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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建筑工程合同价格

发表时间:2024-07-23 02: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量清单在国外,特别是英联邦国家和地区早已广泛应用,在国内一些外资项目和少数一些国内项目也已得到应用,这也是国内造价管理发展的趋势。加入WTO后,国内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采用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模式进行工程招投标,进行合同、造价的管理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此研究工程量清单及其与合同价格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工程量清单与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多种形式,如确定数量、暂定数量、参考数量等,而有的情况下则没有提供工程量。不同的工程量清单适用于不同的合同形式,而其合同价款的计算也不尽相同。合同价格与工程量清单的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工程量清单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或图纸/技术说明

固定总价合同虚拟分项

单价合同

近似工程量清单

合同价格与工程量清单

1.1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

(1)根据工程量清单(BillsofQuantities)得到的总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由有关专业人员(如QS)编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由投标者报价,合同总价事先确定。如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发生时,工程量固定不变,合同总价维持不变;若有设计变更时,变更款按增减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计算,决算总价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采用增减帐的方法确定。该种合同一般适用于设计比较详细的大型或复杂性的项目,使用最为广泛。

(2)根据图纸和技术规范(DrawingSpecification)得到的总价合同

招标文件中不合工程量清单,投标者依据图纸及技术规范报价。有时QS会编制工程量清单供投标者参考,该参考数量乃善意无承担地提供,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投标者在投标时可对参考工程量清单作出修改或重新编制或予以接纳,所有与之相关风险全部由投标者承担。但在合同条款或工程量清单说明(或备注)中将会注明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合同单价,该单价将作为计算变更及中期付款的依据。

该合同方式下,如果没有图纸及技术规范之变更,决算总价为合同总价图纸及技术规范之变更,变更款按图纸及技术规范差异及合同单价计算,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该种合同方式适用于:

a)在招标前设计已完成、技术规范已编制的项目

b)小型的或简单的项目

c)复杂项目中某些以指定分包商完成的专业工作

d)也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作

1.2单价合同(UnitPriceContract)

单价合同适用于招投标时设计文件还未编制完成的项目,以保证公正公平的竞争。计算价格时采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报价中的单价相乘,合同总价只有在项目完成后才能确定。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

(1)虚拟分项法

由有关专业人员(如QS)根据项目的性质及特点拟定该项目的主要分项项目构成清单,投标者根据拟定的分项项目清单逐一报价,中标后承包商的报价即为合同单价。计算价格时(包括中期付款及竣工决算),采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报价的单价(若无此单价则采用市场价)相乘:

支付价款=实际完成的分期工程量*相应的

合同总价只有在项目完成后才能确定。为控制好造价,虚拟分项的项目愈详尽愈好。

(2)调整标准单价法

由有关专业人员(如QS)拟定项目的分项组成,并赋予每个分项标准单价,投标者根据自身情况报价,只需注上标准单价的百分比增减额即可(通常一个分项一个百分比)。中标后的单价清单即为合同价:

业主的实际支付款=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相应的单价

为控制好造价,虚拟分项愈详尽愈好,标准单价应接近于市场合理价格。

(3)近似工程量法

分项项目构成由有关人员拟定(类似虚拟分项法),但每一分项由工料测量师赋予近似工程量,投标者接近似工程量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但可作为中期会款的参考),在竣工决算时,所有合同文件中的数量均需重新量度。而承包商所报单价是合同的组成,为中期付款及竣工决算的依据:

业主的实际支付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应的单价

该合同方式适用于部分设计工作已完成,估计的工程量有一定的可靠性。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设计和施工可搭接,而其缺点在于投标者考虑到工程量的不确定性,可能在某些分项上抬高单价报价,即通常所说的不平衡报价的一种。

需说明的是在实际中并不一定仅仅采用某一种合同方式或工程量清单形式,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两种及以上相结合的方式。譬如根据设计的详尽程度,在大部分项目上采用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总价合同,工程量为确定数量。但由于招标时某些项目的工程量还不能完全确定,或由于其他原因,则这此项目可采用暂定数量,即工程量清单采用确定数量和暂定数量相结合的方式。

2合同价格风险分析

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不同形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他获得的利益也不一样,同时他们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通过根据图纸及技术规范确定的总合同,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最大,考虑到不确定因素,其在报价过程中可能会抬高某些项的报价。而造价+百分比酬镏金合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最小,业主相应承担大部分风险。对于其他合同形式,业主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如图所示:

根据图纸及技术规范确定的合同总价

根据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合同总价

单位合同

造价+固定酬金

造价+百分比酬金

业主风险

不同合同形式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

工程合同价计算公式

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可调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承发包双方应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后的价款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期较长的项目法律依据: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来计算:

(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有什么区别

建安工程总造价可以有以下三种计价方式得到:

1.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2.定额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并计算出总价,再通过评标,最后确定合同价。特征: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与工程的特质有关,与计价模式没有直接关系。一般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不跨年度)、施工图纸明确(或者涉及专项图纸深化设计)时,采用总价合同比较有利,因为对承、发包双方来说价格比较可控,风险较小,可简化双方协调、管理等很多手续。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总价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是固定的,而固定单价合同的单价是固定的,合同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等于工程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与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之和;

2.概念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 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合同价款是什么意思

合同价即中标价。

1.建筑工程的合同价:指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中列明的合同价格,对于以单价合同形式 招标 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各种价格的总计即为合同价。

3.合同价即中标价。经公示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中标价就受到法律保护,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中标价格属于招投标活动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有关“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之规定,发包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利润。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作用:①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将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信息。这使所有投标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观、公正和公平的。

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内容,依据企业定额计算投标价格,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

③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④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在发生工程变更、索赔、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等情况时,可以选用或者参照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计价项目与合同单价来确定变更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相关费用。分类: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类:①直接费单价(也称工料单价)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②部分费用单价(也称综合单价)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竞争性费用。国内的做法一般是: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③全费用单价(国际惯例)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量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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