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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10-10 22:19:08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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