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一建管理夜间施工时间规定

一建管理夜间施工时间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21 14:22:06 来源:网友投稿

1.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选举法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2.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4.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6.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7.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8.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22:00点钟,特殊情况需边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9.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10.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