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新手必知: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应注意的问题

新手必知: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应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23 02:14:39 来源:网友投稿

为了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了“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从由定额计价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

下面根据本人实际招标工作的经验,谈一下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好处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量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①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②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③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④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⑤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为了简化计价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实物消耗量,结合企业的施工水平、施工管理成本和设备的配置、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整以及风险预测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计价。所以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招标投标,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鼓励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对推动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节约项目投资都十分有利。应注意的问题是:工程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报价,就不能保证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如果投标人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则意味着投标人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二、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南京市招标办(2002)字第08号“关于防止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的若干规定(试行)”中也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废标处理。

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国电力招标网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是标单位争取中标的第一要素。虽然招标文件基本相同,但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一定会在招标文件上反映出来,只是许多投标人认为都是一样的,没有仔细看而忽视了。

2.仔细审查和复核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1质量: 针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虽然规范上有明确要求,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表现为部分编制内容不完整,该编的未编,已编的部分留有活口;也存在以建筑工程为主的工程,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时,有些非安装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就会出现漏项或与工程出入较大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投标单位,在拿到招标文件时,不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只是把投标报价作为重点,以为控制了总价,投标就可中标,其实不然,由于清单的问题,不仅带来评标过程中的困难,而且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在投标单位拿到招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要对照图纸、招标文件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和复核。

2.2数量: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由投标人提供了,但是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人,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在复核工程量时,对于几何形状规则、尺寸确定的构建(比如梁、板、柱、墙等),主要复核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对于几何形状不规则、几何尺寸需要在施工中核定的项目(如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桩基等),需要结合现场考查和标前会,获取必要的信息,分析工程量增减的可能性,估算工程量差值。

3.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完成一个合格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 人、材、机的消耗量应该根据本企业的企业定额消耗量标准确定,在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就参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消耗量定额。

编制报价书时注意,此消耗量定额中人、材、机的用量是一个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的数量。人、材、机单价是市场价格可从多渠道获取,对获取的信息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整才可使用,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方式是应用本企业材料供应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但是在目前招投标中,为了便于评标,招标文件中往往会规定一些人、材、机的单价和调整范围,所以编制报价书时,投标人一般只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人、材、机单价作适当调整,招标文件没涉及的单价一般按消耗量定额中的单价,不作调整。

目前,材料信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材料种类有限,规格型号不全,而新材料新工艺又不断涌现,材料价格变动频繁,信息价不能满足实际投标的需要。因此投标单位必须自己收集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并不时更新,特别是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和设备,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其价格占安装工程造价比例相当大,所以掌握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是非常必要的。调整材料价差后就要考虑适当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所计取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一般都是经过投标单位的精心测算或根据经验得出,基于现阶段评标大多采用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管理费率和利润率都取得较低,风险也必须确定适当。

确定综合单价还应注意如下事项:

(1)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当出现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到施工时发、承包双方再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材料暂估价的处理。

招标文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合理确定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

在确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除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的项目外,每个工程还有其特殊性,针对其特性,费用项目可以增减,并确定不同的费用比例。 比如,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一般都是在原址施工,因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劳动降效费。又如道路工程,要充分考察其周围环境和原有地下管网等情况,考虑是否增加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考虑需保护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保护费用,考虑地下管网的保护费用等。

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企业承担的风险就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编制。 其他项目费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6.合理取费,确定工程报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特别是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以前取费向来是遵循行业规定计取,而现在已转变成行业指导性和参考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出单位工程报价中的各种费用比率,因此给企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计取哪些项目,计取多少费用,必须综合考虑,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下,各种费用也不可能考虑很多和很高。

管理出效益只有管理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上风。当然规范和税金具有强制性,在投标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取。

7.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

良好的投标策略运用,将会大大有利于我们的工程的利润获得。常用的投标策略主要有: 7.1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遇到施工条件差,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遇到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标人都可以做的工程;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无工地转移时;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的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等情况,报价可适当低一些。

7.2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1)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于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

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2)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

求文档: 浅谈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为了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了"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从由定额计价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下面根据本人实际招标工作的经验,谈一下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好处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量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①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②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③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④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⑤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为了简化计价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实物消耗量,结合企业的施工水平、施工管理成本和设备的配置、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整以及风险预测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计价。所以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招标投标,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鼓励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对推动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节约项目投资都十分有利。应注意的问题是:工程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报价,就不能保证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如果投标人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则意味着投标人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二.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杭州市招标办(2002)字第08号"关于防止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的若干规定(试行)"中也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废标处理。

1.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的;

2.有实物工程量而无报价且又没有附相关说明的;

3.未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暂定材料价格进行报价或擅自变动暂定价的。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也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规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市场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对工程实施阶段的结算与合同价管理也有好处。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一般的招标文件都明确规定,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工程量有误差,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计价规范》4.0.9条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应注意的问题是:合同约定这个关键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应约定。约定的内容分二部分:

1.是约定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项目、有投标单价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没有项目、也没有投标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发包人确认时,可参照类似项目、类似投标单价签证。

2.是约定调整幅度,即工程量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占合同价的比例,在约定幅度以内的,其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方法杭州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和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已推行了几年,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和许多需完善的地方。一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项目其评标标准和方法大部分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于市场交易环境不成熟和个别投标企业不正当竞争、压价竞争或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中标后,其综合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工和交付。

因此投标企业需加强对投标综合单价的合理测算,组成较合理的投标价格。二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和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不够完善,原有工程量清单基本按定额子目编制,有些项目特征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不够准确,选用的材料也不够明确,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尤其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判断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有误或差异。

因此招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或招标答疑时明确某些项目特征、做法和选用的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工程结算方式和价格调整方式。三是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投标企业在综合单价中对市场风险因素的考虑较难掌握。

因此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相应的条款,较合理的减少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本着市场问题由市场自身解决的原则,希望招投标双方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市场活动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逐项填报。对于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报价表的其他项目或合价中。

这是国际通用的方法,业主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综合单价要把各个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包括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施工措施费亦是如此。即使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费用,均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专项费用指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它不列入竞争范围,按综合基价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取并上交或统筹,税金亦是如此。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核实后进行调整。

(3)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单价指材料、设备在施工期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品种、规格和价格。

(4)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差额在15%以上(含15%)时,允许调整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具体调整办法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合同价款的变更,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办理。如招标文件和合同没有约定,应按下列办法调整: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价格。协商不成应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解决。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