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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门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要掌握哪些知识

发表时间:2024-08-24 11:04:14 来源:网友投稿

首先具备较强的技术素质,必须掌握先进的工程技术知识,当前大部分建筑管理人员都能具备这一素质。

其次要具备较强的管理和经济素质,许多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对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认为有经验就行,但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各种经济关系,纵横交织,错综复杂,这要求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有良好的经济学造诣和管理学修养。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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