等各方面因素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一经选定,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应该更改。 2.招投标阶段。设计方案确定后,建设单位应通过编制全面、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自己的需求、材料和设备的指标、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量等,这样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因为需求描述不清晰、材料和设备更换、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改变以及工程量不准确或者漏项等引起的工程变更。

建设单位还应该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法,是固定总价法还是固定单价、工程量调整法或是单价和工程量都可以调整法等,这直接关系到工程量变化和物价快速上涨等因素影响单价等情况是否可以进行工程变更。另外评标办法也可能会间接影响到工程变更。实践中有很多施工单位通过低价甚至是低于成本价中标后,千方百计制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费用,让建设单位甚是头疼。因此笔者认为,评标办法不能单以价格低为最优,而应该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即要在剔除报价不正常低的投标单位的基础上采用低价经济标得分高的评标办法。

3.合同谈判阶段。投标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应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谈判中双方应就工程变更的提出时间、审批程序和计价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理论上工程各方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但实践中以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居多。

首先建设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除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等特殊事项外必须提前一段时间(比如7个工作日)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这样建设单位才有充足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变更,否则可能会影响工期。其次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必须编制工程变更预算,说明工程变更可能导致的经济结果,作为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再次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严禁施工单位先实施后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以签认。

最后双方应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标准。计价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施工单位投标时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时没有相同项目、有类似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时既没有相同项目、又没有类似项目但有市价的按照市价计算;投标时即没有相同项目、又没有类似项目且没有市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4.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变更实际发生的期间,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首先建设单位应牢牢把住工程变更审批关,应坚决拒绝不必要、可有可无、甚至是故意编造的工程变更。在这个环节建设单位应充分依靠但是绝不能依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必要时建设单位应邀请、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其次建设单位内部应建立有效的工程变更审批机制,应尽量避免一人就能审批工程变更的情形。

一般而言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都应该参与工程变更审批。再次对于必需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尽快审批。一般而言建设单位批准工程变更,也就意味着建设单位认可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变更预算。但是实践中工程变更预算往往超过施工单位实际费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变更预算进行认真的审核,如果建设单位缺乏审核能力,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造价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最后对于批准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和内容实施变更。另外对于更换材料设备的工程变更或者原属于暂定价材料设备的确定,施工单位应提供多种品牌型号的材料设备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审核,必要时建设单位甚至可以自行组织材料设备采购,通过招标等方式降低材料设备价格。 5.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建设单位应认真核定、必要时委托造价审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根据合同确定的工程变更计价标准确定工程变更结算金额。同时建设单位还应认真评估工程变更效果,总结工程变更管理中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进工程变更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施工中洽商变更签订管理要点有哪些

工程洽商是指某个部位施工有困难或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成本过高等原因 由施工队提出更改施工方案 或改变质量标准为目的,不涉及资金变动。一般只要求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即可签定。

关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单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设计变更是指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2.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

(9)由天气因素导致施工时间的变化;由于以上原因所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2.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扩展资料设计变更原则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4.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6.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7.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办理材料代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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