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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先后顺序

发表时间:2024-07-28 04:03:14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工程专项的验收顺序:

1.规划部门一般施工放线后,验一次,主体完成后验一次,合格后换规划许可证正本;

2.消防验收在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完成,要与消防批准的图纸相符,要进行必要的检测(联动、烟感、水枪的喷射高度等);

3.节能验收,与设计相符,在节能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完成,节能施工过程中也有检查,提前通知;

4.人防验收,按图施工,人防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完成,联动试验;

5.防雷检测,工程完成后,进行检测;

6.室内环境检测,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完成;

7.基础检测验收,在基础结构完成后,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

8.结构实体检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然后在砌体完成后进行主体验收;

9.工程验收:一般最后验收,需要有节能、消防、室内环境检测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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