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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考研复试线及相关通知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0:52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要求的通知(第2号) 各位考生:欢迎你们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愿你们成为未来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2012年3月30日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专业学位)》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了《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相关条件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招生专业、类别/领域(以代码为序)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生源类别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附加条件 调剂数量 备注
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学一志愿考生3103838100100(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考生本科院校经过专业评估者优先,其次虽未通过评估但五年制学校优先。

调剂考生32038381051052
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一志愿考生3203838100100
调剂考生33038381051057
081304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一志愿考生30038389090
调剂考生310383895952
083300 城乡规划学工学一志愿考生31038389090
调剂考生315383895954
083400 风景园林学工学一志愿考生30038389090
调剂考生310383895953
130500 设计学艺术学一志愿考生3253434100100
调剂考生3403434105105(1)调剂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设置相关本科专业的时间在2000年及以前者优先。

10
0851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一志愿考生31038389595同081300建筑学(学术型)
调剂考生320383810010015
081401 岩土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30538385757调剂生:通过住建部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学校和211学校的考生优先。
调剂考生330383857572
081402 结构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350383857571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31038385757
调剂考生350383857572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30038385757
调剂考生340383857572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300383857573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32038385757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分专业方向调剂:成绩要求参照081401、081402、081405、081406、082301、082303等专业对应的调剂考生复试成绩要求27
调剂考生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315383857571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315383857572
081103 系统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315383857572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315383857572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31538385757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29538385757
调剂考生300383857574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一志愿考生34050507575(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调剂考生须符合本校《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中报考条件第2条规定。

调剂考生340505075752
120202 企业管理管理学一志愿考生34050507575
调剂生340505075752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学一志愿考生34050507575
调剂考生340505075752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290383857573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290383857572
1251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硕士一志愿考生1504182
调剂考生150418210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29038385757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2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生29038385757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3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29038385757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7
085215 测绘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29038385757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5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工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
调剂考生310505080802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工学一志愿考生32038387070
调剂考生0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30040406060
调剂考生300404060603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一志愿考生30040406060
调剂考生300404060602

(2)2门考试的业务课中有《艺术史》或《艺术概论》等理论课者,在满足国家线要求的前提下,可降低业务课成绩要求。

(3)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设置相关本科专业的时间在2000年及以前者优先。

2009 理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理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调剂考生290383857574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理学一志愿考生29038385757调剂考生290383857574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规定: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进入复试考生须准备的材料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使用)和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3.考生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从本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体检表用)。

5.考生在学校财务处缴纳入学考试复试费的发票原件(供查验使用)。

6.考生将以上材料在复试前交送二级学院。

四、复试费、培养费缴纳标准及要求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

173056003)标准为人民币100元/人。

2.2012年本校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培养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6000元/人;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0元/人(按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分两次收取培养费,每阶段收取人民币25000元)。

3.对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签定相关协议书。

五、调剂进入复试和录取的程序与方法1.本校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帮助文件)及时公布生源缺额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本校通过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等。接收调剂生源额满为止。

3.考生如实填写、提交调剂信息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收本校回复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回复;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本校信息的考生,本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对拟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5.各二级学院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及体检。

6.对参加本校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一志愿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由本校出具初试试卷调档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

7.本校对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及进行政治审查。

8.学校最后审查,报教育部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学校、学院信息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西城校区邮政编码:

100044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研究生处首页:http://yjsc.bucea.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丁建峰 010-68322241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艳华 010-68322137 学 院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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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王宇石wangyushi@bucea.edu.cn010-683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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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刘 星liuxing@bucea.edu.cn010-68322540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赵世梁zsl@bucea.edu.cn010-68322514
文法学院徐丹石xudanshi@bucea.edu.cn010-68322158
理学院李 冰libingn@bucea.edu.cn010-683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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