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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最新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19 14:33:06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是指在建筑业施工、安装、调试和服务等过程中,由施工项目的业主、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在非户籍所在地向税务机关预先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

最新规定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实行全国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在异地预缴税款方面,各省市区税务机关之间将共享异地预缴税款信息,实现跨区域流动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信息共享。具体来说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实行“二申请”的方式,首次缴纳预缴税款时,需要在异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申报和扣缴义务人备案申请。一旦备案成功,预缴税款通常是按照项目进度比例预缴,并在等值异地抵扣申报期到来时,在预缴所在地办理异地应纳税额抵扣手续。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筑业企业跨越地区进行施工,并可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负担,也会提高异地预缴税款的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筑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及时了解和落实新规定,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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