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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能同时报考两个专业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2:35:24 来源:网友投稿

一级建造师报考第二个专业是在四科全部通过的情况下,并获取了一建证书时,只能在第二年才可以报考增项,即报考第二个专业,也就是第一次考试,考生必须报考一个专业+三个公共课,所以一级建造师不能同时报考两个专业。

一建考试科目及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参加“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相应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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