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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最新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13 00:11:09 来源:网友投稿

要求是根据住建部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重点: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通知也明确了一建电子证照的有关要求: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2.建造师满65周岁,电子证书失效;

3.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6.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重新下载。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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