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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审查什么 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4-08-18 15:18: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级建造师考试在部分省份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复审,考生在成绩公布后,需要按照省份要求进行网上或现场复审。

各省份的审核要求流程不同,具体内容以所在省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一级建造师复审对象及材料 1.审核对象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2.审核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复审的注意事项1.提交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须真实有效。

2、提交的学历学位原件应有国家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报告。

3、提交的专业年限工作说明要有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留痕的相关资料原件佐证。

4、对外调协查函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要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并有协查人员签字备查。

5、已通知到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交验相关报名复审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6、若报备的联系号码为虚假信息即空号或拒不接听电话逃避考后复审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及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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