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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标底的编制、审核及在招投标机制中的作用

发表时间:2024-07-23 02:15:05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工程建设中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已存在多年,由于推行招标投标竞争制,我国的建筑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业主能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达到了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的目的。

建筑业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编制标底拦标价和运用标底拦标价投标,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标底、成本、成本控制,利润之间的关系也是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必须共同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一、标底的编制

1、标底编制的原则

招标阶段工程设计深度和内容必须明确。为了便于投标报价进行比较,标底项目划分不能以概算为标准,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一致。

要收集和了解有关专业定额、国家现行取费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详细了解工程建设地区的地形、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以及场内外的交通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切实可行的标尺,是评标、决标的重要依据。

影响标底编制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投资环境不良

2)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制约

3)设计深度、规模的影响

4)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水平的影响

5)材料价格的影响

2.标底编制的方法

标底编制与投标报价编制基本相同。标底由编制人单位按程序审核、盖章和确认。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二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但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标底保密这一规定已经不能有效制止哄抬标价的作用。为了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防止哄抬标价,造成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标底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

标底编制,需要根据工程招标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和编制方法。其编制方法有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

1)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按规定另计算。

2)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是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标底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在为建设单位制定标底或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中,无论用工程量清单还是定额计价,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也发挥重要作用,从而避免标底和报价的盲目性。

请问标底是什么意思?它在招投标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所谓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所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基本概算: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对于超过标底过多的投标一般不应考虑。

从竞争角度考虑,价格的竞争是投标竞争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当然应以价格最低的中标。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有些投标人先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过低的投标报价抢标,中标以后再同业主讨价还价或以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理由进行扯皮,迫使业主提高合同价格。这种情况从根本上破坏了招标投标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为废标,不予考虑。

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民用工程中标价格应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上下5%之间;工业交通项目应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上5%下7%之间。应该说将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是不符合国际上通行作法的,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要求。这种作法需要通过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包括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合同履行责任制度等逐步加以改变。

招标投标法既考虑到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公平竞争要求,又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对标底的作用没有一概予以否定,而是采取了淡化的处理办法,规定作为评标的参考。当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低于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成本的投标报标,不应予以考虑。但如何确定投标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成本,在技术上有很大的难度。

因此这一规定在执行上是很困难的。在国际工程招标中,标底也是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在《FIDIC招标程序》的使用指南中建议,在评标中当所有投标均大大超过业主的预算额而考虑否决所有投标之前,业主可以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单独谈判。

另外它还建议在评标时应找出那些标价明显太高或太低的投标书,并应引起业主的注意。因为标价明显过高或过低,可能意味着对合同范围和技术规范的理解有重大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授予合同给报价太低的投标人可能导致显失公平或合同难以履行。

标底在评标时有何作用?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和)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和)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标底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使标底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

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

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工程招标,标底的作用有哪些?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工程或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通俗讲就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标底的主要作用: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标底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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