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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建筑业异地施工预缴税款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21 08:47:42 来源:网友投稿

印花税(一)查账征收: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征收。

2.购销合同:除泉州、漳州、龙岩外,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征收;泉州按购销金额*20%的万分之三征收;漳州按购销金额*30%的万分之三征收;龙岩不再征收。(二)核定征收:我省范围内实行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所应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机构所在税务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外出经营时,应出具税务机关印花税核定《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未出具印花税核定《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不属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外出经营税务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注: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闽财税〔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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