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区建筑高度计算规则
建筑限高是指根据特定条件要求,对建筑高度进行限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值。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3.1.2条的规定,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为: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4.3条对建筑高度控制有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a.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b.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c.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d.当建筑处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时,也应控制建筑高度。
另外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2)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以及当建筑处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时,建筑控制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作为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b.在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的建筑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高度是: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a)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且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b)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c)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