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中标建造师是公职人员,招标人有权利拒绝与其签合同吗

中标建造师是公职人员,招标人有权利拒绝与其签合同吗

发表时间:2024-07-26 10:19:00 来源:网友投稿

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紫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此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原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74条规定,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10以下的罚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